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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都市 > 澎湖湾的澳龙 > 第27章 不是太极端的《月亮和六便士》(十)

省厅那边的dna比对结果拿出来了,是一个以前因为斗殴坐过牢的,现在就是一个赌场上的混子,胳膊后背都有纹身的壮汉,童队拿着省厅传来的照片向陈局汇报,陈局要求他立即调集力量全力抓捕。

接下来就是一组电视剧里常见的镜头:1、某警员到一个菜市场,找到一个正在白拿人家东西的长头发瘦鬼,对方卖菜的敢怒不敢言,出来一位警员一把薅住他的衣领子,那个瘦子正要发作,转头一看,立即点头哈腰,警员拿出了通过dna比对出来纹身汉的照片;2、一个老旧的回字形居民楼里,走廊上是墨绿色的油漆,斑驳陆离,露出了底面白色的石灰墙,到处都是乱拉的电线,砖砌的栏杆上面胡乱地摆了些花盆啥的,一个纹身壮汉,把外套搭在肩上,走在三层的走廊上,突然前面十米开外有两个陌生人在等他,他连忙回身,哪知道后面也有两人人,他被夹在狭窄的走廊里,他稍微停顿一下,拿起花盆向前后砸了几下,翻身跃过走廊边上砖砌的栏杆,砸在一楼的石棉瓦顶棚上,又砸穿了,仰八叉地落在了一个破屋子里,他翻身爬起来就往外逃,后面的两人也灵活地飞身跃下,借力一根横在空中的钢管,潇洒且平稳落地,姿势呈半跪单手撑地势,纹身汉边跑边扒倒一排自行车,后面的人费点事也追过来;3、纹身汉从楼洞门口抢了一辆摩托车在小巷子里穿行,后面的人抄近路几次堵截都没有成功,其间有很多急刹车、行人躲闪的惊险镜头;4、(换汽车与警车追逐的过程就省略了,那还得描述街景、行人、翻车等等镜头)纹身汉骑着摩托车觉得安全了,往后看看,减慢了速度,哪知道一根竹竿把他的车杠翻了,纹身汉摔在地上正要起身,童队的单膝已经压在他的后背上了,扭身拿出了手铐;5、纹身汉坐到了昏暗的审讯室里,陈局、童队等人在外间隔着单程玻璃看着他。【这样的叙事节奏】

审问的过程大家也见过:1、问他为什么逃跑,他说以为是找他催赌债的黑社会,因为已经逾期四次了;2、叫他不要避重就轻,他迷茫地望着警察,说我除了赌博没干别的坏事啊,就算再还不起钱,我也没有起过盗窃、抢劫的念头啊;3、你还不老实,我问你上个月xx日下午到晚上,你都干了什么,纹身汉抓耳挠腮地想了半天,也没有想起来,找童队要了一支烟抽了两口,……说是想起来了,就是在家睡觉了,确实没去哪儿;4、童队把女尸的照片摔在他的面前,问他是谁干的,他立即惊恐万状,赌咒发誓地说,他没有杀人;5、你那天是不是跟她在一起的?她是谁?6、纹身汉心里想:哦,你们警察连她是谁也不知道,现在她死了,我如果说认识那肯定麻烦更多,就说那是我在ktv里带回来的小姐,不知道名字;7、警察说:你不老实,你的邻居说了,这个女的去你那很多次了,都是跟你勾肩搭背回来的,你家里还有的女式内衣都跟她的尺寸吻合,这些你怎么解释?8、那也不能证明我认识她啊,她来到我这儿都是玩玩就走的,没穿内衣就走了又怎么了?9、你都是怎么找到她的,你们有没有联系方式?纹身汉说:哦,我手机里好像没有存过她的手机号码;10、警察说:你给我好好找找。纹身汉拿过手机,翻了半天,说:哦,是这个,是上个月xx号我打给她的。【这样的叙事节奏】

找到手机号就简单了,公安局通过技术手段很快找到了最后通话的唐晨筱,就引出了袁毅玛,他们到这个时候也无可抵赖,分别向办案人员详详细细地叙述了事件的过程,因为都是真话,都能相互印证,却让在场的所有公安人员都惊讶不已,这样的智商是爆棚了啊,思路缜密、处事果断、干净利落,最后还知道伪装现场,那现场弄的,让所有人都以为尸体在从山坡上滚下去的,离水沟的岸边较远,且不在一个方向,而且除了想被你们警察知道,故意弄的树枝划痕之外,没留下其他任何痕迹,这一切都是在30分钟之内完成的。

童队一点也没有抱怨前两次被他耍弄的意思,倒是想赞叹几句:说这个科协的人应该调到刑侦大队,但是,当着陈瑾的面,他只好默不作声了。

接下来就是一个我也不能给出标准答案的法律难题,唐晨筱和袁毅玛算是刑事犯罪了吗?他们不敢报警而移动尸体的动机就是为了不声张,保住唐晨筱的名声,不能让她的父母知道唐晨筱在洗浴中心做事,关键是吴筱嫚是怎么死的与他们无关。

童队再去审问纹身汉,他也承认吴筱嫚确实是有毒瘾的,那天下午,吴筱嫚在他那里疯狂了半天之后,他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知道吴筱嫚是怎么走的。

