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酒吧在今夜似乎特别繁荣,寂寞男女互相交缠在一起,你需要我,我也需要的情感,在此时此刻爆发。
烈焰红唇沉浸在红酒里,热情似火,随着音乐的节奏不断地晃动着。
黄雁如工作了一天,搜集了大量的资料,疲累不堪,浑身无力地瘫坐在包厢的沙发里,布鲁也十分疲累地趴在桌子上,玛丽阿反而在轻松自在地品尝着红酒。
宗怡和蝙猫坐在他们对面,好奇地发问:你们好像很累的样子。
黄雁如头也不抬地说:别提了,现在赶紧给我汇报工作,你们都查到哪些线索。
玛丽阿率先说着:我调查过杜伊的生意拍档,范围非常广泛,合作伙伴和利益关系的生意人多不胜数。一一排查当然是最好、最原始的方法。但是我觉得这样等于是大海捞针,还是换一个调查方法吧。
黄雁如痛苦地捂着自己的脸说:算了,下一个。
宗怡支支吾吾地说:那个外卖小哥,我已经调查过,他并不具备作案的嫌疑。而且在我的要求下,他用电脑绘图的方式,把从现场逃离的神秘人做了一个大致上的拼图,大概可以证实,逃离现场的就是杜晴的丈夫,也就是血案现场找到的那一摊血的拥有者。
奇怪,蝙猫摸着自己的下巴说着:如果他当时只是受了重伤,为何不报警,通知救护车过来,而是要急匆匆地逃离现场呢?他是不是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所以连自己的伤势都不顾了。
黄雁如低着头说:有道理,他当时追出去,一定有古怪的。
玛丽阿提出了疑问:那么,我们现在应该把这案件的犯罪性质定义为哪种情况呢?
说这是一宗劫杀案吧,受害者的财物没有丢失也没有被盗走,这可说不通。
布鲁终于开口说话了:蓄意谋杀!恶意行为,因为憎恨而犯罪。
我看过许医生的验尸报告了,里面的内容都一一指出,每一个受害者都遭受残忍的虐待,如果是一般的劫杀案,只需要杀害他们得了,并没有需要下那么重的手。
唯一的解释就是,他憎恨他们,愤怒的情感迫使他犯罪。
不过……我觉得有一件事很奇怪。蝙猫说着:杜伊的死亡时间应该是他在网上预订了外卖之后才遇害,然后外卖小哥送食物到别墅,才发现了别墅里的命案。
那就是说,行凶者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杀害他们,然后再清理现场属于他的指纹,最后才离开血案现场。
我认为光是时间这一点,他就无法做到如此完美,可是他的确做到了,这根本不可能啊!就算是开膛手杰克都无法完成如此迅速的犯罪。
这里面一定有不寻常的地方。
宗怡接着说:其实我也调查过杜家的人。他们虽然很有钱,但生活上很低调,很少得罪人,连生意上的纠纷也很少,如果说是熟人作案,可能性其实不大。
但是门锁没有遭到破坏,也没有强行闯进的迹象,两者都互相存在着矛盾。
布鲁皱着眉头说:其实还有一个疑点,行凶者为何会放过余宗呢?以他的身手,完全可以虐杀余宗,但是余宗只是身受重伤,他是故意放过他的?
黄雁如较为迷惘:现在小丽又倔强地不肯说话,我们的案件调查遇到了最为严重的阻碍啊,等于是。
余宗又昏迷不醒,这件案子可不是一般的棘手。
到底杜晴的丈夫现在是生是死,躲在哪里了呢?
布鲁觉得很烦躁,于是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独自点燃起来。
他吐出一口烟圈,旁边的人都不断地咳嗽着。
宗仪捂着鼻子问他:布哥哥,你不是说要戒烟吗?
