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芝夏赶着车慢慢行在春城街道上,他自然记得王谢的宅子在哪里,不过刚才未进城之时就有几道目光盯着自己,虽然偷『摸』,没有恶意,进城之后小尾巴消失……
行到一半,忽然前面路口转出个蓝衣人,那人的目光一下子便落在他身上,登时又惊又喜,紧走几步迎了上来:“芝夏兄!一别多日,终于又见到你了。”
——又感觉到偷『摸』无恶意的目光?
宁芝夏眨眨眼,故意往两旁望望,跳下车来,一语双关:“比原先估计稍晚了些,重芳,你家业做得不错。”
王谢一愣,立刻想起来宁芝夏警觉的『性』子,他可不想这位未来将军对他产生什么误会——虽然两个人之间早就误会过了——大街上不便高谈阔论,只笑着小声解释:“是我的一位病人,家业做得不错。他父子俩现在就住我隔壁,虽然退出江湖,在自家门口总有点眼线,这不是帮衬我么。我一听他们说起你和虎峰两人形貌,就赶紧出来了——不过,你脸『色』有些不好,我诊诊?”
他隔壁的雷衍水所创情报探听组织名为“蒺藜”,虽然若干年后江湖人闻之『色』变,其实现如今不过小打小闹而已,几个新人被他派在春城内外打探信息,一为了历练,二为了眼线。
王谢这般坦诚,宁芝夏也释然,点一点头:“不急,小伤,快好了。”
“这车子在前门进不去。”王谢打量一下,道,“我们从后院走吧。”自打裴回来了以后修房子,他就把后园锈住的门重新开开,收拾停当,不然物料不好往里面运。
“打扰了。”
“不打扰不打扰,欢迎还来不及,我家永远是芝夏兄可以歇脚的地方。等虎峰和容翔回来,我们好好聚聚。”
“好,我会记得。”
“燕华也念着芝夏兄呢,他眼睛就快痊愈了——说起来我真的要好好谢谢你,若是没有你当时的资助,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给他安安稳稳治伤……”
“不客气——谈到他的时候,你眼睛非常亮。”
“……啊,那肯定的。”王谢得意洋洋回应,此刻俨然不知道“谦虚”二字怎么写,“燕华是我家人啊。”只不过以前是兄弟般的家人,现在是两口子般的家人,总之燕华是他的人,他是燕华的人就对了。
王谢,曾经很严肃地想过,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不好,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迁怒。但一个人无缘无故对某个人好,而且自始至终的好,很好,非常好,就不在能理解的范畴了。燕华为什么对自己好,好到了愿意牺牲『性』命的程度?而且自己明明对燕华非常非常的不好,不好到连路边乞儿都不如。像他前世遇上的那对儿师徒一样,没有半点血缘关系,一个愿意为另一个去拼命去送死,另一个同样为了这去报仇去送死,已经达到了牺牲的最大程度。那么他们之间的连接到底是什么?
王谢花了很长时间去想这个问题,但是想通了之后他才发现受宠若惊到『毛』骨悚然——自己不知不觉竟然得到一个人的全心全意对待,在茫茫人世中这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和荣幸的事情。
自己想想,厌恶燕华无非是因为两点,其一:燕华的父亲是个贪官,人们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其二,燕华入了青楼,肮脏低贱堕落下流。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说父债子偿,但是实际上燕华本人没有过做什么出格的事,贪赃枉法的人不是他,狐假虎威的人也不是他。事实上燕华平时甚少出门,交友也有限,尽是埋首读书,『性』子闷得都能和大家闺秀有一比。
而自己把他从青楼带出来时,他一身伤痕带着残疾,几乎丢了半条命,就看出在烟花之地待得很是不如意,卖身契明明白白盖着官府大印按着他手印,那里也不是他不愿意去就能不去,不愿意做就能不做的地方。
——那么自己那段时间对他每日打骂呵斥,弃之如敝履,又是因为什么呢?
憎恨?或者嫉妒?痛心疾首?失望?怒其不争或者……求不得?
原来是求不得啊。
从那天起王谢便豁然开朗,燕华这个人,他要牢牢攥在手里,一辈子!
宁芝夏就喜欢他对家人的归属感,一时间,目光里有着自己都不明白的温和。
二人说话间进了院子,宁芝夏仔细端详,尽管天『色』稍暗,也清楚看出院子比之头次来时的景象,简直天壤之别。且不说荒芜的草坪花坛已被精心修剪齐整,虽然粉嘟嘟的桃花只剩叶间零星,但牡丹月季玫瑰芍『药』可都绽着笑脸,顶着花苞。印象里有间柴房不见了——他不知晓那本是燕华的住处——原地立着新屋。厨房炊烟袅袅,飘着饭菜香味儿。
后院另一处角落,多出几个大铁笼,吱吱嗷嗷的,竟装了十几只猴子。
见宁芝夏的目光往猴笼那里去,王谢道:“那是练手的,我要给燕华治疗手骨,总得找些相似的先试试——诶,燕华,芝夏兄到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燕华刚从厨房里转出来,宁芝夏就看见王谢几乎是“蹭”地蹿过去,随即燕华很是熟稔地牵过他一只手臂,两人小声说了两句,并肩走到近前。
不等燕华施礼,王谢先拦着他,抢先开口:“芝夏兄,你我可是朋友?”
