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他知道, 她生气了。
好在季大小姐是吃软不吃硬的。
司见月一示弱,铃杏竟也拿他没辙。本来是想看他受虐而求欢的情态,谁知他从善如流, 非但没有不堪屈辱的挣扎,甚至让他觉得很爽似的。
准备好的小皮鞭到底也没用上,因为无需季大小姐动手, 他怕是都会自己死掉, 没一会儿,那昂贵的波斯绒毯就被他的鲜血给浸湿了, 开出了一大片殷红的团团花簇, 层层叠叠出绚丽的色彩。
失血的眩晕很不好受。
必须要在彻底晕过去前, 取得她的怜悯,司见月松开了手,不再堵住右腹的伤口, 任由血流,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 往放着刑具的桌旁走去。
铃杏紧盯着他,一股压迫感油然而生。她的眉眼精致又凌厉,带着侵略性的冷艳,气场极强。
他拿起了那条沾了盐水的皮鞭。
然后回身,一步步地, 坚定向铃杏走来。
司见月看似清瘦孱弱, 却意外的身形颀长,高如玉树, 如松如竹。他苍冷而俊美, 白衣胜雪,踏血而来, 竟也陡然生出几分乖张又恣睢的气势。
铃杏冷下脸来,“你不满吗?”
其实她也就是个未出阁的富家小姐,娇生惯养地长大,根本没挨过几顿打,走两步路都要擡着轿子的。她手无缚鸡之力,就算面前是个病秧子,那也打不过啊,她紧张地攥住了袖里的那支发簪。
只要他敢,今日便是你死我活。
铃杏并不信任他。
司见月似乎注意到了她的这些小动作,却仍是没有停下脚步,站在了她身前。就在铃杏绷紧神经的那一瞬间,她的手里却突然被塞了个什么。
——小皮鞭。
司见月脸色苍白,可怜巴巴。
好疼,但我不怕。
铃杏楞了一瞬,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面前的少年却倏地倒了下来,她防不胜防,被扑在了美人榻上。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将她沈沈包裹。
司见月的怀抱像一张网,凌乱的乌发和冗长的衣角都与她交缠,贴紧了她,像是濒死前的拥抱。
铃杏动也不动,最终松开了发簪。
他是故意的。
司见月的脑袋蹭在她颈窝,怕压着她,装晕的时候还特意调整了下姿势,身体的重心放在另外一侧,但又特意挨着她,让她能感受到自己的体温。
如同他日渐微弱的生命力,他的体温也在迅速流失,而他仅有的馀热,都心甘情愿地给了铃杏。
用生命,祈求她的怜悯。
铃杏知道,可她偏偏还是沦陷了。
拂柳被匆匆叫了进来,便见房内遍地血花,吓了一跳,明明以往都没什么血的,最多也就是听见两声狗叫。再看更是吓了两跳,那少年居然鸠占鹊巢地睡了季大小姐的美人榻,也不知还活着吗?
反观季大小姐,她淡定地坐在榻边,小口小口抿着冷掉的茶,手里都是干涸的血迹。她看起来冷静得可怕,一整个就是事后的状态,相对无言。
“大小姐。”拂柳迟疑着说,“我来收尸?”
铃杏差点儿喷茶,“……”
…
收尸自然是没有的。
有季大小姐在,他暂时还死不了。
不过拂柳出了这门,就开始跟其他贴身的小丫鬟造谣,季大小姐分明说的是失血才晕的,谁知传了下去,就变成季大小姐在床上把人家给玩晕了。
当然,只是在几个贴身丫鬟口中谣传,而人前的季大小姐,还是知书达礼丶乖巧懂事的小姑娘。
其实季大小姐以往不是没翻过别人的牌子,却唯独对这个来历不明的少年很是上心,不惜花了大价钱去养他的伤,治他的病。就在这样的精心照料下,他慢慢痊愈,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他安置在了离季府不远的某处院落,季大小姐的父亲估计死也想不到,这个老实本分的女儿,居然也跟他学会了金屋藏娇,而且藏的还是个男人。
季大小姐白日里在府中温书,扮足了大家闺秀的作派,天黑就去院里找他,搞些上不得台面的。
她脚步不停,径直入了厢房。
拂柳在门外望风。
少年并未睡着,倚在床头,只穿了一身单薄的雪白衣袍,瘦削而显得线条有些锋利的半截锁骨敞露在外,衬着冷白的皮肤,让他看起来脆弱易碎。
见到铃杏,他微微偏眸。
那双漂亮的眼睛也是干干净净的。
铃杏与他相处已经有段时间,虽然不长,却一见如故。他没有名字,没有归处,像凭空出现的。
据派去的人调查,他应当是前朝流放的某个王族遗孤,不过烙上了奴印,就再也不能翻身,在这里可以说是没有身份的黑户,被人发现必死无疑。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毕竟现在的国号,已是青召。
铃杏没有再去追究此事,对於这个少年的来历不明,也懒得怀疑什么。这些过去都不重要了。
“今晚有灯会,要一起出去走走吗?”
