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点半。
林宇端坐在珍宝阁。
阿飞带领手下,将购置好的十盆多肉摆放在了他的身旁。
“少爷,卖花老汉已经找到了,依您的吩咐,已经把他车上的多肉全部买下,并多给了他一万元,让他再拉一车,高价卖。”
“做的好。”林宇取出了一张银行卡,轻声说道:“里面有一百万,晚上,你带着兄弟们去潇洒潇洒,剩下的钱,你收好。”
阿飞是小说中,对原主极为忠诚的保镖之一。
林宇自然不会亏待他。
阿飞感激的连连点头:“多谢少爷!”
“继续监视卖花的老汉,有什么情况及时和我汇报。还有,对江枫的监控也不能放松。”林宇想了想,又加上几句话。
阿飞心神一凛,立刻回答:“放心,少爷,江枫那边,我已经安排了五个腿脚利索,擅长跟踪的兄弟。”
林宇点了点头。
阿飞刚走,珍宝阁的掌柜李富贵便从里屋匆忙的跑了过来。
他系着衣服的扣子,满脸堆笑的看着林宇,恭敬问候道:“林少爷,您大驾光临,怎么也不提前知会一声,我这真是怠慢了。”
林宇微微颔首:“李掌柜起的可够晚的。”
“嘿嘿,昨晚关门比较晚。”李富贵搓了搓手,眼睛盯着林宇,小声问道:“林少爷,您今天来是为了?”
“听说李掌柜鉴宝能力极强,所以特地请你帮我掌掌眼。”林宇淡淡的回答道,随即指着地上的多肉:“你请看看。”
闻言,李富贵疑惑的盯着地上的多肉看了两眼,嘴角抽搐道:“抱歉,林少爷,我只会鉴赏古董,对这些花草,无能为力啊。”
这公子哥儿,今天是无聊了,拿我逗乐?
我最近没有招惹到这位太子爷吧!
“不不不,是我没有说清楚,你帮我看看这些花盆。”林宇赶忙解释,他想了想,继续说道:“额,是这样的,昨晚,关二爷给我托梦,说是我今天买多肉,能捡漏到古董,我闲着无聊,便想来试上一试。”
啊?
此时,李富贵眼睛瞬间睁得溜圆。
哎,这二世祖当真是不学无术,闲得蛋疼,连托梦这种事儿都相信?
他虽然百般不情愿陪着林宇胡闹,但碍于林家的权势,也只能硬着头皮仔细打量起这些多肉的花盆。
五分钟后。
“林少爷,依我之见,咱们就别浪费时间了。”李富贵清了清嗓子,眉头紧蹙。
林宇挑了挑眉毛,轻声问道:“此话怎讲?”
难道是自己搞错了?
小说里写得明明白白,江枫就是在那个卖花老汉手中买了几盆多肉,阴差阳错之下,竟然捡到了价值千万的古董,也因此结识了李富贵。
“这个……”李富贵迟疑了好一会儿,才嗫嚅道:“我已经仔仔细细检查了八个花盆,可这些花盆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毫无收藏价值。”
他真是受够了这个纨绔子弟!
这简直就是在妨碍他和小姨子在被窝里玩游戏!
小姨子可是好不容易才来一趟的!
真是可恶!
“呵呵!既然李老板已经看了八盆了,不如再把最后两盆也看了?”林宇嘴角微微上扬,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缝。
李富贵无奈地叹了口气:“罢了罢了。”
他又不情愿地端起了第九盆,仔细端详起来,果不其然,还是没有任何令人惊喜的发现。
他有些不悦,高声说道:“这个,还是垃圾。”
烦死了,这林家少爷也不缺钱,无聊就去夜总会抱美女啊!
找我逗什么乐子!
他再次拿起了第十盆,端详一番,连连摇头叹息道:“这个也是垃……”
突然,他如鲠在喉,不再言语,神情也变得颇为怪异。
“怎么了,李掌柜?”林宇发现了他的异样,剑眉一挑,好奇地问道。
李富贵艰难地咽了咽口水,眼睛瞪得犹如铜铃。
只因为,他竟然发现,刚才在他手指稍稍用力的地方,花盆外部的泥胚宛如薄纸一般剥落了下来,露出了其本来的面目。
他急忙用颤抖的右手,将泥胚尽数扒掉,花盆的庐山真面目终于展现在眼前。
“这是……”李富贵倒抽了一口凉气,失声惊叫起来:“明代钧窑天青釉?”
他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其他九个花盆,不禁哑然失笑:“哎呀,我明白了,这花农可真是糊涂啊!想必是他发现花盆不够了,就随手拿了个形状相似的老物件来滥竽充数。没想到,竟让您捡到了这个大漏!”
听闻此言,林宇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芒:“这物件的价值究竟如何?”
“这绝非普通之物,恐怕价值在三千万以上。”李富贵的语速慢如蜗牛爬行,缓缓说道:“而且,我从未在市场上见过如此珍品,其价格更是难以估量。林少爷果然独具慧眼,能够买到这种稀世珍宝。”
“嗯,那两千万卖给你了,就当是咱们交个朋友。”林宇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示意他将瓷器小心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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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李富贵可是江枫的重要机缘之一。
嘿嘿!小爷我成功截胡了!
李富贵呆愣了片刻,方才如梦初醒。
他激动得双唇不停颤抖:“多谢林少爷,能和您做朋友,对我来说简直是三生有幸啊!哈哈哈……”
说着,他便迫不及待地将明朝钧窑瓷盆小心翼翼地放好。
然后,他喜不自禁地去命令财务转账。
这一刻,他仿佛已经看到了金山银山在向他招手。
发了!要发了!
今天,他不光以低价购入了古董,还成功地攀上了江城太子爷这棵大树!
他李富贵的身家,恐怕以后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林宇端坐在椅子上,看着李富贵的背影,脸上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
江枫,等着瞧吧,好戏才刚刚拉开帷幕!
……
十一点的阳光,如碎金般洒落在李伯身上。
他拉着满满一车的花卉,像一座沉默的小山,蹲在群英楼门前。
他身旁,一个四岁的小丫头,眼巴巴地望着不远处售卖的冰糖葫芦。
她开口问道:“爷爷,刚才那几个叔叔说的是真的吗?真的会有人来给我们很多很多钱吗?”
“小花啊~你是饿了吗?等这车花卖完,爷爷给你买鸡腿吃好不好?”李伯满脸慈爱,轻轻地抚摸着孙女柔软顺滑的头发。
小花眨巴着如宝石般亮晶晶的大眼睛,奶声奶气地说道:“爷爷,小花不吃鸡腿,爷爷养小花辛苦了,爷爷吃。”
孙女的话,让他不禁老泪纵横。
他一个人孤独地活了六十多年,像是在黑暗中独行的旅人。
四年前,他在街边卖花时,捡到了一个被遗弃在狗窝的女婴,他给起名叫小花。
从此,小花便成为了他生命中的全部,他们相依为命,共度风雨。
没想到,年仅四岁的小花,竟如此乖巧懂事!
正在此时,一个身影如旋风般疾驰而来。
只见田诗诗脚蹬电动车,头戴太阳帽,脸上架着一副墨镜,探头探脑的四处查看。
喜欢穿书反派,开局拿下柳如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