纹身汉这时候已经知道吴筱嫚是死的了,他也清醒了,什么话都由着他说了,吴筱嫚哪儿来的毒品,怎么注射的细节,他都一概不知道,这些都印证了袁毅玛和唐晨筱说的是实话。

警察把袁毅玛找来谈话了,气氛还是客气的,毕竟大家都知道他是谁,虽然现在离婚了,谈话没有安排在审讯室,就在小会议室,但是有记录人员。

相互客套了一下,没有陈局在场,童队由衷地恭维了一下袁毅玛的反侦查能力,然后也没有费了多少功夫,童易就把袁毅玛与唐晨筱的关系摸透了,主要是袁毅玛也不想隐瞒了。

童队又把那天袁毅玛从饭店出来之后的所有时间点细节也都梳理好了,很可能是因为对陈局家庭的同情心里,他竟然有些想难为袁毅玛的心理在起作用。

童队说:“你的这些行为叫犯罪,你知道不知道?”

袁毅玛知道,如果真是犯罪了,就不是这样谈话了,他反问道:“童队,那你说罪名是什么?”

“你这叫‘移动尸体罪’,可能算是情节较轻的。”他没有把事情说的非常严密。

袁毅玛沉着地说:“为了掩盖犯罪行为的移动尸体的才叫‘移动尸体罪’,我们没有什么犯罪行为需要隐瞒的,缺少要件,我这个应该不算犯罪。”【专业词语】

童队说:“你还知道缺少要件?你怎么界定是不是‘为了掩盖犯罪行为’的,你知道什么是犯罪行为?”

“我们没有杀她,是她自己注射毒品,跑过来死的,那你说是谁犯罪的?”

“吴筱嫚注射了毒品,你们还给她喝咖啡,这不是增加她的大脑皮层兴奋吗?说严重点就是杀人罪。”

“童队,话可不能这么说,她来到唐晨筱家,神志不清地说口渴了,冲一杯咖啡给她提提神,怎么了,这就杀人了?难道她死在唐晨筱的住处,就不是对唐晨筱利益的损害吗?这个找谁?”

童队又说:“你们把尸体擅自移动了,是对死者的极大不敬,应该算是‘侮辱尸体罪’,这个你跑不了吧。”

袁毅玛说:“童队,你这样讲就太奇怪了,移动尸体跟侮辱尸体能是同一回事吗?我们用硬纸板垫着捆扎吴筱嫚,保持好她优美的体态和面容,应该可以解释为是对尸体的尊重,这个还能叫‘侮辱’?如果我说我还对着尸体三拜九叩了才移动的,你信吗?又能起到什么作用?”他已经渐入佳境,从必然王国进入到自由王国了。【都是王朔《枉然不供》的口气】

童队竟然被逼的语无伦次:“那你就是妨碍公务罪,影响了我们的执法。”

这就更让袁毅玛找到了破绽,他说:“童队啊,这个给人定罪啊,得是有什么就是什么,不能像你这样,像个货郎担子,里面什么都有,这个罪名安不上,就换个罪名再安上试试,你凭什么说我们妨碍公务,我们所做的事情,对你们破案没有任何影响,你们就是需要找到死者的身份和死因,我们隐瞒了吗?”

“面对这样重大的事情,你们不报案,难道没有过错?”

“童队,法律的制定是有原则的,首先得是理性的,判断是否犯罪,是要看他的行为是否对社会形成危害性的,然后是建立在人类能够鉴别、判断、评价和认识客观事物真理基础之上的一种高度自觉性的行为,作为唐晨筱的自觉行为,那就是保护自己的名誉,这个在她的眼里是最重要的目的,尤其那个名誉会伤及她的父母,这个难道不比移动一下吴筱嫚的死亡地点重要吗?”

童易发现袁毅玛这斯,不仅会摆弄犯罪现场,连入门的法律知识也掌握的很完备,这一下更感觉到袁毅玛与公安局长生活的十几年,真的不是白活的。

我写这个完全不是诋毁公安人员的办案水平,相反地是我还夸大了陈局的工作作风在家庭里的影响巨大,光靠耳濡目染就能让袁毅玛有如此的应变能力,与陈局平时干练利落的风格肯定是有联系的。【真的】

这一下陈局和童队就麻烦了,这个案子里没有什么凶杀、暴力的过程,应该就是一个自己注射过量毒品死亡在别人住处,然后被秘密移尸的案件,没有严重的犯罪行为。

就是这里面牵扯到了袁毅玛,陈局的前老公,怎么办?这才是真正的恩怨情仇,如果袁毅玛还没有跟陈局离婚,是不是网开一面就算了?可是现在这是离婚了,还能网开一面吗?

这个案件的报请处理,首先得童队打报告,就这他也下不了手啊,再说陈局还得会签“是否同意上报”这一栏;这又是两难,签“同意”就会有人说她公报私仇;签“不同意”就会有人说她仍念旧情,包庇前夫。

这个是我想的,其实放在老公安面前,这个根本不算是难题,这个不是本书的重点,《情迷佛罗伦萨》的故事里也没有纠结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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