他此时突兀一问,宁芝夏凤眼一瞥燕华伸手撩衣的动作,明白了,这是礼数问题:“自然是朋友——况且我江湖人,不讲这些礼节。”说着往旁一侧身,不肯受对方的拜礼——他虽然不讲虚礼,并非不懂礼仪。
燕华却很坚持:“当日少爷病重,若不是芝夏少爷仗义相助,我如何顾得过来?这一礼是当得的。”
既然不是因为主仆良贱身份的问题而争,燕华说得也有道理,王谢立刻道:“你不也是为了救我,因此这一礼应该是我们俩共同的,如何?”
燕华点头称是,端正神『色』,拉着王谢,正式谢过宁芝夏。
宁芝夏见他坚决,也不阻拦,只不过在他俩行礼之后,自己施了一个参见兄长的礼节。
燕华先是一怔,随即还了半礼:“蒙芝夏少爷青眼,燕华便不讲那些虚文。”
——此时的燕华,比之宁芝夏印象里的,简直从里到外焕然一新,面『色』红润,唇角噙笑,不仅温文尔雅的气质越发的明显,那种提心吊胆小心翼翼的感觉亦是不再,举止多有自信。
燕华确实过得不错。
且不说不用辛苦谋生,一日三餐还被人细心安排,就算他懒到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也一定有这么个王谢甘之如饴乐此不疲——当然,王谢更乐于帮他宽衣解带乃至沐浴这些事就……虽然他也喜欢,但还是暂时忽略不提的好。
眼睛虽然还看不清楚,但是相较以前已经好了许多,每日侍弄侍弄花草,练练养生功夫,轮流下厨,和裴回聊天分说医理,旁听王谢给人诊治,还有给自己针灸按摩……王谢说,要两个人好好过日子,他信。
燕华曾经是锦衣玉食的少爷,后来沦落风尘见识到人间疾苦,再后来见到王谢,两人已经是云泥之别,更别说失明之后种种不便,样样无奈,慢慢消沉。王谢不是坏人,即使他看不起自己,还是接受长辈的嘱托,把自己赎出火坑;即使讨厌自己,也给了他一个容身之所。他知道自己不讨喜,王谢能收留他已经是不敢想的福气,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勉力侍奉他,等到他不要自己,说不定哪天一个意外就死了干脆。
结果等来了意外,竟然是守得云开见月明。
王谢数月来种种谋划举措,一步步按着日程前进,着实令人安心和高兴。
自己的阿小已经那么有担当了,真是不错,呃……除去化身成为“老妈子”碎碎念的时候……吧。
不得不说燕华一旦打定主意,那执拗劲儿是王谢拍马都赶不上的。因王谢种种举动,燕华也在渐渐改变自己,他要配合王谢的安排,也暗暗为将来做打算。现在学医虽然晚,他可以努力,至少不要拖后腿。和王谢在一起,肯定有人会说闲话,那又有什么关系。王谢不怕,他也不怕,他可没碍着谁,他想和王谢在一起,想了好久,从小到大;压抑了好久,从官宦之家到青楼;绝望了好久,从被赎出到眼盲。现在刚刚得偿所愿,无论如何也要把人抓住看牢。
他可以在腿瘸手残的时候苟且偷生,可以在眼盲无力的时候挣扎生存,没道理不能在越来越好的日子里,还继续纠结——只要、只要王谢是他的!即使王谢娶妻生子,只要心里给他留个地方,就够了!
人一旦有了好的盼头,眉梢眼角都隐隐透着喜『色』,所以现在宁芝夏见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幸福状态下的燕华。
宁芝夏解了拉车的双马辔头,王谢熟稔帮手,因是天暗,燕华模模糊糊只看到两片很大的黑影,知道是牲畜,主动问了声喂些什么草料,转去厨下取秸秆和豆子。
“他比之前好很多。”宁芝夏下了评语。
“那是自然。”王谢当仁不让,之后又略显苦恼地道,“就是他闲不住,总要找点事做,我拦着也不是,不拦又舍不得。”
宁芝夏保证,自己从这苦恼抱怨中,绝对听出了宠溺炫耀的意味,笑笑。
二人正分头收拾着,后院墙外又传来响动,渐渐近了,是车轮声和马蹄声,就停在门口,接着是道谢声,然后是声惊讶:“咦,怎么后门是开的?”
“容翔?”王谢扬声问,说着走了出去。
“啊,重芳大哥你正好在。”裴回见了王谢,眼睛一亮两步凑过去,“我遇上了个奇怪的事儿,正想找您拿个主意——有个人在医馆里先是莫名其妙的大笑,然后又自伤,还说了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他要来找你,举止很不同寻常,我怀疑他脑子不清醒,试了他的脉没『毛』病,不晓得怎么办才好。而且他手劲很大,挺厉害的,我怕出事儿,就把他『迷』昏了,带回来请重芳大哥诊视一下。还有,他还说他哥哥也来了,不知道——啊,请问这位……大哥,是不是他的亲人?” 裴回将前因后果,原原本本讲一遍,并加上自己的猜测,说到后头,才发现门里又走出来位陌生人,停了一下连忙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