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若,也叫白望栖,望栖,望七。
这个名字,是为一人而取。
三千五百多年前,我还是只小白蛇,并未化形,便被捕蛇人捉了去。
许是我长得特别,将我关在了笼子里,带到了集市上。
周身吵闹的环境使我感到烦躁,我缩成一团,闭上了眼,无力反抗,便静静等待。
恰在这时,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与这闹市格格不入。
“老板,这个多少银子,我要了。”
听见声音,我缓缓睁开眼。
一张笑得明媚的脸,闯入了我的眼底。
这便是,我与她的初遇。
她将我买下,也不知要将我带去哪里。
只是让我盘在她的肩头,时不时喂我几块生肉。
“诶,你能说话不?”
我摇了摇头。
“你能听懂我说话?”
我点了点头。
她虽满脸惊讶,却也笑了,笑得很开心,一直夸我有灵性。
她告诉我,她叫白七。
她知道我没有名字,便自作主张地为我起名为阿若。
我很喜欢。
她说她很累,总想歇一歇。
我不懂,只是这样想:
累了,便停下来睡一觉。
或许是我并未读懂她话中的深意。
孤墟城很繁华,可她却不喜,非要寻了处山林,盖了个木屋。
就这样,一人一蛇,住了进去。
她总说她的生活甚是枯燥,自打离家以来,便没有一个朋友。
平日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每每那时,我总会莫名失落。
若自己是人,她便不会无聊了。
可我没有灵骨,化不了形。
但她却两眼放光地盯着我:
“阿若,你若是能化形,定是很漂亮。”
漂亮?同她一样吗?
她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一阵笑,而后我便感觉身体轻飘飘的。
一片金光闪过,我竟然真的化成了人形。
只是手腕和脸颊有些许鳞片。
她很激动,捏着我的脸夸我可爱,我甜甜地笑着回应她。
事实证明,她的确会很开心。
不过,这也只是她用灵力维持的形态而已,我依旧没有灵骨,无法修炼。
可她却摸摸我的头,同我说:
“我们阿若是这世上最特别的妖,没有灵骨也能化形,无人能及。”
我与她朝看日升,暮观晚霞,自由自在,潇洒怡然。
我会每天围在她脚边一口一个“姐姐姐姐”地喊着。
她笑得明媚。
她高兴我便高兴。
我会去山里采野花为她编花环,她总会一个不落地收下,还夸我灵巧。
她时常教导我说,人与妖虽有隔阂,但若是都积德行善,匡扶正义,也并非不能志同道合。
我牢牢记在心里,不敢忘却。
韶华易逝。
十四年的光阴如同朝露,短暂却又美好。
那日她与我道别,我求她带我一起走,可她却说:
“江湖险恶,你还小,当下我不便带你同行。”
彼时的我,根本不明白她口中所说的“江湖险恶”是何意。
我只知道,她说会回来,那就一定会回来。
她不会骗我。
我没有灵力,不能使用千里符,只能日日待在木屋,盼着她归来。
可是我等了好久,也迟迟不见她回。
有时我也会很害怕,害怕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但随即又觉得自己可笑。
她那么聪明,那么厉害,又怎会遭遇不测。
或许,她只是找不到我了。
我受够了这种等待的日子。
不知要在这里待上多久,毫无盼头,每天沉溺于蹈空凌云的幻想,直至炬灭烟消。
远山沧海,与其这样,不如寻一处令自己神醉情弛的地方。
毕竟,姐姐说过,世间广阔,有很多的人和事,若不亲眼见见,这辈子都不会知道。
于是,我决定出去闯闯。
我拿上她留给我的金银细软,首次离开了这座山林。
我并不识路,只得来到山下的孤墟城。
恰时,我听到了很多人都在谈论的事。
听说中原出了个大门大派,力压群雄,名号响彻天下。
“万剑之宗青云山,剑道魁首白流萤!”
我想,白流萤应当是个很厉害的人,我若是能同她一样,姐姐也定能寻到我。
要做个好妖,这是姐姐说的。
因此,我帮马夫拉车,帮老婆婆捡果子,帮小孩取纸鸢。
可是……
马夫丢下拉车跑了,老婆婆拿果子砸我,小孩们也朝我吐唾沫。
而这一切,只因我的身份,只因为,我是妖。
可是姐姐对我那般好,他们为什么会讨厌我呢?
