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很不错的印象,她认为我并不和办公室的大哥大姐同流合污,我是值得她信任的,是自己人。
于是在星期五的下午,她对我发出邀请,她请我去一家名为akk的live house看她乐队的演出。
我惊讶:“你是乐队的经纪人吗?”
翁梦璇趴在办公桌上,用气若游丝的声音告诉我:“我是吉他手兼主唱。”
我抬头,涛姐正盯着我,我装模作样地敲了几下键盘,她收回眼神忙别的去了。我探头问翁梦璇:“你们乐队叫什么名字?”
她说:“bamboo bee!bee后面加个感叹号。”
我说:“竹蜂啊,为什么要叫这个,是你想的名字吗?”
翁梦璇用手掌作出一个小范围飞翔的动作:“小蜜蜂,嗡嗡嗡,飞在花丛中。”
我笑了声:“竹蜂是蜜蜂吗?好像是蜜蜂科的?蜜蜂科就等于蜜蜂吗?”
翁梦璇说:“不知道,但竹蜂听起来酷一点。”
“海里有什么生物类似蜜蜂吗?”我问。
翁梦璇皱了眉头:“我是学海洋工程又不是海洋生物,我除了鲨鱼海豚鲸鱼水母,就只知道帝王蟹、面包蟹、澳洲大龙虾啦!餐桌上学到的。”
我答应了翁梦璇星期六晚上去akk看演出,去看上班时间奄奄一息的翁梦璇是如何像蜜蜂一样在台上飞舞。
我不习惯一个人进出live house,以前去这种地方,都是和朋友一起。
他们喜欢听很热闹的乐队,很热闹的歌,一大群人,金发的棕发的黑发的,也有染得红彤彤、蓝幽幽的,穿着背心,短裤,短裙,在密闭空间里蹦蹦跳跳,难免会碰到谁的肩膀,踩到谁的脚。
我能接受被熟人碰肩膀、踩脚,但如果周遭都很陌生,心里会生出恐惧,像被丢进悬崖底部的大坑。
像会被坑杀。
这种安全感的丧失,让我想起严靳对婚姻的解读。
其实两个人被扔进大坑,该被坑杀还被坑杀,但独自消亡与共赴黄泉相比,好像少了很多壮阔,多了很多落寞。
我也是胆小鬼吧。
我决定找个人一起去看演出。方玉珩是我的第一人选。
我早上醒来就给他打电话,我的声音还很拖拉,他已经特别清醒了。方玉珩喜欢跑步,从小就有晨跑的习惯,以前跑三公里五公里,现在跑十公里,十五公里。
我揉了几下眼睛,看向窗外蒙蒙亮的天,我说:“你不会已经跑完十公里了吧?”
他用很精神的声音告诉我:“跑了二十一公里。”
我抓着电话笑了笑:“半程马拉松啊。”
“下星期周末要去跑全马。”方玉珩说,“提前适应适应。”
因为刚刚睡醒,我的脑子本就不太灵光,被他的马拉松这么一绕,完全忘记了打这通电话的初衷,但我不想挂断,拖拖拉拉地,说了一些没内容的废话。
两分钟后,方玉珩主动告诉我:“今天中午我要去家里吃饭。”
我回过神来:“我家吗?”
“嗯。”方玉珩说,“前阵子工作忙一直加班,都没能抽空去看看干妈。”
今天也是我每周例行回家的日子。
我回家吃了四次饭,每次都有话梅小排,我妈可能想不起来我小时候除了话梅小排还爱吃什么,她也不知道,我长大后口味变了,我喜欢吃茶泡饭、汤泡饭、白水泡饭。
我跟方玉珩说:“我也要回去,你跟我一起吧。”
他迟疑了一下:“我可能会去得比较早。”
挂断电话我才反应过来,我是想邀请他去akk看演出的。但反正待会儿也要见面,我就没急着回拨给他。
我照常起床洗漱化妆,画完左边眼线,我妈打电话来了。
她说:“你去忙自己的事吧。”又说,“我的意思是,你朋友多、去处多,也不是非得回家吃饭。”
我“噢”了一声,她把电话挂了。我挺懵的,我打给小姨,我问她:“我妈什么意思?”
小姨在电话那头很尴尬地笑,说:“休宁啊,是这样。最近这个月呢,你妈天天做噩梦,精神差得不得了,人都瘦了两三斤。想着之前找人来看,说是家里地方太大人丁不足,又请了几个佣人住进来,佣人的八字都是特意看过的,阳气很足的那种哦,但没一点用。这周我陪她去永山待了几天,是在寺庙里住的,偏偏在那儿就能睡,睡得还挺好,可一回家就不行,她说,只要想到你每周回来,她就紧张、就心慌慌的。”
我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只有半张脸带着妆容,是有点吓人。
“休宁啊,”小姨在电话里喊我,“你也不要怪她,这不是她原本的意愿。”
我知道我妈在害怕什么。
她怕的根本不是我,她怕的是我出生之后那段光景和回忆。
咄咄逼人的公公婆婆,冷暴力的* 陌生丈夫,无动于衷的父亲母亲,锁在光鲜皮囊之下不知所措的自己。
她为什么遭受这些,她是天之骄女,是人人追逐、人人称羡的投胎好手、人生赢家。她的公婆不是说拿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