养了半个多月,他的气色好了很多,外伤基本好得七七八八。拂柳说的没错,他确实命硬,这样的伤病也没弄死他,连大夫都说他的求生欲很强。
出去,走走?
司见月被褥下的那只手动了动,绑在腕间的麻绳一紧,将他牢牢禁锢。这些日子来,他不是没有想过逃走,但伤好之前,还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
或许现在就是合适的时机。
他这般想着,苍白的脸上却很乖巧,很期待的样子。铃杏毫无所觉,低着头,替他解开了绳索。
司见月垂眸看她,小姑娘生得娇丽明艳,小巧的鼻尖透着点粉,因着天热,出了层薄汗。她牵着自己出门的情状,感觉真的很像牵着小狗出去玩。
少年冷冷一晒,收回目光。
哼,叫你牵着出去,剩根绳子回家。
粱州的灯会已有百年传承,每逢月圆之夜,河岸都会张灯结彩,热闹非凡,如铺陈的幅幅画卷。
并不算宽阔的官道与珠玑小巷,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五彩斑斓的灯与光在各处点缀,照亮每一寸黑暗的角落,道路两旁的小摊也是挂的彩旗。
戴着青面獠牙的鬼神大人唱唱跳跳,沿路撒下祈福之水,抱着小孩儿的妇女便倾身向前,让那水虚虚落在小孩儿头顶,邪祟退散,百病不侵。猜灯谜的那里永远围得水泄不通,人群里不时爆发出一阵鼓掌喝彩,混杂着当街的叫卖吆喝,好不热闹。
两岸中间有条细长的河流,或因这璀璨如白日的阑珊灯火,河面波光粼粼,似跃动着点点碎金。
铃杏沿着河岸的栈道,步态闲适,她喜欢买很多各种各样的街边小食,却又只吃几口,就塞给了默默跟随的那个少年,他很自觉地收拾残渣碎屑。
她笑盈盈地问,“好吃吗?”
司见月神色麻木,闻言点头。
大概是介於好吃和难吃之间吧,好难吃。
后面的拂柳盯他盯得死紧,那刀,那么长的刀呢,都快抵在他腰上了。就像季大小姐不是个正常的大家闺秀,而是个极为罕见的心理变态,她的丫鬟自然也不是普通的丫鬟,她居然是个带刀丫鬟。
这俩主仆,只能说是卧龙和凤雏。
司见月无奈地叹了口气。
过了栈道,便有卖各式各色的花灯的,什么可爱精巧的图案都有,在手艺人的指下被捏造得栩栩如生。铃杏对放花灯很感兴趣,虽然这玩意儿年年都放,也没见哪年的愿望实现过,但她还是想放。
铃杏问他,“喜欢什么样的?”
司见月刚擡起手,想指那个小神龙的,可她看也不看,“那就小狗吧,你不说话就当你答应了。”
司见月的手停在半空,“……”
欺负哑巴是吧!
铃杏哼着小调儿,捧着花灯,让司见月拿火折子给它点亮。河边风有些大,总点不着,他便张开修长五指拢在灯旁,很是耐心地点着那枚灯芯。
“啊,亮啦。”
铃杏欢欢喜喜地蹲下身来,见他还站着,把他也扯下来,两人揣着小手蹲在一块儿。他们负责花前月下,拂柳负责望风,怕被路过的熟人认出来。
脸上的面纱再厚实,毕竟遮得不全。
司见月把火折子递还给她,铃杏却懒得接,光顾着放花灯。他只好揣回兜里去,根本不曾想过就是这么个火折子,竟会在不久的将来救了他一命。
铃杏拿了笔墨,小心书写。
她边写边问,“无名小狗,你有什么愿望?”
什么东西,什么无名小狗。
连他的名字都懒得问,懒得记。司见月蹲在旁边等着笔墨,一时无语,这个季大小姐真的是随心所欲,把他买了回家,就真的是拿他当宠物来养。
然后还让拂柳注意,可别给他养死咯。
等铃杏写完,司见月接过笔墨,他的字迹遒劲有力,愤而疾笔,灯上赫然是两字——活着。
铃杏:“哇!”
她给了掌声,“志向远大。”
司见月险些把笔折断,“……”
眼瞅着两盏花灯落水,悠扬远去,并肩漂向未知的方向。她忽道:“想知道我许了什么愿望吗?”