我并没有做错什么。
尽管如此,我依然没有放弃。
他们打我,我便笑。
因为每每我对姐姐笑时,她都会摸我的头,夸我可爱。
不过,他们似乎真的很不喜欢我。
后来,城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不少人都失踪了。
当日城里举办了一场大会,说是测灵骨。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可事后,那些有灵骨的人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不知是谁放出的消息,说那日大会,混进了妖族,定是那些妖怪将人给吃了。
我的“街坊邻居”们都知道我的身份。
于是他们对我驱赶,咒骂,追杀。
我始终想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他们在我身后追赶,我跑进了一条巷子,躲进了草垛里,这才逃过一劫。
我正欲离开,却突然又来了几个蒙面人。
他们互相交换了东西,一个大黑袋子和几根金条。
我不敢轻举妄动,只听得他们说:
“有那群妖怪顶锅,这生意还真是好做。”
原来,这大黑袋子里装的,正是那些失踪之人的灵骨。
而这一切,也并非妖怪所为。
我激动得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所有人,告诉他们,妖怪并不一定会为非作歹。
他们的交易很成功,正打算离开,可小巷两侧的墙天上,又忽的飞下来两人。
他们速度极快,与那群蒙面人交锋。
但那两人的身手似乎更为厉害,将他们杀了个干净。
在他们打斗之时,刀刃划破了布袋,几块灵骨掉落于地。
而有一块好巧不巧地滚落到了我的面前。
我心中一惊,为了避免被发现,不得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手将其掏了进来。
我浑身颤抖,因为我知道,倘若今日被发现,必死无疑。
可好在,我还算幸运,他们将那几块灵骨捡起后,便飞身离开。
我久久不能平复,回想起他们方才刀上的挂坠。
那两个男人,竟是玄月堂的弟子。
玄月堂,是西域第一大宗。
他们的新堂主刚上任不久,没想到,背地里竟会如此行事。
我看着手中的灵骨,不知所措。
灵骨……若我有了灵骨,便能修行。
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变得很厉害,到时候名扬万里,姐姐定能知晓。
我知道,它并不属于我。
可这灵骨,拿起来,便再也放不下了。
这是我第一次动了妄念,想将那块灵骨占为己有,我也确实这样做了。
将其融入身体后,我身上的鳞片很快褪去,现在的我,与人无异。
可这块灵骨算不上好,我的灵力,也并不强。
见到姐姐的心愈发迫切,让我有些不管不顾。
寻到了一个好路子,便想渴求更多。
我不满于这块灵骨的低劣,将主意打到了那些极具天赋的幼童身上。
他们的既好用,又好取。
而且,我替他们做了那么多事,只是取一块灵骨而已,我并不认为这很过分。
我也并不想杀人,可他们却说妖族天生坏种,说我是个恶魔,不得好死,人人得而诛之。
我不是,我从来不是,我只是想要一块灵骨罢了。
他本来是不用死的。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却不是最后一次。
等他死了,我才后知后觉地感到害怕。
我不想这样,一点儿也不想。
手颤抖到握不住刀,我逃跑了。
带着这份恐惧,亦或是害怕被发现,我离开了孤墟城,去到了檀州的其他地方。
我不想离开檀州,如果我走的太远,那姐姐找到我的概率便更小了。
从那以后,我似是着了魔般,渴求着更好,更优质的灵骨。
我开始杀人,夺取他们的灵骨,以此来增进修为。
那时的我,应当是走上了那些满口“仁义道德”之人口中的所说的“歧途”。
可那又怎样,我不过是想要变强,见到我的姐姐而已。
坚持自己想做的事,难道也有错吗?
我救人,他们说我装模作样,我杀人,他们说我本性难移,罪不可赦。
真是可笑。
我似乎习惯了这种生活,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坏种,世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恶妖。
就这样一点点,一步步,我的确变强了,自然而然有不少修士来讨伐我。
说我不知悔改,说妖族果然恶毒。
我没有耐心去听他们的废话,只不过是又多了几个刀下亡魂罢了。
那是他们自找的。
况且,我与那些妖族可不一样,我可不会伏低做小,逆来顺受。
讨好人类,真是下贱。
我也不会同他们一样,去吃那恶心至极的人肉。
有了足够的修为,我将自己的容貌定格在那小女孩的时期。
因为我发现,那些蠢货似乎很喜欢这样的脸,会乖乖的将自己的命,呈到我的面前。
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这张脸,姐姐是很熟悉的。
我看到那些被关到笼子里的妖族,真是可笑又可悲。
身为妖,竟不想着反抗。
我果然是与他们不一样的。
就这样不知又过了多久,一个消息炸开:
人妖两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最大规模的一次战乱。
我不禁冷笑,早该如此了。
除了姐姐以外,其他人的心,都是邪恶,肮脏,贪婪的。
这样的人类,又怎配活在世上?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自以为高人一等,自以为至高无上,其实都不过是一群在泥潭中挣扎的蛆虫罢了,却仍要排斥妖族。
可是,这天下,又岂止是他们的天下,真是愚不可及。
既然人妖两族不能共存,那便将他们都灭了,独立于这天地之间又有何妨?
