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业回头,眼前先见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上面骑着的人正是王永坚。
“王大人,有事吗?”李俊业上前行了一礼。
王永坚下了马,方才说道:“俊业是这样的,今天千户大人,特意从战利品中将这匹马送给了我,无奈我家中人口太多,我本有马,再多匹马,我可实在是养不起,所以我想了一下,将这匹马送给你。”
“送我?”李俊业惊喜万分。
这匹马通体乌黑,四个马蹄却是雪白色的,名马乌云踏雪,正是这种毛色,并且这匹马,体格高大,牙口也很好,李俊业一时欢喜的不得了。
然而李俊业想了想后,摇了摇头:“王大人,这么贵重的礼物,我真的不能收。”
明朝中后期,战乱不断,一匹战马需要白银五六十两,而这时候买个十几岁的小丫鬟也就十几两银子。
一匹马,其实是一个很贵重的礼物。
“诶!送你,你就拿着。”不等李俊业话说完,王永坚已经直接将马缰绳塞到了他的手上。
看来王永坚是真心的要送,李俊业见是推脱不掉了,这马自已心里又是实在的喜欢。
于是便从手中的袋子里,随手抓出了四个银锭,也塞到了王永坚的手中。
“你这是干嘛!”
那银子还未挨着王永坚的手,王永坚却像是手被火烫了一样,赶紧将手缩了回去。
李俊业手握着银锭道:“大人我怎能收你这样贵重的礼物,这银子你若是不要,这马我也不要了。”
“混账东西,老夫是真心送马给你,岂是故意要卖马给你,若是收了你的银两,岂不是要被世人笑死。”
王永坚愤愤不平的说道,边说边退了一步。
“大人,请撩起你官服的衣袖来。”李俊业低头恭敬的说道。
“混账东西,你要我撩起衣袖来做什么?”
王永坚起初并不愿意,在李俊业的多次请求下,才不情愿的撩起自已官服一角,里面露出的是一只打满补丁的内衣衣袖。
“大人,我知道你是一个清官,家里又没有什么产业,自已日子过得也是紧巴巴的,我也知道,大人每日虽然外面穿的光鲜,但是里面的衣服可是打满了补丁。”
被人当面截了短,王永坚脸色变得难看了起来。“你小子到底想说什么?”
李俊业道:“大人,俊业固然知道你是诚心送马给我,可是如此贵重的礼物,俊业实在是受之有愧,我也知道大人一直都很节俭,并不富裕。”
“所以我这银子,并无是给大人买马的,而是俊业我孝敬大人的。”
“马上要过年了,还请大人多给自已置办两件新衣,再置办一些年货,全家好好的过个开心年。”
说完,李俊业趁王永坚一个不留神,将四锭银子,全部塞入了他官服的衣袖中。
待王永坚反应过来时,李俊业已经带着小蕊,牵着马跑了好远。
翌日
李俊业带着小蕊要去登州。
这次去登州主要是给在州学的李俊秀送银钱,马上要过年了李家也要去置办年货,一家人热热闹闹的过个春节。
小蕊虽然已经十一岁了,遗憾的是登州城至今都没去过,所以李俊业这次特意带她一起去,让她去开开眼界。
“小蕊,你进城之后,一定要听你大哥的话,千万不要乱跑……”
“你们进城之后,一定要注意来往的车马……”
“俊业,钱一定要省着花……”
在赵氏的千叮万嘱下,二人告别了赵氏。
李俊业和小蕊同骑一马,第一次骑马的小蕊在马上高兴的手舞足蹈,逗得李俊业不断的发笑。
临近城门的时候,突然见到一辆装饰朴素的马车迎面驶来。
“俊业哥。”
就在两人错肩而过的时候,忽然车内传来了一个女子,铃铛般清脆的声音。
李俊业闻声回头,只见马车车窗里探出了一个俊丽的脸蛋。
“瑞兰,你怎么来了!”
