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在他家,我肯定不会拖后腿的,淮哥你就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话音刚落,沈希莲就红了眼眶,说哭就哭的样子直接看呆了一旁的程方秋,好家伙,这比她还会演戏。
“就是,小莲来都来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总不能让她现在回去吧?车都没了。”
“淮哥是不是有些太过分了,小莲都快被吓哭了,再说了,这可是厂长的命令。”
有人为了讨好沈希莲,你一嘴我一嘴的开始帮她说话,可是当事人却气红了一张脸,“不准你们说淮哥的坏话,他都是为大家考虑!”
被倒打一耙,大家却敢怒不敢言,谁让人家是厂长的女儿呢?得罪了她可没有好果子吃。
周应淮冷眼看着这一场闹剧,没再开口,这也就相当于默认让沈希莲留下了。
沈希莲松了一口气,脸上重新带上了笑容,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周应淮身边的位置上,娇笑道:“光顾着赶路,我还没吃饭呢,饿死了,这是谁做的啊?看上去好香。”
“这儿有人了,别坐这儿。”说完,周应淮直接抬眼看向赵志高,“不过来吃饭?”
“啊?”赵志高不敢得罪沈希莲,可也不敢得罪周应淮,夹在中间都快急哭了,好在沈希莲尴尬了几秒,便主动站了起来,给赵志高让座,这件事才过去。
“小莲,这里还有一把空椅子,你坐这儿吧。”
有人从灶台边上搬了一把椅子过来,替站着的沈希莲解了围,她顿时松了口气,勾起唇角,正要道谢,视线余光就瞥见了一抹窈窕身影,待看清对方的长相,她是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长这么大,她自认已经是长得挺漂亮的女生了,可是今天在见到她后,才知道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就算她穿着朴素,可是那一张脸却依旧耀眼,黑发红唇,身材高挑,一颦一笑都充满了别样的韵味和魅力,能轻而易举让人为她倾倒。
“小莲?”这一声堪堪让沈希莲回过神,她刚要收回视线,就见那个女生看了过来,两人的视线在半空中撞在一起,让人心跳都漏了一拍。
沈希莲睫毛颤了颤,见对方冲自己笑了笑,她也下意识地回了个微笑,算是互相打了个招呼。
经过这一打岔,沈希莲将自己的注意力暂时从周应淮身上收了回来,转而朝着身侧人打听起了这个女生的身份,在得知对方是大队长安排过来给他们做饭的村民后,心中莫名松了口气,腰板都挺直了些。
村里人啊……
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沈希莲还是产生了高人一等的想法,她勾了勾唇,不再关注程方秋。
而程方秋完全不知道沈希莲心里的小九九,她正在听何生慧小声八卦着:“这女同志一看就喜欢周同志。”
程方秋没有搭话,但是却无声附和了一句,的确,沈希莲毫不掩饰对周应淮的喜欢,简直可以说是摆在明面上了,这态度比她还要直白。
但是看周应淮的态度,似乎是对她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不耐烦?
看来同样的表达方式,换一个人来做,就会是不一样的效果。
但不管怎么样,情敌的出现还是让她产生了一丝危机感,而且这个人还是书中提到过的一个角色,干部子弟,出身优越,在原主嫁给周应淮,搬进省城后就各种使绊子,两人没少大打出手。
这个女人不简单,是个难缠的!
程方秋眯了眯眼睛,看来,周应淮这块大饼得抓紧时间早点儿吃进嘴里了。
她的感受没有错,自打沈希莲到来后,不管是知青点还是施工现场都能看到她打扮得花枝招展跟在周应淮身后当小跟班的场景,都可以用寸步不离来形容了,程方秋都没能找到机会单独和周应淮说上一句话。
村里也有不少人发现了这一点,有人说他们郎才女貌,很是般配,女追男隔层纱,相信沈希莲很快就能把周应淮拿下,两人和和美美地回省城领结婚证。
也有人反对,说要是能拿下早就拿下了,这明显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不管外界声音怎么说,沈希莲依旧我行我素,半分都没有收敛。
*
“我看那姓沈的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还是厂长的女儿,怎么周同志就是不动心呢?”
“喜不喜欢都是看眼缘,没眼缘都白搭。”
隔天是休息日,傍晚下工后得了空闲,大伯母常春兰就抱着衣服来找丁夕梅串门子了,两妯娌平时关系不错,也喜欢偶尔说两句八卦,所以此时凑在一块了,不免也说说村里最近的新鲜事。
程方秋坐在一旁帮忙摘豆角,听见她们说的话手一顿,随后又继续若无其事地将摘好的豆角放进木盆里。
“晓花下个月月初摆酒席,你们可一定要来啊。”常春兰笑着提醒了一句,说是月初,其实也没几天了。
丁夕梅娇嗔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