妖法本就比道法更为强悍,人类本就该臣服于妖族。
或许是我的名声还不够响亮,姐姐还未来找我。
我想要继续变强,无尽无止。
终于,我有了檀州妖王的名号,但这依旧远远不够。
直至几个月前,我得了一种法术,五光聚灵。
鹤南知同我达成了交易,此法便是他所赠。
我发现,三杀阵,似乎很适合我,短时间内提高修为。
玄月堂的人来同我谈判,我杀人,他们收尸,余下的,他们不会管。
我不知道他们将尸体拿去干什么,可我知道的是,答应他们,我既可以快速提升修为,又可以毫无忌惮的杀人,没人能妨碍到我了。
可鹤南知真是个阴险,狡诈,讨人厌的家伙。
杀什么人不是杀,他却偏偏将我拦在孤墟城外,使我只能对周边城镇下手。
可那些地方分布不均,杀人起阵甚是麻烦。
于是,我便在方圆五十里内,布下三杀阵,每日放血养阵,效果显着。
不过,这三杀阵果真如书上所说,修为提升的快,而这寿元也损耗的快。
无数怨气使我日夜难安,千倍万倍的痛苦吞噬着我的肉身。
但只要能见到姐姐,这些根本不值一提。
继这之后,我又为非作歹数日,期间又有不少修士来此与我一战,皆是无用之功。
我左等右等,却等来了青云山山主入西域的消息。
白流萤,我有印象,那个很厉害的人。
可她这么厉害的人来了,姐姐还会来吗?
我可不想这么快便死了,起码得是在见到姐姐之后。
要死,也得死在姐姐手里。
于是,我躲了起来。
直至我得知燕城要办喜事的消息时,我按耐不住了,可我也未曾轻举妄动。
只是,我没想到,那屋子里的新娘,便是姐姐。
在她于破庙召出玄离剑时,我才相信,白七,便是白流萤。
那个让我神往两次的人。
真是可笑之至,原来我早就知道她了。
可,她是那样的正义凛然,侠肝义胆,是那样的温柔明媚。
又怎会成为世人口中所说的阴晴不定,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呢?
恍惚迷离间,我突然觉得,她变得好陌生。
她那一身鲜红的嫁衣,刺痛着我的眼。
在破庙,我帮她揭开陶罐,同时也把那个穿着婚服的男子掳走了。
这世上,没人配得上她。
即便是假的也不行。
我引她到木屋,试图唤醒她的记忆。
但我大概明白了,她将我忘得很彻底。
我忽然好心痛,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她怎么能将我忘了?她为什么将我忘了?
三千五百年的确漫长,许是她遇到了更美好的人或事,心中已装不下几千年前的过往了。
其实只要她过的好,记不记得我,都无关紧要。
可我还是好伤心,因为她也曾属于过我。
我为自己取名为白望栖,望栖,望七。
希望能有一个归宿,也希望能等到我的小七。
好在,我终是见到了她。
与姐姐千年后的重逢,我即便心中悲痛万分,也定是要笑着迎她的。
看到我的脸,她还是能想起我。
只是,她看我的眼神,没了往日光彩,也没了往日慈爱。
而是无尽的愧疚与自责。
我并不愿看到这样的姐姐。
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因为我从未有真正想怪过她。
在我心中,她是那般的美好,尊贵。
可笑我这样的妖,也曾触及过她。
眷恋她给予我的温暖,这也是我执着于追寻她的理由。
我知她,心怀大义,热血心肠,便出此下作手段,引她前来。
我可为她救一人,亦可为她杀万人。
我亦知她为何来此,但是,不管她以什么身份和目的来到这里,我都不在乎。
只要她来,便足矣。
我问她,是不是因为我的身份,她才不要我。
但这无非是赌气而已,因为从始至终,她在我心里,都不曾是那样的人。
她只会是有逼不得已的苦衷,而不会是故意弃我于不顾。
其实,到现在我依旧想不明白。
千万年,妖族于水深火热中存活,于人类而言,便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可是为什么?
有时我也在想,若我不是妖,是不是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我依偎着她,不舍得放手。
这种感觉是多么的熟悉却又陌生。
或许也只有在她面前,我才能做回那个小女孩儿。
我躺在她怀里,却仍感不真实。
我知道,这是我生命中同她的最后一次见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不过,我既不害怕,也不后悔,因为我生命的最后时刻,她陪在我身边。
我很庆幸,能够在心魔将我彻底蚕食之前,再见她一面。
我这么多年的痛苦,终于能得到解脱。
她为我吹哨。
我知道,她不单单是为我吹哨。
但若是由她来结束我这罪恶的一生,我无怨无悔。
因为我懂,她不能对不起这天下苍生。
没想到,她竟为我哭了,她还是在意我的。
可是,我不想让她伤心。
于是,我便朝她笑。
因为我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
我困在那四四方方的牢笼里,闭上眼缩成一团,已无心挣扎反抗。
可她却从闹市中来到了我的面前,给予我无限温暖。
她带我看这世间,看这世间人情冷暖,让我成为了这世上最特别的一只妖。
一只没有灵骨,却能化形的妖。
她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亦是对我的惩罚。
姐姐她如同日月星辰,耀眼,夺目,光彩照人。
能遇见她,是我三生有幸。
现如今,我知晓我是等不到三千五百年前的那个白七了,来到我面前的,只有青云山山主白流萤。
不过,她仍然是我的姐姐,是我此生唯一且永远追寻的人。
我不会后悔做这一切,永远不会。
倘若真有来世,我真希望能以人的身份,与她重相识。
我此生别无他求,唯愿再见你一面。
如今愿已成真,虽死,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