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爹!”小康耳力甚佳。
“重芳大哥?”裴回给小康洗过澡,正陪着他玩扔铃铛——顾名思义,就是将几枚小铃铛一下子撒在床上,让小康根据声音去找,找到了有肉脯吃。铃铛的数量从一开始的一枚,已经变成现在的三枚。
王谢放下鹦鹉笼子,过来抱小康,互相亲亲,碰碰,『摸』『摸』,之后抬头认真道:“容翔,有件事,我想了又想,除了跟你,也没人可以说了。”
裴回吃了一惊,王谢在他面前一向或强势或镇定,还没有这么踌躇过:“重芳大哥,请讲?”
“我昨天那么急躁的原因,其实是……以为燕华回来了。”
“什么——”裴回差点习惯『性』去『摸』王谢脉门,忍住了,他非常清楚燕华的死对王谢打击有多大,一直提心吊胆怕王谢出事,现在想想莫非怕什么来什么,终于失心疯了不成?
王谢叹了口气:“容翔,你知道我和燕华的情分。说实话,我看到他躺在地上的时候,从来没有感觉到那么绝望过,一直以来我的努力都算什么呢?若不是我打算报仇,当时真的半点也不想活了。”
他给裴回做铺垫,不免回想起往事,心里自然难过,眼圈忍不住泛红:“燕华的留书你也看过,他不许我死,我舍不得不听他的话,从那个时候起,我就总想着,他会不会魂魄入梦来看我,会不会转世投胎来寻我,所以我不敢死,不敢,就怕万一他说的是真的,我死后他不再见我,或者他转世了找不到我怎么办。”
声音渐渐哽咽:“就是虚无缥缈的希望,也是一点希望。尤其……当我听到莫公子那只鹦鹉的叫声的时候——他在叫我小名!现在世上只有燕华知道我小名!”
裴回愣愣点头,即便没经过刻骨铭心的爱,走在大街上如果有人听见与自己名字相似的呼喊,谁都会抬头张望,人之常情。
王谢又道:“当时我就想,这是不是燕华生前所说,附身鹦鹉来找我了?而且这鹦鹉和燕华一样,也是双眼看不到,所以……所以我很失态。”
裴回继续点头,他也记着当时王谢满面春风的样子。
“随后我和鹦鹉说了一夜的话。虽然他不会说很多字,但我觉得那就是我的燕华了,我想补偿他,谁知道他会陪我多久呢?是以急匆匆想陪他一起去游历。”王谢才不敢说自己是为了试探越陌而故意为之,裴回是他的兄弟,做好大夫,过好日子就可以,耍心机这样不上台面的事,打死也不能告诉裴回。
裴回很认真的听着,不断点头,他理解王谢的心情。
“幸好昨天早晨给莫公子诊治的时候提到这个,他觉得我神情有异,对鹦鹉过分关注,于是当晚主动找到了我,跟我原原本本谈了鹦鹉的事情——这只鹦鹉是他院子里的花匠自小驯养的,一直是这样模仿人言。而花匠有个小儿子,『乳』名儿也是阿小,它听惯了才会这样叫。”王谢解释,“我自然不服,跟莫公子理论,因为鹦鹉叫得出你的名字。”
“是啊。”裴回点头,“难道不是它一夜间就学会的么?”
“它喜欢重复别人说话的后面几个字。”王谢说着提过鹦鹉笼,戳戳鹦鹉,“比如我们来说小康。”
“小康,小康!”
“再来叫王谢。”王谢一边对着鹦鹉说话,一边将听见陌生声音叫自己,疑『惑』着爬过来的小康揽在怀里。
“王谢,王谢!”
小康很是好奇:“爹爹?”
“爹爹,爹爹!”
听见对方在叫,小康也叫:“爹爹!”
鹦鹉跟着叫“爹爹”。
小康得到回应,叫得更起劲了,声调上了一度,音量大了两度,一人一鸟比着叫。
于是王谢看看小康看看鹦鹉,无奈对着裴回笑了笑。
“原来是这个缘故,重芳大哥,所以这只是一只普通的鹦鹉。”
“是啊……”王谢漫应着,满眼失落。
裴回知道自己必须安慰王谢,他也知道自己嘴笨,想了想只好开口道:“我哥无论是否已经转世,也不希望看到重芳大哥这个样子。他定是想要重芳连他的份一起活下去。”
“嗯。”王谢明白裴回的态度了,“容翔,之前我太冲动,十分抱歉。”
“没关系,如果重芳大哥想出去散散心,十天半月的我还照应得来。”裴回连忙劝慰。
王谢摇头笑道:“容翔已经很是辛苦了,是我的不是。”
两个人又说了会儿话,一起哄睡小康,王谢这才回来。
——裴回过几天确实会很忙,庄子里人手就这么几个,他还是向越陌借人罢,比如似乎菲菲就很能干……
越陌听王谢的回话,也明白裴回的想法了,对这个弟弟真是喜爱。
至于王谢说借些人手的事,当然支持,理由都是现成:王大夫要给自己治伤,忙不过来,手下还不先行为大夫分忧解难?
