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很大,远超普通人家的客厅。粉蓝色窗帘,象牙白的书桌与梳妆台,一整面都摆满书籍的书柜,圆形的床铺立在正中。
床头是冰川与雪山的画幅,画上天光明亮如丝绸,清透的色彩与金色质感彰显其不菲的市价。
荀烟站在门外,有些不敢进去。“这……是我的房间?”
宋汀雪只淡淡问她:“喜欢吗?”
“当然!”荀烟不假思索,“当然喜欢!只是这个房间……”
“哈哈哈。”跟在她们身后的安伽忽而笑了起来。
“小烟,你知道吗?其实这是宋小姐很久、很久、很久之前就布置好的房间。”她说,“宋小姐很小的时候,刚捡到阿吱,总觉得它能变成人,所以把阿吱当妹妹养,给‘阿吱妹妹’准备了这样一个房间……”
荀烟闻言,稍有一愣。
这丝愣怔极淡,像一个一闪而过的错觉。它很快被欣喜冲淡,毕竟这间房间实在漂亮。
——其实从那个时候——倘若荀烟足够敏感聪明,深入地思考那份愣怔,她就应该意识到的。
意识到,在宋汀雪的眼里,她和阿吱没有太大区别。
名字是随便取的,房间是鸠占鹊巢。
话语被打断,选择也不被重视。
存在是可有可无的。
——绝对忠诚,绝对服从。
她可以是七九,五九,三九,二九。
唯独不是她自己。
其实从那个时候,荀烟就应该意识到了。
可那时的她太开心了。几乎得意忘形,眼里看不见别的,心里想不到别的。
太开心也太天真。天真到,以为和宋汀雪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在同一个屋檐下居住,能坐在一起谈笑,在同一个画架下凝视彼此……
她们就可以在一起很久。
事实上,剥去伪装。
认不出的鱼子酱,陌生的红宝石。
局促的,脏污的,卑劣的。淡漠的,优雅的,高贵的。
七九仍是Z城的扒手,被世界遗弃,或被当成物品转卖。
捱不过某一个冬天。
而宋汀雪——她仍是从七位数豪车上下来的年轻老板。
众人巴结敬畏,却可望不可即。
她们之间,有无法逾越的鸿沟。
从来都有。
第12章
荀烟在十七岁的秋天,升上高三。
国际高中的学生大部分出国留学,但荀烟选择留在国内。她向往A大的艺术学院,和高中老师商量许久,便走了A大艺术特招。
在高二向高三的那个暑假,荀烟通过了所有学院考试,成绩名列前茅。不出意外,她的A大录取通知书会在十八岁的夏天,按时到达她手中。
出国或艺考,总之,国际高中学生的高三时间,大部分都算轻松。
修学旅行,四处玩乐。
大约是十八岁的初春,宋汀雪带她参加家里的晚宴。
是宋汀雪父亲的那一边,江家爷爷——也就是宋汀雪的爷爷——八十大寿。
江家别墅不比宋家小。庭门口喷泉马车,夜莺玫瑰园,恍然一副中世纪的骑士庄园。
月色恰好,冬雪消融,都化作春水。
彼时候的荀烟已经跟随着宋汀雪参与过许多名流大场面。
就算站在金碧辉煌的宴厅里、面对陌生又各色的人群,听着各国各异的语言,她也不再会露出局促和尴尬。
荀烟长发柔顺,发尾微卷。
她穿着缎面的香草白色裙子,丝绸的吊带盖不住光洁肩背,薄纱的裙摆仅到膝盖。衣领有珍珠点缀,其余不再搭有配饰。
素净与华贵兼有。
周围高定层出,裙裤皆备,形形色色,各式靓丽,或纯白或喜庆。这毕竟是江家老头子的杖朝之宴。
——唯独宋汀雪格格不入。
宋二小姐下车时,四周响起声声压抑的惊叹。
因为她的穿着打扮。
乌发拢在同一侧,发梢卷翘,戴一顶黑丝绒网纱礼帽。
黑色网纱盖住眉与眼,露出的下半张脸里,两片明丽朱唇,无悲无喜地抿下。
漆黑晚礼裙,裙摆鸦羽挂缀。唯一的亮色在的耳垂,耳环轻摇。
一侧是水晶的骷髅头,一侧是银白色十字架。
耳坠随她步伐,飘舞在夜色里,熠熠生辉。
荀烟注意到,宋汀雪轻搭在伺者手心的手上,也是一副纯黑的蕾丝手套。
手腕处,一支纯白的花。
是误入纯洁唱诗班的黑色弥撒,捧上沾染发黑血迹的骷髅,在钉死圣人的十字架下,垂眼忏悔。
矜贵优雅,不似凡人,美得不可方物。
所有人都该为她惊艳的——
如果这不是江家位高权重的老人的喜宴的话。
要明白,在场者,就连宋折寒都规规矩矩穿着白色西服!!
而她宋汀雪一身黑,手腕甚至系有白花。
活脱脱参加葬礼的打扮。
果不其然,江家爷爷站在阔气天台,向下看时,险些气绿一张老脸。
“宋,汀,雪……”
江家几位老辈也气得牙痒,不约而同侧身,一齐去瞧宋凭阑。“这就是你教出来的好女儿?”
宋凭阑今年五十不到,套装与短发都利落。眼尾稍有纹路,但这不损她整体的精神奕奕。
向下一瞥,宋凭阑回身瞧向江家几位,轻笑了下:“怎么这个时候,阿雪就成我一个人的女儿啦?江叔叔,您在为您儿子江晔争取冠姓权的时候,可说阿雪是你宋家的独苗。”
宋汀雪刚出生,宋家与江家就闹得许多不愉快。江家认为,她两家实力财力旗鼓相当,那这孩子就该姓江——否则看起来太像入赘,很丢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