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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蒲扇

早上九点,科技论坛的分享沙龙开始。叶辞坐在会场的椅子上时,刚好是第一场新品推介会开始。

整日的议程安排得很满,有的是推介会,有的是沙龙,所以台下的座位摆的很随意,也并没有针对哪些独特的人群安置桌签。

叶辞拒绝了科技论坛主办方发来的所有沙龙邀请,她不想高调出现在任何场合,因为那样会导致又一波的八卦和蜚短流长。

她想了解一下最前沿的科技産品,那就低调做个听衆就好。

好巧不巧,上午的最后一场新品推介会是sin实验室的,叶辞要听。更巧的是,进行推介的人,是林寒悠。

整个推介会时常四十分钟,叶辞一直盯着屏幕看,半分目光都未曾停留在那个推介人身上。

这是她留给自己最后的尊严——起码让旁人看起来,自己是在专注听推介内容的。

不过就是不看林寒悠,又没什么难度,叶辞习惯如此不看她丶也看不见她足足一年有馀。

即便叶辞每日都会想起来这个人,那也没什么。

只要自己主动让脑海里理智的小人走出来,打死那样的念想,就总会有或忙碌丶或放空的时间里,是不会想起林寒悠的。虽然这样的疗效并不持久,往往过不了多久,又会想起来……

今日的叶辞做到了,故意不看见她,或者说,起码表面的成功做到了。虽然她的心底,早已混乱如麻。她装作一副认真的模样,沉浸在sin实验室的新品发布会里,可脑子里却是一片空白,她根本什么内容都没记住。

sin实验室的推介结束时,已经十二点半。

艾思嘬着超大杯奶茶溜达回会场丶看见叶辞时,她才松开吸管,将奶茶的塑料袋提手拉起,套在手上。虽然她知道叶总不喝奶茶,可还是在出门遛弯之前十分礼貌地询问了一遍,毕竟一上午过去了,正常人怎么会不饿呢?

她将另一只手里拿着的保温杯递给叶辞,“叶总,这是普洱茶膏冲的热茶,里面还加了红枣切片,我在酒店用90度的热水冲的,晾到60度放到这个壶里。外面冷,一路走过来,温度差不多了,应该刚好可以喝。”

这一年艾思成长不少,较之从前也认真不少。不过叶辞早上七点吃的早饭,一上午除了林寒悠这个推介会以外,叶辞都在费心费脑地听着,脑力消耗往往比运动更能消耗卡路里,这个时间段,她饥肠辘辘胃里空虚,真是一口普洱茶也喝不下去,她想吃饭。

叶辞说:“你拿着吧,一会儿吃饭的时候再喝。”

艾思看见退出推介舞台上的人,不禁出口道:“诶?是林教授啊!sin实验室的推介人是林教授么?好巧!”她忽就想起早上看见林寒悠哭的事,纠结自己要不要和叶总讲一讲。

坐在座位上的叶辞擡头看了一眼艾思,腹诽道,有什么巧的?!她回国了,又是sin实验室有名的教授,那不是很正常么……

艾思察觉到了叶辞眼神里的不善,若是眼神算是暗器的话,她觉得自己快要被叶总杀死了。

她迟疑再三,没敢说早上见到林寒悠的事,就随便聊道:“sin实验室新品发布么?是什么新科技?”

“不知道。”叶辞这句没说慌,方才的推介,她一个字也没听进脑袋里去。此前觉得艾思有长进的事,是自己识人不清。自己的眼神艾思没读懂么?怎么还继续问。

“叶总刚才不是一直都在?”

“……”叶辞心里自我欺骗,听了四十多分钟,一眼没看林寒悠,又一个字没听进脑袋里,这之于自己,是一种进步。是一种学会了忘记,学会了忽略的“进步”。

叶辞真是不想和艾思继续讨论关于林寒悠的事,一个字都不想说。

她拿着手机,打开邮箱,开始回复邮件,以掩盖自己的尴尬,嘴上说:“你什么时候这么好学了?那你看看sin实验室发的新闻稿不就知道了?”

