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楼走廊上静静窥视的我,心中怀有对乌鸦身份的好奇。
不过,楼下这些邪教徒可不会为我的好奇而好心揭示那只乌鸦的身份。
“好个原始人,”我之前听到的那个女腔开嗓,方才野人托蒙德取笑了他们一番,她正在回击,“我们饶你和这个守夜人一命,只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北方,现在,我们随时会割掉你的脑袋。”
原来如此,真是妙啊,我不禁颔首。
一个守夜人,一个野人,两个俘虏,正是从两个阵营的角度来认识塞外这片土地。
守夜人知道南方人该如何适应北方,因为他们的队伍里就有不少南方人,而野人则对本土的气候植被动物懂得更多,毕竟自小在这里挣扎生长,所以,就给抵达长城之北的旅人当向导一事来说,世上鲜少有比守夜人加野人野更理想的向导组合。
“割掉我的头?”托蒙德语气诧异,“莫非是我的舌头没让你满意?上一个暖我被窝的可是女巨人。”
一阵猥琐的窃笑响起,就连一直没吭声的乌鸦也在忍俊不禁,“咳咳!”
“女巨人?”那个女人不止没有恼羞成怒,反而还顺着托蒙德的话反唇相讥,“原来如此,难怪昨晚我有个毛孔被戳得很爽。”
啧,我一定要在这里听他们荤腥不忌的斗嘴吗?
喧嚣不止,肉类烧烤的香气开始弥漫,让我空荡荡的肠胃几乎要立刻造反。
我干脆缩回脑袋,刚刚那阵咳嗽,还有火光下隐约可见的身影大概让我判断出了那只守夜人是谁。
当下的话,单凭我一个人,铁定什么都做不了,毕竟四肢不便。但是,如果配合上这群人里那对囚犯,或许我能有所作为。
我缓慢移动,脱离火光照亮的范围,到了这时,我总算是有空隙去了解自己的伤势,然后做一下简单处理,不过首先,我该检查一下自己的装备。
一把硬币,一枚金龙三枚银鹿还有一把铜子儿,在这个地方毫无意义。
一个银手镯,来自白港,琼恩·雪诺当年的饯别礼物。
一把短剑,亨得利给我的,一把匕首,我身上唯一一件从恐怖堡中带出来的物什。
一袋被压扁的羊酪饼,干粮,我从没碰过,只备不时之需,一壶水,带着我的体温,不是冰的。
还有玺戒、文书和一大堆文明时间才能用得到的珠宝装饰,在这里就和硬币一样毫无意义。
老实说,考虑到此地古老荒芜而深处地下,难以取材包扎,再加上得感谢希达·绿沼和这群邪教徒,让我拖到此刻才顾得上自己身受的重创,我估计,我这一手一脚这辈子都好不了了。
如果这辈子不是结束在眼前这会儿的话。
在自己这辈子遭遇过最糟的境况之中,我慢慢就着水,啃起凝实似岩的饼子坨坨。
手不知道是断了还是骨折,可以打个固定?
脚上的话是脚踝有伤,其他地方都还好,趾头能动,如果做个拐,应该可以派上不小的用场。
问题来了,哪里来的拐?锯子、木头我全没有。
去找!
