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知雨不明白,仍是一脸担心。
“不是,我到底哪里像要轻生的人?”吉霄不解,“我人美心善身体健康,做着自己喜欢的工作,还不愁钱花。正当行乐的年纪,只怕时间不够,跳哪门子的楼?”
“……”
“好啦,你先别那么紧张。稍稍放一下手,让我脱个外套总可以?”
确实,要是她继续这样拉扯着对方,吉霄是脱不下外套来。
逻辑通顺,她便听了进去。放手了才来奇怪,这人脱什么外套?
“你很热吗?”问她,“明明在下雨。”
“不热啊。”吉霄一边拉下拉链一边答,“而且现在下的也不是雨,是雪。”
对啊,下雪了。
被搅进这番波折,她都没注意到,雪正越下越大。
“既然你不热,为什么脱外套?”
对方没有即刻回答这一题,只是直接把脱下的黑色羽绒服披到方知雨身上,将她整个裹住:
“因为你看起来很冷。”
这件长款羽绒服她自己穿就英姿飒爽,合适得不得了。被眼前这个矮她不少的短发女人穿着,却一点撑不起台型,像披着一张大毯子。那样子有点好笑,却又多少有些招人爱怜。
怎么形容她呢?就好像是刚从野外救回的小动物。还受着伤,形容惊惧。
对她的好意,小动物却不领情:“我不冷!吉小姐,你自己穿!”
吉霄的对策倒也直接,一句话就把对方制服:
“你敢脱,我就跳下去。”
再没了抵抗。
真是。连单纯这一点也跟小动物很像。
心情不坏,便没能忍住,伸出手帮眼前人把外套穿好。给她拉起拉链,还要理理她的短发。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气氛都铺陈到这个地步了,这么简单的问题却还是令裹在羽绒服里的人升起防备,满脸警惕地看着她。就像小鹿看猎人。
吉霄只得继续打探:“你叫我吉小姐,说明你认得我,是公司里的人,对吗?”
一边说,一边捞起衣帽帮方知雨戴上——
这样就对了。看起来暖和多了。
“可你为什么不叫我的花名?”吉霄变着方法问话,以求撬开她的金口,“入职没培训吗,我们的企业文化?不谈职级、不管年龄,只叫花名,大家都是平等的。”
方知雨依然不说话,但她想,她一个打杂的,怎么可能跟吉霄平等。多少门店是这个人开起来的?所以她疯,也疯得横行无阻。
“还是说你是酒店员工?那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像你这样打听客人的隐私是可以的吗?不行,我得去投诉你……”
明知是在激她,却还是怕这个人待会儿真去找酒店撒酒疯。方知雨终于没法继续沉默,打断吉霄:
“我是跟你一个公司的!也知道你的花名,只是我不太习惯叫。”
“为什么不习惯?”
“……因为不常看到你们区域上的人,感觉不熟悉。”
“就是不熟悉才要认识啊,”吉霄说,“不过,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是啊。”
“在哪?”
方知雨暼吉霄一眼,又立刻垂眸:“在总部……”说完又补充,“我是行政部的。”
“行政部?”吉霄不信,“怎么可能?我回总部都会去行政部,没见过你。”
“你前天来我们部门,我给你端的咖啡。”
“……是吗,”吉霄尴尬,“你可不能怪我不认人……”
后话还没讲,先听方知雨熟门熟路地帮她找补:“嗯,因为你有失忆症。”
“哈哈,是啊。”
说起这个,方知雨就忍不住疑心。见她醉了,直接逮住机会问本尊:
“人……真的会失忆?”
“当然啦!”本尊信誓坦坦。
“具体怎么个失忆法……不记得意外发生那时的事?”
“不止哦,”吉霄告诉她,“还有以前一些事也是空白的。甚至到现在我都还会时不时断片,只要失忆症发作。”
本人盖章了,方知雨却仍然满心质疑。毕竟这种怪病,她平生从未听闻。按照她的经验看来,人只要还活着,就总会康复。不管受多严重的伤,东西应该是忘不了的。又不是演电影。
心里猜测着,就见吉霄一副想起什么来的样子:
“等等,你在公司里是不是总戴顶黑帽子?”
“……是的。”
“那个就是你啊!”吉霄装得恍然大悟,“那你确实不能怪我,因为我都没看清过你的正脸。”
这么说完女人凑近方知雨。刚想掀开她衣帽看个清楚,就被对方避开。
接受到野生小动物明显的拒绝信号,吉霄悻悻然:
“又说把命换给我,却连长什么样都不让人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