他有气无力地说:抱歉,我的确答应了家人要戒烟,不过最近的压力很大,案件又棘手,家里的事情又麻烦,我……感到压力大的时候,就会吸烟的。
哎,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关键的地方。蝙猫兴奋地喊着。
杜伊的父亲有很严重的酒瘾,他为了家人,已经戒酒多时。
但是在案发的那天晚上,他却喝醉了,杜伊滴酒不沾,可他没有阻止父亲喝酒,这到底是为什么呢?那晚有客人在场,他明明知道,父亲喝醉酒便会发疯,吓着客人的,但他也没有阻止。
布鲁放下香烟说:或许说,他父亲为何突然想喝酒呢?除了是那位神秘的客人带来的酒水之外,他也没有必要喝酒的,何况他儿子还在场。
黄雁如接着说:呐,中国的传统,吃饭喝酒是一定有的,我推断那晚拜访的神秘人是他们的生意上的拍档,他带了酒过来,然后商谈合作的细节,在这个过程中,喝酒是很难避免的。
就算真的要喝酒,也应该是杜伊喝啊,怎么会是他父亲呢?宗怡反问着。
黄雁如再次强调:除了是商谈生意上的细节需要喝酒之外,还有哪些场合是要喝酒的?
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家庭聚餐!
没错,那个人应该也是杜家的家庭成员,只不过一直在外面住,并不在别墅里,当他拿着酒水前来拜访的时候,杜伊不喝酒,但是他父亲高兴,当然要喝上几杯。
就在喝酒的过程中,他们之间也许产生了分歧,狠狠地吵了一架,连碗筷都打破了,还有几个玻璃杯。
你怀疑这就是凶杀案的导火线?蝙猫问她。
她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但是这里面一定有某种联系的才对。
你的电脑带过来了吗?她问玛丽阿。
她立马从背包里掏出极为微型的手提电脑,在所有面前打开了它。
查一查杜伊有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
正在查……
有了!不过他不姓杜,而是姓周。他和杜伊是同父异母,他跟随妈妈的姓氏,所有最初的调查报告里,没有查到他的身上。
鉴证科实验室里空无一人,妮雅在办公室里忙了一整夜,整晚对着计算机,她感觉自己快要发疯了。
她必须要更换自己的视野,于是她来到了空空如也的实验室。
其他的同事早就已经下班了,只剩下她一个人在独自加班。
摆在她眼前的是一个玻璃杯,但被摔得粉身碎骨,她现在要做的就是把粉碎的玻璃杯給重新还原,只有这样才能套取到杯上面的唾液和指纹。
她知道这项工作是异常的艰难,提取到上面的dna信息也是微乎其微,但这是唯一也是最后的办法了。
整个鉴证科里,以她最有耐心,她最高纪录曾经试过,还原一块粉碎的玻璃,那一次她足足拼了八个小时,才把玻璃恢复原状,同时成功地提取到上面的dna!信息,每当她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心里难免会感到自豪。
两个小时渐渐地过去了,她在聚精会神地把最后一块玻璃拼接上去,小心翼翼地用胶水把粉碎的玻璃杯粘合在一起。
所有的细节都天衣无缝地处理好了以后,她终于松了一口气,把玻璃杯拿进检验dna的机器里……
然后她打了一通电话……
宗怡无奈地说:就算我们真的认为那个人就是杜伊的同父异母的兄弟,可是我们没有真凭实据,也奈何不了他吧?只要他坚决不承认去过杜家的别墅,我们也拿他没有办法的。
玛丽阿惊讶地说:噢!亲爱的,你们过来看。
这个周文的经济情况很是紧张啊。
他是一个生意人,却不懂得经商之道,做生意总是亏钱,投资也不够专业,年年都投资失败,欠下银行的债款不计其数,早已经是四大银行的黑名单了。
估计这些年也是杜伊一直在为他偿还债款,他才平安无事的。
黄雁如双手抱在胸前,胸有成竹地说:那不用问了,周文前往杜家别墅肯定是为了借钱,然后被杜伊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最后恼羞成怒,杀害了他们一家。
宗怡感到周边很寒冷,胆颤心惊地说:应该不会吧?只是为了钱而已,没有必要杀害自己的家人,他不像如此丧心病狂的耶。
而且我们根本没有证据证明他去过杜家别墅啊。
黄雁如的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她跑出去接电话了。
他们还在不断地争论着。
良久之后,黄雁如走回来,神气十足地说:不用争辩了,鉴证科那边已经把凶案现场打碎的玻璃杯还原重组,并且在上面套取到有效的dna信息。
三个小时之后,自然会有结果!
