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蛋红了眼眶,真是世事难料!
“这周同志还真厉害,那么多人都拿那机器没法子,他捣鼓两下,就好了,真是神了。”
好不容易到了休息日,程保宽也能回家和大家一起吃上一口热饭了,他对修路工作上的事情侃侃而谈,勾得丁夕梅和程学峻舍不得错过丁点儿精彩瞬间。
程方秋对此兴致不高,唯独在听到有关周应淮的消息时,会竖起耳朵认真听一会儿。
啧啧,真不愧是书中大佬,对一切疑难杂症都能游刃有余的解决。
能力出众,担的责任就越大,这段时间修路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再加上其他公社也有不少问题出现,不少人都来向周应淮取经,所以他几乎天天都忙得团团转,根本没有多少空闲时间。
但今天是休息日,停工停产,他估计能喘口气了。
想到这儿,程方秋眼珠子转了转,还没想好该怎么去周应淮面前冒个泡,注意力就被程学峻给吸引了,他放下碗筷,趁着程保宽和丁夕梅说话的空隙,偷偷摸摸从角落里拿上背篓和镰刀就想往外跑。
这样子,一看就有鬼。
“干什么去呢?”丁夕梅比程方秋更快问出来。
这句话成功止住了程学峻的脚步,见偷跑失败,他回头嘿嘿一笑,“和同学约好了上山摘野莓子,上次我姐不是说挺甜的嘛,我就想多摘一些。”
闻言,程方秋似笑非笑地对上程学峻冲着自己挤眉弄眼的表情,慢悠悠拆台道:“还好吧,这两天不太想吃。”
“姐!”程学峻有些慌了,他着急地提高声音喊了一声程方秋,后者揉了揉耳朵,“在呢。”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程方秋还挺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弟弟的,他脾气好,是个姐控,基本上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让往东绝对不往西,让坐下绝对不站着。
唯独就是喜欢在闲暇时间上山下河地玩。
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缺点,人嘛,短短几十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活得潇洒自在就行,更何况他玩归玩,并没有耽误正事,该读书的时候读书,该玩的时候玩,什么时间点做什么事情,他心里都有数。
可是偏偏程学峻* 喜欢往深山里钻,他也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回来,但是再怎么样,那可是深山!存在的危险不知几许,万一运气不好,遇到的不是可以打牙祭的小动物,而是豺狼虎豹呢?
再者,夏天蛇虫鼠蚁的也不少,如果被咬了,可有的难受,所以平时家里都拘着程学峻,不让他上山下河,尤其是在连续大雨后,更是看得紧。
算起来,除了上次他放学回来途中上山摘了一次野莓子以外,他已经许久没上过山了,这下到了休息日,他定是心痒痒,忍不住了才想偷偷上山的。
谁曾想被抓个正着,这下惨了。
第7章 怎么才能多见他一面?
“不许往山上跑,跟你同学去说一声,然后回来多看看书,离你期末考试就一两个星期了,刚好静静心。”
丁夕梅一锤定音,断了程学峻的念想。
“啊?”程学峻垂头丧气地瘪了嘴,清秀的脸上满是失落,他站在原地不舍地看着背篓和镰刀,好半响都没能将其送回原位。
见状,程方秋倒有些不忍心了,犹豫两秒后还是帮忙说了句话,“我觉得就在村子附近逛逛,不往山里面走就行了,学峻平时学习都挺努力的,不差这一两天,再说了他跟同学早就约好了,临时爽约也不好。”
程方秋的话不无道理,丁夕梅也听进去了,她扭头看向程学峻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不由迟疑了起来。
“娘,以前往深山里去都是有田牛哥在,现在就我们几个学生娃娃,谁敢去啊。”程学峻先朝着程方秋投去了感激的目光,然后才跑到丁夕梅身边软硬皆施,“求求你了嘛,我保证就这一次,就一次。”
田牛是村里调皮捣蛋的一把手,读了小学就没读了,向来是男孩子里面带头搞事的领头人,谁也拿他没办法。
一个月前县里招兵,他家里抱着死牛当作活牛医的心思帮忙报了名,结果还真给选上了,自此村里就少了一名踢天弄井的活阎王,这让许多人都松了一口气,同时又羡慕起他的好运道!
真是麻雀变凤凰,眨眼间人人嫌的讨厌鬼就变成吃国家饭的军人了!
女儿和儿子一条心说话,丁夕梅动摇了,要不是她和程保宽今天都有要事要办,肯定就陪着孩子一起上山了。
想到这儿,丁夕梅不由看向了程方秋,后者对上前者的视线,就知道坏了,连忙摇头道:“我不去!”
她还要想着法去找周应淮呢,怎么可能跑山上去。
“我一个人能行,姐跟去也没什么用。”
臭小子怎么说话呢?什么叫做她跟去也没什么用?她帮忙说话,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