司见月乖乖点头。
哦,这跟他有鸡毛关系。
“往年的灯会呢,我许的都是平安顺遂丶心想事成丶长命百岁丶青春永驻……”铃杏一口气说了好多好多美好但妄想的成语,表情认真得让人惊恐。
司见月还是点头。
怎么还没睡觉,她就开始做梦了。
“不过,”铃杏话锋一转,“今年不太一样。”
嗯嗯,好的,司见月兴致缺缺,百无聊赖地抠起地上那片绿色的苔藓来,湿答答的,他瞧着背对的拂柳没注意,面不改色地揩在了拂柳的绣鞋上。
铃杏还在那说,“今年,我还许了一个。这个愿望和你有关,你难道不想知道吗?”
司见月终於擡眼。
姑娘,我跟你才认识半个多月吧,你的感情是不是进展太快了?他古怪地瞥了铃杏一眼,断定是铃杏在自作多情,却听得道,“我知道你其实很讨厌我,讨厌被我圈禁,也讨厌做我的小狗。”
司见月眼睫一抖,怔怔看她。
铃杏转过头来,笑容明媚,半弯不满的桃花眼里浮着碎光,好像突然也没那么面目可憎了。
“我快要嫁人了。”她说,“从此以后,我再不能如此恣意妄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因为嫁人前,我是大家闺秀,嫁人后,我得是贤妻良母。”
“到时候,我会放你自由。”
“所以。”
铃杏冲他一笑,“再陪陪我吧。”
没想到这其中竟有这番缘由,他是笼中犬,季大小姐又何尝不是笼中雀呢。司见月沈默半晌,状似认真地,点了点头,仿佛真的被她打动了。
铃杏眸光闪烁,忽而拉着他起身,让这蓦然有些沈重的氛围被风吹散,“拂柳,我们走吧。”
天气虽热,但时也近秋。
回去的路上,铃杏带他去成衣店,给他量好了尺寸预定,打算提前准备好换季的衣物。成衣店老板疯狂夸夸,说他身材比例好,穿什么都好看。
难得的,铃杏觉得老板说了句实话。
拂柳正付着订金,突然一楞,随即急急忙忙跑来告诉铃杏,“不好了,不好了!宋公子来了!”
“什么?!”
司见月看她俩如临大敌的模样,微微诧异,顺着拂柳过来的那方看去。刚瞧见个男人的背影,就被铃杏猛地扯了回来,匆匆绕道想要从后门走。
然而没走两步,那男人就回过了身,一眼便看到主仆两人在比赛疾走——“季大小姐,好巧。”
季大小姐:“……”
拂柳:“……”
铃杏当机立断,一把将旁边的司见月推进了试衣间,藏得严严实实。好在试衣间暂时没人,否则好大一顶流氓帽就扣在他头上了,简直六月飞雪。
司见月不知为何要躲,而且要躲的还是另一个陌生男人,於是蹙着秀眉,不爽地抱臂立於帘后。
但宋公子可不是什么陌生男人。
他正是季大小姐的,钦定的,未来夫君。
“铃杏,我可以这么叫你吧?”宋星决身后还跟了两个小厮,脸上挂着温和的笑,缓步走到脸色微妙的铃杏面前,“你不是说,不来灯会的吗?”
他脸上温和,却话中有话。
其实宋星决早前就邀请了她游湖看灯,跟她来一场浪漫的花前月下,不过她以身体不适拒了,谁知转头就跟包养的小情人放花灯,还被抓个正着。
宋星决是临安候府的二公子,自小与她订了娃娃亲,等她及笄后便成婚,算算时日也快到了。季家老爷只是个没什么实权的文臣,尽管季大小姐要继承的家产富可敌国,但对上临安候府也是高攀。
如同这天下所有的女儿家一般,季大小姐再是何等金尊玉贵,嫁了出去,也是泼出去的水。
她要想过的好,就得讨父亲丶夫君的欢喜。
这是现今世道里,所有女人的宿命。
铃杏收起私下的娇纵跋扈,故作娇羞情态,十分圆滑地说,“原是不来的,但宋公子盛情邀请而我却推拒,到底过意不去,又想着快要入秋了,便准备做两套秋衣,改日上门送给公子……”
“拂柳,你说是不是?”
拂柳察言观色,一把夺过了成衣店老板手里的软尺,唰地一下拉开,煞有介事,“对!宋公子您看,我家小姐对您多有心,还记得您的尺寸呢!”
铃杏点头,秋眸含水。
宋星决看着也挺傻登的,“原来如此。”他为自己的狭隘之心感到惭愧,歉意道:“是我误会了。”
成衣店老板欲言又止,“……”
铃杏还正演着林黛玉那出,不料身后却突然伸出了一只手,悄悄地牵住了她,挤进她的指缝。
铃杏脸色陡然变了。
宋星决见她脸色不对,“怎么了?”
铃杏:“没丶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