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田武此刻一心想要快速回到韩丹市的指挥部,夺回这里。
就在他的主力部队穿过武安县抵达韩丹市的必经之路上,遭到了埋伏在这里的772团和补充团的伏击。
由于本身津田武的部队经过分兵后,他麾下就剩下2个步兵大队,一个通讯队,还有一个工兵队,合计才不到2800人。
而386旅2个团的兵力加起来就有4000多人,还不算参与伏击的游击队,兵力是2倍优于津田武,并且有心算无心。
这一场伏击战持续了仅仅不到1小时,就分出了胜负。
津田武作为整个第4独立混成旅团的最高指挥官,在手下的拼死掩护下,突破了386旅的伏击圈,成功向东面逃窜。
至于剩下的2800多头鬼子就没那么好运了,被386旅击毙了一大半,俘虏了800多人,并缴获大量的武器装备和辎重。
至于另外一边,新一团在慈县伏击了另外一支第4独立混成旅团的部队,由于人数方面大家旗鼓相当,所以新一团打得还是比较艰难。
原本的拖延伏击战在团长谢真的指挥下,硬生生打了阵地拉锯战。
最终这支第4独立混成旅团部队被击退了,此战谢真的新一团击毙击伤鬼子800名,自身损失了500多名,算是一场小胜。
这样一来,一支原本8000人队伍的第四混成独立女团。在何应元的计谋安排下,配合386旅以及当地游击队的协同作战,硬生生将它给吃掉了。
而此时犹如丧家之犬的津田武带着仅存的士兵疯狂朝着韩丹市的方向逃窜,他们此时并不敢直接进韩丹市。
因为目前韩丹市的情况他们不了解,而且这里已经被八路给攻占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回保定向第一军寻求增援。
就在他流亡逃窜的路上呢,竟然偶遇了何应元所率领的皇协军。
其实何应元是故意出现在这里的,因为当他得知386旅让津田武跑了的消息后,便知道对方肯定不会回韩丹市,而是往保定的方向疯狂逃窜。
不过何应元在整个韩丹市的威望非常高,所以在他的动员下,当地的百姓和皇协军一起帮忙寻找津田武等人下落,很快锁定了他们的位置。
而何应元也是带着1个连的皇协军,假装溃逃的部队和津田武进行了汇合。
此时津田武看到看到何应元等人一脸灰头土脸的样子,便明白他们应该也是遭到了8路的攻击。
第一时间开口关切道:“宇集院大尉,你们怎么也在这里?”
面对津田武的这番发问,何应元故作受伤的样子,并开口解释道:“将军阁下,我们遭到了8路的偷袭,他们集合了整整1个旅的部队强攻我们指挥部。
留守的整个大队都被剿灭了,三上少佐也玉碎了。
目前就剩下我们这些人,侥幸从韩丹城逃了出来。
津田武原本还在怀疑内鬼就是面前的何应元,但是看到他现在这幅样子,之前的种种猜测,也在这个时间被他自已给推翻了。
在他看来,这个何应元应该没有说谎,看他手下以及自已惨状,确实是遭到了8路的袭击。
一想到这,津田武第一时间关心起何应元,
“宇集院大尉,辛苦了,既然你们侥幸逃出来了,那我们现在就结伴离开这里吧,不然等那些8路追来,我们就算想走都走不了了。”
听到津田武的这番话,何应元点了点头,并让自已的部队跟在了津田武一部的身后。
此时津田武身边大概还有一个中队的兵力,大概还有200人左右,而自已这边大概只有150人,目前还不能完全翻脸。
不过何应元还有后招。
在成功取得津田武的信任后,他们一行人结伴从韩丹市来到了永年县。
打算找永年县鬼子指挥部的佐佐木中尉,不过任凭津田武做梦都没想到,整个永年县鬼子指挥部早就被8路拿下了,佐佐木也被当场击毙,目前里里外外都是何应元的人,在这里他可是安排了一个营的皇协军。
就在双方一起进入永年县鬼子指挥部的那一刻。
何应元便命人动手了,只见他率先掏出手枪挟持了津田武,而他的手下也是快速行动起来。
200多人面对600余人,且是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根本没有组织起像样的反抗。
津田武一部就彻底被拿捏了,连他本人都被生擒了。
此时津田武一脸无语的看着面前的何应元,整个人脸上写满了疑惑和不解,
“宇集院连太郎,你在做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早就想到你就是那个内鬼。
我要知道你为什么要出卖我们扶桑,出卖我们这些同胞,那些8路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居然让你如此死心塌地的给他们卖命。”
听到津田武这番歇斯底里的咆哮,何应元感觉非常的可笑,他不装了,直接摊牌了,
“津田武,我就知道你肯定想不透,实话告诉你吧,我并不是扶桑人,我是新一团4连连长何应元,想不到吧。”
听到何应元亲口承认了自已间谍的身份,津田武整个人怒不可遏,再次破口大骂道:“你,你个王八蛋!可恶,太可恶了...........”
何应元嫌他太吵闹了,第一时间命人将他带了下去,原本他可以一枪让他脑袋开花,但是活着的价值肯定比死了价值大,所以他才决定让这头鬼子暂时先蹦跶一回。
随着津田武一行人被何应元彻底摆平,这就是意味着这一次春节反扫荡行动完全胜利了。
在打扫完战场后,何应元便命人押送津田武一行人前往了韩丹市鬼子指挥部。
他这次是来向旅长邀功的,毕竟这可是一名鬼子少将,原本386旅让他走脱了,现在又被自已抓了回来,这不就是破天的功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