第 54 章
在花乡街这种地方,如果你一定要做些什么得到不属于自己的幸福,那狂欢后的代价就是生命。
庭仰小时候不喜欢说话,因为没有人喜欢和他说话。
除了母亲,每一个人听到他开口都会面露嫌恶地走开,生怕染了瘟疫似的。
等走远了,又开始窃窃私语,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
小孩子是天性好动又渴望被爱的,他们承受能力不强,所以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委屈。
这些人避之不及的态度让庭仰很受伤,但是庭仰很懂事,他知道妈妈要赚钱,已经很累了,所以不可以再拿自己的事情去打扰妈妈。
小小的庭仰每天都这么想着,越来越坚强。
街尾的许大婶这两年腿脚不好使,儿女又不在家,家里总有许多活要有人帮着做。
简单一点的,比如扫地拖地洗碗这些,庭仰都会主动帮忙。
因为许大婶家总会有吃不完的蔬菜,只要他帮许大婶干一点活,就可以得到好多好多蔬菜啦。
就算在许大婶家干活时,许大婶一直骂他野种,他也可以保持甜甜的微笑,一直等到回家关上门才哭出来。
阿仰很坚强,很厉害哦。
那时候庭仰九岁,以为世间人人皆苦,所以他总不吝啬于以善意对待所有人。他以为除了母亲是天使以外,其他人无非就是普通人而已。
可是他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能好好当一个普通人已经足够不容易了。
庭仰第一次交朋友是在三年级的时候,班级里有个小男孩正巧也住在花乡街。
是对面卖猪肉的叔叔张国旺的儿子,个子比同龄人要高大。
受父母的影响,张逸泽小时候很讨厌庭仰,甚至视他为恶魔。
他一向奉父母之言为真理。
等到他三年级开始有了自己的主张,才渐渐明白父母说的也不全对。
譬如他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人可以永远做对加减乘除组合式和应用题。
直到他发现庭仰的每一次考试,数学永远是满分。
简直离谱,太不是人了。
某次考试,看见庭仰再次夺得年级第一时,张逸泽终于忍不住了。
他暗中观察了一周,发现庭仰除了话有点少以外,其他的都和正常人一样。
甚至在被班里的小霸王陈木康欺负的时候,庭仰也只是不说话。
从地上捡起自己的笔袋,拍拍灰继续写作业,看起来特别可怜。
若论霸道,谁比得过花乡街出来的孩子呢?
张逸泽当即推开陈木康,愤怒地警告他不许他再欺负庭仰。
有他在,谁敢欺负他们花乡街的人?
陈木康横行霸道惯了,当即与他厮打起来,然而他下手留有馀地,花乡街的人却都是不要命的。
很快他就被赶走,张逸泽头发乱七八糟,衣服也皱了吧唧。
庭仰黑白分明的眼睛有一点湿漉漉的光,一闪一闪,好像波光粼粼的湖水。
张逸泽被这小鹿一样的眼神看得不好意思,故意张牙舞爪道:“以后你是我的小弟,我罩着你,你教我数学就行。”
数学狗都不学,他只是想要罩着庭仰而已。
“好。”庭仰垂下头,声音很低,“谢谢你,张逸泽。”
张逸泽不满他垂下头的动作,“你垂下头干什么?就像不想见到我一样,把头擡起来。”
庭仰乖乖擡了头,但是一双眼睛红得像兔子,里面蓄满了眼泪,正啪嗒啪嗒往下掉。
豆大的眼泪似火一般灼得人手心滚烫。
张逸泽呆住了,随后一双小手不停地拍着庭仰的背,大喊:“你不要哭你不要哭!我罩着你,你为什么还要哭!”
“我不哭。”
庭仰这么说着,不一会真的就忍住了眼泪。
他好听话,说不许哭就不哭了。
张逸泽放下心,同时三年级的小朋友心里有点忧愁。
这个小弟也太爱哭了,难搞。
一开始张逸泽只是对庭仰抱有一种好奇。
为什么这么厉害的人,爸爸妈妈都要叫他恶魔呢?
语文数学英语,每一门他都是班级里稳稳当当的第一名,从来没有人能超越他。
后来是真的拿他当朋友,没办法,谁不喜欢乖乖巧巧的学霸小弟呢?
尽管陈木康还是会来找庭仰麻烦,但是张逸泽每一次都会挡在前面赶走他。
说好了要罩着庭仰一辈子,那就是一辈子。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了六年级。
花乡街的孩子,无论如何都一定会比其他地方的孩子早熟一些的,这是贫穷落后带来的成长。
庭仰和张逸泽从不去游戏厅或者网吧。
一是因为没钱,二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没有任何挥霍时间的资本。
张逸泽嗦着一根老冰棍,郁闷地和庭仰吐槽他爸。
“我爸现在天天和我妈吵架,天天闹着要离婚离婚,真受不了他们。”
一般到了这种话题,庭仰都很难说得出什么话。
他的母亲很爱他,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争吵。
于是他也只能随口应一句:“嗯。”
张逸泽不满:“好啊你,现在这么敷衍你大哥是吧?当心我不罩着你了。”
庭仰还是“嗯”一声,咬了一口自己的冰棍,相当的有恃无恐。
张逸泽挥了挥拳头,发现吓不到他以后,也拿他没办法,继续郁闷地嗦冰棍了。
“……现在的小弟真不得了,骑到大哥头上了。”
凉风习习,庭仰和张逸泽一起步行回家。
两人住的很近,门对门喊一声就能听见。
张逸泽摆摆手,“走了。”
庭仰也挥挥手,“再见。”
进屋之后,庭仰发现母亲居然已经到家了。
提前了好几个小时,以前每次到家都得十点左右。
“妈妈!”庭仰很高兴,飞扑给了母亲一个拥抱,“你今天回来得好早!”
