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现在佘初白回过头来看,那果然只是一种PUA吧?
包厢室内空调很足,史密斯开始脱掉鼓囊的夹克外套。
佘初白这才发现他膨胀的肚子并不是因为衣服的原因,而是本身的体积就相当惊人。
史密斯大喇喇地回忆着往昔:“刚刚见到你,我都忘记我们为什么不联络了,现在全想起来了,一肚子的气。”
佘初白扫了一眼他堪比孕妇的大肚子,想着那一肚子里大概是更多有实体重量的东西。
“那时候你还真是不讲义气。突然说要退出球队,就什么也不管不顾的退出了。明明那一年,我们很有希望打进决赛啊。”
佘初白静了静,端起大麦茶浅饮一口,早知道会变成审判会,没有霸王蟹也应该点个大龙虾的。
小合摘掉球帽,甩了甩头发:“是啊那场半决赛,要是你在的话,我们肯定能毫无意外地打赢……嗯?那是哪一队来着?”
史密斯用力搔着后脑勺稀疏的头发,抓耳挠腮也没想起来。
佘初白淡淡地提醒:“冰花。”
“对!就是他们!”史密斯吵吵嚷嚷地捶了下桌面,“靠竟然大冷门输得那么惨……”
小合表情微怔,半晌后才把目光移向佘初白,意味深长地说:“我们两个都忘了那一队的名字,你却记得清清楚楚,就代表你也很在意那场比赛吧。那到底为什么,那时候突然任性成那样……”
佘初白没有脱掉大衣,长长的衣摆平铺在身后的榻榻米上,像一只拖着黑尾巴的孔雀一类。
佘初白放下茶杯耸耸肩,无所谓地看向小合:“因为你啊。”
对面二人齐齐呆怔,这句话有太多的解读方式。
凝滞的氛围无声蔓延,小合苦思冥想,才用一副不甚明朗的犹疑表情问:“因为我……那时候手上的伤还没好透,也要执意上场吗?”
棒球运动分为进攻方与防守方,而防守方的投手与捕手经常是一对固定的搭配。
身为投手的佘初白不上场的话,那么小合捕手的位置也会酌定情况更改为替补投手的搭档。
但这只是存在于理论中的设想。
就拿最直观的职业联赛MLB来打比方,每队上场9人,而25人的出赛名单中,投手(先发/后援)几乎要占去一半的名额。而捕手,只有可怜的两个(上场1,候补1)。
虽然在许多人眼中,一场棒球比赛最激动人心的时刻是挥动球棒,乓的一声将球打出去的那一瞬间,且不论是安打全垒打或者无效的出界球,甚至是面对坏球的错误决策,但那英勇挥棒的身姿就非常具有观赏性。
但实际上,最能决定一场比赛胜负的,是将球投向敌队打击手的投手。
也就是佘初白所担任的位置。所谓的王牌投手ACE,是棒球漫画中绝对的主角人选。
所以那时佘初白以一种强硬到无法理解的姿态退出球队后,不战而败的种子就在所有队员心中根植下了。
即便小合坚持带伤上场,也不能力挽狂澜改变结局走向。
小合低声喃喃:“因为觉得我太意气用事,不惜为了一场比赛而冒险断送运动生涯,所以才用你的退出来点醒我吗?”
“不是啊。”佘初白捏起一块寿司,“因为很讨厌你。”
“……”小合与史密斯齐齐跌了下,差点将餐桌撞倒。
佘初白嚼嚼咽下,又以平淡的语气开口:“因为你总是有打不完的手势,真想不通我为什么要一直盯着你的裆看,每次对你的配球摇头拒绝后下场又必定要大吵一架,觉得很烦所以就干脆不打了。”
捕手与投手是棒球场上产生互动最多的位置,自然也是矛盾与积怨最多的。
被人当面指出缺点,任谁心里都会有些波动,但小合很快调整情绪,起码从他脸上表情看不出什么,镇静地说:“那也不用那么极端吧,总还有别的方式可以协调。”
这话说完,小合自己也意识到不现实。
那时候15岁的他,就像着了魔一样要赌上一切,虽然现在回看再愚蠢不过,但当下就是钻牛角尖出不来。
佘初白平静地说:“都说运动员最重要的就是自信心,虽然讨厌你,但还算佩服你对棒球的热爱,所以没办法直接说出来打击你。”
“那为什么现在要说?”小合终于忍不住。
佘初白不解地望他一眼,“现在的你还会被别人的三言两语打击到吗?”
小合怔了怔,揶揄地笑了下:“原来你有在偷偷关注我吗。”
佘初白冷漠的目光投向他:“季后赛都没打进去就别骄傲了吧,好不容易有时间看正赛看到你真是想转台。还好你是捕手,一直戴着面具也看不到脸。”
“……”这话就有点过火伤人了。
不过小合还是没有被伤到。
在球场上被场边观众喝倒彩丢瓶子都时有发生,佘初白的发言在广大球迷中,甚至都算不上激烈。
史密斯在一旁静静听了许久,忽然强烈地涌现出十多年前的不甘心。
小合在那之后也没有放弃,从青年队到大学队最后成功站上职业赛场,但他就不同了,那是他最接近荣耀的一次。
“喂喂喂就算看不惯队友也可以再忍忍吧,反正都忍那么久了,一定要在最关键的时候退出吗。那种被自己人背刺的感觉,不知道比输给对面还要难受多少倍,更别提……”
小合瞪了他一眼,史密斯及时止住后头的“那之后我们就一蹶不振,再也没有打到过那么好的成绩。”。
不愿承认惨败的事实,一队人的努力比不上一个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