夜间两个人分房而卧,越陌伤还没好,王谢颇为“哀怨”地跟着人到隔壁,抢了菲菲的活计给越陌擦身——其间偷得香吻若干,上『药』——揩得小油若干,服侍睡下,这才回了自己屋子。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嗯,昨晚越陌就睡在自己床上,今晚越陌就和自己一墙之隔,都说来日方长,但人生有可能遇上各种意外,那就悔之晚矣,因此还是把握眼下的好。王谢惬意舒展四肢,着实在床上打了三四个滚,寻思明天要请蔡大夫来一趟,给越陌动手术修复伤口和疤痕的事,别人即使干得了,他也不放心,蔡大夫最拿手的是外科,加上他,两个人够了。裴回和菲菲辅助,再叫上礞石,小蔡大夫虽然『性』子急,有他师父看着也不会出问题,那么也就够用了……
早上越陌还未起身,就听院子里有人说话,仔细分辨,声音大的是灰衣。另外还有压低了嗓音的王谢。院子和外屋隔着一道门,外屋和里屋隔着一道帘,里屋床帐是放下的,也就是他曾经目盲,对声音无比敏感,才经过三重壁障听到模模糊糊的交谈。
菲菲就在外屋候着,早看到王谢和一个瘦小少年一递一答说话,瘦小少年还不住拿两手比划,说的是有一辆马车正往这边过来,马车尾部有个标记,是夏城彭家的。王谢点头谢过,拿了几个钱给瘦小少年,对方很是高兴地走了。
原来王大夫也养着眼线。菲菲立刻想起来在少主快到于飞庄的时候,侍卫禀报有人偷窥,形容过相貌之后,少主只下令不理,想必早已料到是探子,看来王大夫确实有一套能耐。
那马车来到于飞庄门口的时候,正是庄子里众人刚刚用过饭的时候,彭伟穿着深红『色』暗纹牧童图的杭绸衫子,满面春风下了车,一挥手,仆从从车尾抬出一块“仁心仁术”的扎红匾额,又有仆从搬出只木箱,掀开盖子看里头盘着好几挂大红鞭炮,当即就在大门支起竹竿,噼噼啪啪放了起来。
彭伟随即又一挥手,后面的仆从抱出一只大篮子,满满的红『色』小荷包,里面裹着铜钱,见人即发。张伯见来人喜气洋洋就晓得是好事没错,赶紧向里面禀报,不多时王谢出来,互相客套几句,王谢让着往里走,彭伟一拍脑袋,忽然『露』出了尴尬神『色』:“重芳等等,给你介绍我……妻弟——筝薇,怎么还不下来!”
秦筝薇就是在满地大红『色』炮仗纸屑中,莲步轻移,缓缓走下马车。
天蓝『色』单罗纱衫,竹青『色』衣带,浅『色』步履。往面上看去,几络碎发垂下额头,眉不描而秀,唇不点而朱,眼若秋水,腮若桃花,亭亭玉立,宛不胜衣。十指纤长白皙,轻轻握住一支绘着兰草的折扇,缓步而行,弱柳扶风,到了王谢近前,拱手为礼,未曾说话,脸就悄悄红了:“小子……秦筝薇,见过王先生。”
王谢还完礼,望一眼彭伟,心道这秦筝薇女扮男装如此明显,一眼就能看穿,要做什么?
彭伟有些不好意思地擦擦头上汗水,还没开口,秦筝薇便接着道:“家姊有孕在身,不敢劳顿,小子此次前来,专为替家姊感谢王先生。”
这个理由实在正当之极,王谢便将二人让到花厅。
分别落座后,彭伟表示自己非常喜悦,除了放鞭炮发红包,若孩子平安出世,还请王谢拨冗登门赴宴,洗三满月百岁一个都不能少。王谢欣然点头应允。
彭伟又道:“原本贱内是想去寺院设些香火钱,求佛祖保佑孩子平平安安,我觉得这钱在寺院便宜了和尚,倒不如花在实处,落得个口碑。”
商人一向务实,无利不起早,王谢了解,彭伟此时跟自己提起这话头,必然是想做些什么生意,而且八成以上与自己有关,于是问道:“不知道彭兄有什么打算?”
“我在得知夫人有孕的当晚,曾经作了一首诗:莺声唤醒枝头蕾,燕舞引出春意浓。临溪久困听禅语,杏林飘香是太平。没有重芳这么出力,我哪里能抱上儿子!是以我想做件弘扬医道,流芳千古的大事。”彭伟摩拳擦掌。
“愿闻其详。”其实王谢已然明白了六七分,上辈子他没少遇到过这场面。
作者有话要说:【还记得彭伟童鞋喜欢『乱』作诗的习惯灭】
彩霞的宝宝们扔了一颗地雷~~~感谢~~~
仪佳童鞋友情提供的小剧场:
小裴:“柿子是燕华大哥么?”
老王:“你猜。”
小裴:“……不是?”
老王:“你再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