李俊业,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来人正是王永坚的女儿王瑞兰,王瑞兰今年刚好十六岁,与李俊业他们年龄相仿,是一群小时候的玩伴,只不过后来王瑞兰跟着母亲回到了登州,这一别两人差不多有四五年没见了。
女大十八变,四五年的时间,王瑞兰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美人了。
王瑞兰坐在车内,浅笑地说道:“我爹的老寒腿又犯了,我娘特意叫我来给我爹送寒衣。”
靖海堡的大捷,早已传遍了登莱之地,在城中的王家当然也知道,王永坚的带领下打个这个大的一个胜仗,王家阖家自然也是高兴的不行。
这次大捷突然勾起了王瑞兰在靖海堡无限的儿时回忆,所以王瑞兰也想借着这次送寒衣的机会,到靖海堡来重温一下儿时的记忆。
没想到刚进城,就遇到了李俊业,王瑞兰心中也是很开心的。
只不过男女有别,十六十七岁的少男少女,搁在现代,还是念书的高中生,但是在古代,却已经开始结婚生子了。
所以李俊业和王瑞兰并没有多谈,简单的寒暄几句之后,两人就分道扬镳。
“哥,瑞兰姐长的好漂亮啊!”
王瑞兰走后,小蕊也开始打开了话匣子,李俊业微微点了点头。
靖海堡离登州并不远,快马加鞭一个半时辰就能到。
进了登州城,小蕊就像是进了花花世界一样,高兴的像一个小麻雀一样蹦蹦跳跳个不停,不停的指着路上的新事物,叽叽喳喳的对李俊业张问,李俊业也耐心的一一回答。
李俊业先去的第一站就是登州州学,他的弟弟李俊秀正在州学里面读书。
李俊秀乃是靖海堡唯一一个考取了功名的秀才,前年去年考中的那一刻,足足让李家在堡内扬眉吐气了一回。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哥,小蕊你们怎么来了。”
在州学门口,李俊秀看到李俊业和小蕊的时候开心的不得了。
古代交通不便,再加上现在世道不太平,虽然家近在咫尺,可李俊业已有半年没回家了。
当兄弟三人团聚的那一刻,思家心切的李俊秀,激动的差点想哭。
李俊秀和李俊业一样,身材修长,眉目堂堂,只不过李俊秀比李俊业稍瘦了一些罢了。
“哥,你们二个吃了吗?估计州学饭堂现在还有些剩饭,我们一起去吃吧!”
“哥,我跟你讲,州学饭堂里的剩饭剩菜,可便宜了,半斤大的白面馒头,平日要卖五文,可卖剩的馒头只需三文一个,拿到手上还是热乎的呢?”
“走,我们去下馆子。”
“啥,哥我没听错吧!”
正在李俊秀奋力的推销他们学堂剩菜剩饭的时候,李俊业突然冒出这一句,李俊秀震惊不已,甚至还怀疑是自已听错。
“嘻嘻,二哥,你没听错,现在咱们有钱,大哥前几日杀了八个建奴,领了二百多两赏银。”
“呐,不信的话,你来摸摸,钱在这儿呢!”
见到李俊秀诧异的样子,小蕊指了指李俊业腰间的钱袋,忍俊不禁的说道。
“哥,你杀了八个建奴,领了两百多两银子。”
李俊秀更震惊,如果说之前是怀疑自已的耳朵,那么现在他简直是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他将信将疑的将手伸往李俊业腰间的钱袋。
可手刚触摸到钱袋的那一刻,李俊秀整个人都碉堡了——他哥钱袋里果然是银子,沉甸甸的况且还不少。
“哥,你这建奴到底是怎么杀的。”
“此事说来话长,我们找个上好的酒楼,边吃边聊。”
“好勒,我带路。”
李俊秀毫不客气的带着他们二人,向着不远处的酒楼而去。
进了酒楼,李俊业看也没看菜单,直接往柜台上丢了一块鸡蛋般大的碎银子:“掌柜的,有什么好酒好菜,尽管端上来。”
掌柜的见三人穿着打扮,本以为又是三个穷鬼,万没想到,竟还是三个大主顾,顿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没多久的时间,酒菜就逐渐的上了上来。
三人边吃边聊,好不热闹,李俊业就把前几日杀敌之事对李俊秀娓娓道来,听得刘俊秀热血沸腾,对李俊业的表现赞叹不已。
“哥,以前还真是不知道,你那么厉害。话说,你那把弩你是怎么想出来,以前你可没有那么多的鬼点子。”
李俊秀拿着一根肥鸡腿,咬了几大口后,满嘴流油,略有疑问地说道。
李俊业想了一会儿道:“我曾经梦里遇到一个仙人,是在梦里他教我做的弩。”
“难怪!”
李俊秀吮了一下手上的油脂,心满意足的回道。
“来来,你也跟我讲一下你在州学里的趣事。”李俊业连忙故意转开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