托蒙德似乎成了逗趣的吟游诗人,那群八成是群星就位教的人正继续和他斗嘴,以此为背景音,我静悄悄地搜罗起二楼的房间。
或许可以期待捡我们之前经过时留下的垃圾来用?我想了想,还是抛弃了如此奢求,在永冬之地旅行了那么多天,所有人都知道不要铺张浪费,所以,我不踩大便就是好事了,能找到好东西的可能性很小。
凄清,空旷,一如我所预料,什么都没有。
我找了一个远离嚣闹得角落,先把短剑抽了出来,用包皮的实木剑鞘和腰上裹着的腰带中的一条制作了一个撑着脚跟的绑腿,咬着牙,含着泪,全身都在颤抖着将左足掰正。
我得先补足移动能力,比起之前拖着这只腿躲起来的过程,这并不算太难,只是,不会正骨的我,说不准自己这动作是让伤势加重还是减轻?恐怕是加重。
至于手,手肘以下全是痛感,可能从肘关节到腕关节和指关节全都不好。右手被废我顿时有了同病相怜之感,和那个原著里遭致同样命运的詹姆·兰尼斯特。
幸运的是,和我做过爱的人死了,而原著里詹姆的孽缘还在。
心怀着无用的想法,我用短剑割掉了外袍上的一大段布,然后抬起我无用的右手,将之挂在我的脖子上,可惜没什么好的夹板,我只好用无用的首饰和镯子拼凑一个。
这样至少勉强可以疾步走,而不会太过踉跄了。
接下来
我知道,我需要人手,死人也可以。
而在那地下室通道口的大厅处,有的是人。
我叼着匕首,手里拿着短剑,一步一步蹭下年久失修的台阶,远处的邪教徒自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他们大概会盯着先前我们一行人通过的隧道入口,以防不测,却不会注意到自己搜查过的,该是空无一人的堡垒里,竟然还藏着我这么一个残疾,毕竟要是换了我是他们,恐怕也想不到会有别的活人存在,这里可是被异鬼来过一次的。
那么接下来,我或许需要的是等待。
人有三急,有男有女时指不定还会有一些激情释放,只要他们是活人,我就不愁没有机会。
而机会很快就临头而来。
“我要去放水,女人,你要来验验货吗?”只听托蒙德吹嘘道,“我那家伙可比熊还大。”
“看着他,如果他的玩意儿太小,就切掉。”之前听到的女声吩咐,引起了一阵哄笑,“只怕可以直接用指甲轻轻掐了。”
一个汉子站了起来,推了托蒙德一把,抽出自己的锤子,“别耍花招,野蛮人,否则我就敲掉你的小小鸟。”
“既然如此,那我去放个大的。”托蒙德回道。”我可不想闻那味!”随着野人去监视的汉子高声反对。
“可以,给他戴上脚镣和手铐,”大概是领头的男人喝令,“他要是想跑,只怕一里格之内的人都听得到。”
东西带的真全,我不禁嘀咕,我们之前进来的那一队可没带什么镣铐。
托蒙德要去排粪,自然没人想看,他和监视者走出了火光的范围,估计是怕托蒙德暴起伤人,看守离得有至少十英尺远。
他们在向外头而去。
机会!
从大厅出去自然不止一条路,毕竟这里曾经是有人居住过的堡垒,多少也有大小两个出口,我避开他们的路线,摸黑走了另外一条路,我的脚程理所当然地不快,当我爬出墙洞时,正巧看到两人在我几十米远处,我躲在墙外地壕沟之中,静静看着局势发展。
毫无疑问,这是个绝佳地机会,现在,如果是我和托蒙德夹击,那么把握会更大一些。
甚至我都不用出手,托蒙德看到我的那一刻,自己就会去寻找脱险之法!他不是坐以待毙的懦夫,而是“巨人杀手”,野人的头领之一。
而我,不论如何,都将收获一具活尸以供驱策,不论是野人,还是邪教徒。
看守不想看别人拉屎,他挑了一个位置,命令托蒙德自行其是,自己则找了个高台坐着,双目将囚犯的身影保持在自己的视野之内。
“蹲在那石头后面,露出你的手和脑袋,野蛮人。”他发号施令。
很谨慎。
如果没有我的话,托蒙德不会有半点机会。
可是,偏偏有我在场!
现在,我和这两个人站成了一个狭长的三角形。
我的右前方是看守,盯着托蒙德。
我的正面是对着我脱裤子的野人,他那话儿一般大,大腿白嫩嫩的。
我,露出了自己的脑袋,在野人的双眼前,只是一瞬,就立刻回缩。
“啊?!”我听到托蒙德发出惊呼,他过去见过我,现在,他看到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