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淮的外套拿在手里,身上的衣服也不算乱,他的直觉告诉自己和前面的女人有关系,但是看他俩的样子并没有那种强烈的纠纷。
皓淮穿过闸机,留给他一个短暂的侧脸,他没有看出任何纠葛和戏剧,只是感觉对方的气场仍旧强大而柔和。
叮铛一口气跑到十字路口处的地下通道边缘,终于瘫坐在冰凉的防水台上,打车软件还没来得及勾上型号,屏幕感电就被一颗接一颗的眼泪打断,不知道跳转到什么地方。
如果喜欢上不对等的东西,最好的方式是变得同样闪耀。
如果是一生无法抵达的距离,那就不要接受对方短暂的停留,永远保持徒劳的视线就足够了。
鸟可以偶尔为了松枝落地,但松枝注定无法留住翅膀,得到之后再失去的痛苦,只会加倍回偿。
那一年高考的分数线很高,作为最卷大省的佼佼者,所有优秀考生的分数都达到了吓人的高度。
叮铛的父母在分数出来的瞬间还在吵架,直到那个令人惊艳的数字跳出来,他们才停下,各自用手机无声地奔走相告。
在不需要张榜的狂喜中,叮铛知道了皓淮发挥失常,比平时模拟足足低了四十分,学校从top掉成了普通211。
她无声无息地意识到,她好像终于赢了一次。
但是好像也不开心,或者准确地说,她感觉到这是命运稍纵即逝地停了一下,似乎想逗引她翻开新的人生。
她觉得不可能,这是女神的三个金苹果。
苹果扔出去,她捡起来的瞬间,就是那个注定还会输掉比赛,打破誓言的公主。
她像往常一样,没接收别人的恭贺,甚至忍住了没去主动问皓淮的任何消息,她知道的一切都来源于母亲不经意间得电话,以及外婆和一些老太太的闲话。
直到皓淮的人生重归闪耀,自己的高考光环被自己掐灭,她终于觉得回到了正轨。
一个自己躲藏了十几年青春的正轨。
地下通道是微微发青的冷光,从背后照亮叮铛,把影子斜在地上。
影子没有很长,连柏油路都穿不过去,更没有办法和另一面暗处里皓淮的影子相遇。
皓淮的手指抓紧拿出去的外套,面料因为用力而绷起的纹路几乎到了不可挽回的程度。他站在暗处,看着躲藏在冷光中的叮铛,无法打破这扭曲的明暗。
他记得这个时候天气预报有雪,应该是寒冷在f市春天最后的挣扎了。
雪如果按时落下来,融化在她被光削得单薄的侧影上,他也可以如期而至把外套披在她身上吗?
光和暗泾渭分明,但车的远光灯不是。
不用看车的外型,就知道引擎非同凡响,一看就不是出来跑出租的。
保时捷911缓缓贴着道边停下来,远光灯也切换过来,以防把叮铛照得两眼都是雪花。
沈顾殊离得很远就看到地下通道旁边坐着一个人,隔着几百米就有一股失恋的味道。
所以虽然违背交通道德,他还是开了远光灯,准备看看是谁失落的都市浮生。
叮铛虽然被突来的强光刺了片刻,但被泪水模糊的双眼已经斑斑点点地散光,全然不会被路过的横截打断。
直到她看见一个人站在面前了,并且不是路过,而是颇为专心致志地等待,才因为心中横生的警觉收声,狠狠抹了下眼睛准备起身离开。
大概是坐得久了,血压一时没跟上,她还没用力就觉得头晕眼花,顺着面前四散的金星重新坐了回去。
她面前的人却蹲下身来,她朦朦胧胧中觉得对方歪着头打t量自己,但并没有感受到不怀好意。
那人把卡其色围巾向下压了压,露出因为车内和室外温度飞速交替、而颜色淡下的嘴唇,上唇偏薄,下唇较丰,把嘴角天生上翘的微笑衬托得玲珑剔透。
“咦?”沈顾殊真的笑起来了,甚至有点喜出望外的意思,“这不死鸭子吗?”
叮铛升起来一股愤怒,不理解这个半夜开超跑溜街的沈老板为什么非得停下来看个热闹。
“我看你……”沈顾殊一点儿没察觉对方的愤怒,更加从容不迫地打量她哭得红通通的眼睛,“终于失恋了!”
说对了。
并且感觉是沈顾殊私下里狗嘴里吐出的第一根象牙。
但是这根象牙太及时了,及时到叮铛想拿起来直接戳进他不开窍的非工作用脑里。
“啊,对。”叮铛瞪了他一眼,“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终于’。”
沈顾殊满意了,站起身拍拍手,叮铛仰起脸瞅着他趾高气扬的下颌,结果发现即使是这种死亡角度,也抓拍不到这个傻子的奇怪照片。
他的下颌仰角和颈线也像是西方油画精心测绘过一样。
放在皓淮身上称作完美,放在沈顾殊身上称为暴殄天物。
“因为——踹人者,人恒踹之。”沈顾殊哼了一声,继续他的嘲讽,“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叮铛挑起一道眉毛。
“第一,解释你的第一句话。”
“第二,别乱拽文言文,你说一句‘天道好轮回’就行。”
沈顾殊想了想,觉得有道理,随后不爽地瞥了一眼身后的保时捷。
搞不明白,是越伤心,人的战斗力越强吗?
43、《爱玛》
由于始终是背影对着皓淮,所以他看了很久才辨认出沈顾殊。
是叮铛叫他专门过来的?
那……是个十分明智的选择,找不到一丝一毫得不利之处,如果非要说,那就是以后的日子有些波澜壮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