特案组的其他人喝了不少的酒,再加上工作的压力,显然已经疲惫不堪。
只剩下黄雁如一个人坚持前往鉴证科办公室找妮雅。
化验结果出来没有?她急着想知道真相,自然忘了礼貌上的细节。
妮雅不怪她,轻松自在地说:我在杯口的上面提取到有效的dna,但是在系统资料库里找不到合适的配对。
于是我在想,如果摔破杯子的人和受害者存在一定的联系呢?
所以我提取了杜伊父亲的dna,再与杯子上的dna进行了比对,结果终于证实,他们的遗传因子是百分之九十九相似的,那么也就是说,他们的确是父子。
果然是这样!黄雁如兴奋地说着,看来我的推测没有错,现在可以计划下一步的调查细节和行动了。
清晨,风呼啸呼啸地吹动着窗帘,蝙猫背对着窗户,额头上黏着一块大大的ok布,他没有受伤,但是此时此刻,他只有黏着奶黄色的ok布,方能正常地思考。
他的思考方式从来就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模仿案发现场的细节;自言自语地与自己对话;透过冥思苦想的方式触摸对方的思维。
所以从小到大,他的行为都被称为怪人,直到现在他都是这样,因此朋友并不多,接任特案组的工作之后,更加没有时间社交了。
他从不担心自己的未来,或许他的性格就应该如此,就算与孤独为伴,亦不为过。
只是母亲一直在担心他的将来,怕他没有朋友,找不到对象,要孤独终老。
他闭着眼睛,缓缓地重新张开。从房间的另一端走向门口的位置,突然他转身而回,变得凶狠无比,拿着利器对准空气划了一刀,然后又迅速地跳到后面的地段,用手勒着空气,手对着空白的地方,横着从左往右一拉,然后又走到前面的位置,对着空气往地上连续捅了几刀……
接着他怒气冲冲地假装往上跑,做了几个杀人的动作,连续重复了好几遍之后,他才恢复正常,气喘吁吁地看着时间表,刚才连续的动作,总共用了五十七分钟。
他刚才在案情重演,扮成行凶者的角色,对几名受害人进行模拟“谋杀”
可惜,无论他再凶狠再心狠手辣,速度再快,也没有办法在半个小时的时间之内完成所有的犯罪。
他刚才还没有擦拭现场的指纹和dna信息,行凶者可是做了消灭证据的行为之后才离开凶案现场的。
那就是说,他的案情重演并没有明显的奏效,他还是推测不了行凶者的罪犯模式。
这一点倒是令他灰心不已,他捉摸不了罪犯的思维?
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他像一个泄了气的气球一样,面如死灰,疲累不堪地倒在沙发上。
客厅的门铃突然急剧地响了起来,他极度不耐烦地走去开门,发现是肯德基的外卖工作人员。
他粗声粗气地说:你的外卖到了!
蝙猫狠狠地说:你送错了!我没有点外卖!
怎么会不是你,订单上面的名字写的就是你!他反而较真起来了。
蝙猫发出了逐客令:三秒钟之内立刻给我消息,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眼看两个人快要吵起来了,一名男子急匆匆地从房间里跑了出来,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外卖,一场误会而已!
外卖员冷哼一声便走了。
蝙猫有点生气地说:你点外卖,干嘛要写我的名字?
他一边坐在沙发上享受着热气腾腾的鸡腿,极度满足地说:网上点外卖,名字是随便写的。
不可能说,用了你的名字叫外卖,就一定是你叫的吧?也有可能是我叫的啊。
表哥不要那么生气了,最多请你吃一只鸡腿。
他没有接过鸡腿,反而想通了一件事。
原来还可以这样的……他恍然大悟地说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