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上个职场,一间茶行。方知雨在那泡茶、卖茶,同时按老板的要求做些文档、更更公众号。
老板有个亲戚家孩子,小她好几岁,常来店里送货。得知她还单身,开始猛追。老板见状也念,说跟她比,对方条件不要太好,管他喜不喜欢,先处处看嘛。她怎么拒绝都无果。
终于,在老板又一次软硬兼施后,方知雨答应去约会,以此换来对方的保证——
“要是这样还没感觉,我都帮你叫他死心!”
男人提议去看电影,方知雨不愿意。在她心中,电影院一定要跟爱的人去。是亲朋好友也好,是倾慕之人也好。
记得在某篇影评里,方知雨甚至看到过这样的说法:“假如有天堂,必定是电影院的模样。”她可不想跟这人去那样的天堂。
因此,方知雨接受了男人给她的第二个选择:密室逃脱。
人生第一次玩密室,留下的记忆是灾难性:
某个环节蹲着读线索,方知雨认真解谜,旁边的人却突然转头亲她的脸。
而她呢,被激得当场焦虑症发。神经崩坏,心脏狂跳,面无血色地倒地。
从来没发作得那么严重,感觉自己就在濒死边缘,却怎么都换不过气来,冷汗大颗大颗下落。吓得男人赶紧联系工作人员打了120,才终于让她完成“密室脱逃”。
在病床边得知她有这毛病已久,男人理解不了,不仅不觉得他自以为浪漫的举动是性骚扰,还分寸尽失地问:
“真有这种怪病,那你岂不是没办法跟人谈恋爱?”
方知雨愤怒:“是啊!”
男人大吃一惊,随即想到什么,面露难色,问得更加冒犯:
“那你……该不会是性冷淡?”
“是啊!!”
翌日,方知雨备着辞职信去上班,却被老板告知,对方对她没意思了。
不仅如此,之后男人再来送货,非但不追着她,反而见她就躲。实在要打照面,也装作不认识她。
一次,方知雨无意间撞见他跟老板聊天。
“这样好,”她听老板安慰对方,“说实话,之前你说喜欢,都不晓得你看上她哪?乡里头来的,人又死气。以为她读了多少书,结果是个高中生。”
“就喜欢她老实啊,想着娶回家做老婆蛮好,”男人说,“哪想到她有那种怪病……”
“什么怪病?”老板好奇。被耳语一阵后他喊:“是条死鱼?!”
“何止是死鱼,分分钟搞出人命的!”
……
方知雨在拐角处,该听到的不该听的都听了个遍,却没有半点怒意,反而感激苍天:
终于,这倒霉事情告一段落。
如果说来宁城前,她是没有时间跟精力,并且也确实因为心病,跟什么爱啊恋的彻底绝缘;
那么经过这一次,方知雨就是确定了自己连亲吻都接受不了,对与谁亲近更加不抱期望——
直到那一天,跟吉霄踏进夜场。
那夜离开酒吧,方知雨仍如梦游般打车尾随了吉霄:
吉霄和女人在寰宇酒店的旋转大门前下车。
躲在一旁亲眼见证对方在前台开好房,方知雨才从大堂出来,去酒店附近的便利店里坐了一刻钟。
随后,她如梦初醒,起身回家。
那天晚上,她失眠了,满脑袋都在反复上演吉霄跟女人拥吻的画面。却不是因此惊恐发作,而是满心别的想法。
完全没想到一年后,她的想法居然能实现:
跟吉霄拥吻的对象竟能变作她。
真不可思议,她明明有病。长到26岁,她还是第一次跟谁有那么深入的肉*体接触。
是,最后她差点又怪病爆发,但那时她和吉霄已经躺在床上了呀!她们还抱着亲了那么久……
难以置信。
对吉霄而言,这一定只是一小步;但对她而言,这绝对是一大步——
居然没叫120。
在复盘后,方知雨认为那晚是一个不可复制的特例:
首先,那天她喝了酒。酒精麻痹知觉,让她的神经不如平时敏感,便没那么容易堆积焦虑;
更重要的是,那天晚上,她的注意力被完全转移。当时满脑子都是要阻止吉霄跳楼,不管用什么方法。
过度操心别人生死,也就忽略了自身的恐惧。而焦虑症这个病症会发作的核心原由,就在于过度在意、并且放大恐惧。
因为吉霄,她竟在无意中做到了超然。当时心跳明明超速,她想的却不是自己会不会死,而是一定要留住吉霄,以及亲吻真甜啊……
比想像中甜多了。
方知雨呆然地抚自己的唇。
可是,她应该习惯了才对。昨天还志趣高涨,今日就装不认识她——
这种经验又不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