庭若玫揉揉庭仰的脸,“妈妈回来得早不好吗?今天给宝贝做大餐。”
谁知庭仰并不高兴,愁眉苦脸说:“妈妈,我不要吃大餐。”
好贵,要花好多钱。
庭若玫一眼就看出来自己儿子在想什么,手指曲起,刮了一下庭仰的鼻子。
“小操心鬼,不贵,难得一次没事。”
庭仰非常听母亲的话,乖乖坐在餐桌前,等着母亲的大餐做好。
说是大餐,也就是两块炸鸡排。
鸡排裹上蛋液和面包糠,在食用油里炸得酥脆才拿出来。
金黄色的面包糠沾足了油,夹出来放在盘子里的时候香气四溢。
庭仰没有故意说自己不喜欢吃让给母亲,而是装成很喜欢的样子吃了一大块,剩下的一块才说自己吃不下了。
一般这种时候,庭若玫才真的相信他是吃不下,而不是故意让给她吃。
“妈妈。”
“怎么了?”
庭仰坐在凳子上,晃着腿问:“你今天回来的好早呀,是有什么事吗?”
“只是想我们宝贝阿仰了,所以想要早点回来,给阿仰做好吃的呀。”
庭仰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元气满满的样子完全不像偏僻脏乱的花乡街出来的人。
“谢谢妈妈!”
今天的饭桌上是偶尔能吃一次的大荤,母亲也难得的回来得很早,一切都是这么完美。
可是庭仰回到房间以后却无心学习,开始思考出了什么事。
——以前母亲下工因为赶着回家,从来都是等到家才换下工服的,今天她身上穿的却是常服。
母亲找的是销售的活,一天很多时候都需要站着,往常回到家都是能坐着就坐着,做菜的时候也会趁间隙时间找个小凳子坐一会。
但是刚刚炸鸡排的时候,她却一直盯着油锅,双手撑在台面上支撑身体,整个人好像陷入了迷茫的境地。
是什么事呢?
不是失业,他找机会看了母亲的手拎袋,工服还在里面。
庭仰一晚上想了很多,但最后望着天边的鱼肚白,临出门上学前,还是什么也没问出口。
没有用的。
想出来也没有用的。
他能做什么呢?
庭若玫很明显不希望庭仰知道自己工作上的事情。
但庭仰实在是放心不下,在周末的时候悄悄跑到母亲工作的服装店看了看情况。
服装店薪资不算高,但胜在离花乡街还算近,是家里有孩子要照顾的庭若玫最好的选择。
庭仰之前去过一次,这次也轻车熟路找到了地方。
上一次去时,服装店门口人可罗雀,今天却围了密密麻麻的人,不停闪烁的拍照呼吸灯令人喘不上气。
庭仰瘦小的身子夹杂在里面极为不明显,甚至有过度兴奋的人挤来挤去的时候还不小心撞倒了他。
庭仰无措地看着这些人,转眼间便明白他们的出现与母亲这几日的早下班有关。
玻璃门从里面上了锁,这些人进不去。
庭仰看着玻璃门后紧张得发抖的母亲,挣扎着要往里面走,但是始终会被人潮挤开。
这些人不断往里挤,比他这个担心母亲的孩子还要急切。
老板的儿子闻讯赶来,想要在外面拉下卷帘门阻隔群众的视线。但群情激愤的围观者一个接一个伸出手制止了老板儿子的动作。
老板儿子被推挤开,幸好玻璃门内上了锁,不至于让这些义愤填膺的人冲进去
有路过的人不明所以问:“这咋这么多人啊?有大明星来?”
“以前倒也是个大明星!”仍在往里挤的人喘着粗气回答,“但是她后来当了小三,就被封杀了!就是庭若玫,庭若玫你们都知道吧?那个不可一世的玫瑰夫人啊!”
“真的假的,别是认错人了吧?居然是庭若玫,她在我们这吗,我都不知道。”
谁会不知道庭若玫呢?当年她正当红时,一袭红裙的玫瑰夫人,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美丽幻影。
不可方物的绝世容颜,天赐一般的嗓音,传神精湛的演技……每一项都足够令世人为之疯狂。
庭若玫可是几乎划时代的传奇啊。
路人传来惊呼,望向店里人影的目光顿时变了。
该怎么形容这种眼神呢?
就像是看见了在臭水沟里捞起的一只死鱼,连腐烂的鱼身上掉光的软烂鳞片都稀奇恶心。
凡见之者,必先指指点点刚被刨出的腥臭内脏,再对它死不瞑目的僵硬眼神感到愤怒。
我以前见你不是这样的啊?
你要死怎么就不能死远点呢?我想起以前喜欢过你就觉得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