“哦,是哦。”艾思才要问要不要安排午饭,就见林寒悠快步从叶辞身后走过来。

她应该告诉叶辞一声的,毕竟林寒悠是叶总不想见的人。

可不知怎么了,她看着林寒悠神色里的着急,脚步的迅速,就想起早上林寒悠听见叶辞做手术时忽然哭了的样子。

艾思的脚步不自觉地,朝着背离叶辞和林寒悠的方向转过去,假装看着窗外。

她心里默默祈祷着,秋日若水古镇风景甚好,自己瞧不见林教授走过来,那很正常。反正……反正叶总后脑勺也没长眼睛,也看不到我看到了!

因为艾思的装做视而不见,等叶辞回复完邮件再擡头的时候,林寒悠已经站在了叶辞的面前。

叶辞看见林寒悠的时候,心上“忽悠”晃了一下,那感觉好似突然被人丢到了空中,不上不下,四处无依,说不好是闪了一下还是被雷劈了。总归,这样的感觉很不好,叶辞不喜欢。

她仍坐在椅子上,没有动,忍着心上难以名状的感觉不表露出来,面上故作冷静,转头看艾思。

只见她的小助理艾思,眼下正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的麻雀,嘬着比她脑袋还高的超级大杯奶茶,全然没瞧自己……

艾思最近一定是喝奶茶喝多了,脑子被复杂又黏糊的奶茶配料给搅成浆糊了,叶辞十二分的肯定。

“小辞,我们能聊聊么?”林寒悠站在叶辞面前,脸上满是恳切。

叶辞自然没有搭理林寒悠,她擡手冲着艾思打了个响指。姑娘猩红的指甲,纤长的手指扬起在空中,“啪”!

一声清脆的响指声响起!窗外的树杈子上站着麻雀,沉浸在麻雀身上的艾思听见了这个将人拉回到修罗场的声音。

她的嘴巴果断放弃了奶茶的吸管,忙看向叶辞,“嗯?叶总?”

叶辞一声不吭,看了一眼艾思。

这一眼并不简单,是在给艾思下达命令,在示意着艾思。只见叶辞又瞥了一眼站在会场门口的保安。

艾思明白了,叶总这是动怒了,不想理林寒悠就罢了,还想赶她走。

可艾思真的不擅长做这些事,让她叫保安来赶走林教授?这……未免太恶毒了些。

她虽然和林寒悠没什么特别友好的关系,可总不至于这样待人家。

她支支吾吾半天,打算装傻,就说:“叶总……叶总,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叶辞瞪了艾思一眼,打过响指的手又扬了起来,腥红的指甲只翘起来了两个,并在一处,冲着保安摆了两下。

不远处的保安只感觉到自己被红色一晃,忙跑了过来,问眼前这位由内到外都散发着领导气场的漂亮姑娘:“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么?”

叶辞指了指林寒悠,面对着保安,用着最冷的声音,说着最客套的话:“您好!这人骚扰我!”

这人,骚扰我。这“个”人骚扰我,她连一个“个”字都懒得说,将语言精简到了极致。

保安刚才站在会场门口,认真地听了林寒悠的讲座,是以知晓林寒悠的名字。

他脱口而出,“这不是林教授么?”他直觉这两人之间有什么误会,不好擅自行动,回头得罪了大佬也不是好搞的事情。保安没敢继续说话。

好在身边的林寒悠出来解围。她冲着保安报以抱歉的笑,“我们是熟人。”又对叶辞说:“小辞,我想和你说几句话。”

“叫叶总。”叶辞仍坐在椅子上,语气冷淡至极。

林寒悠没有半分脾气,仍是十分和蔼,直接喊了声:“叶总。”

自打早上听了艾思说的话,知晓叶辞去年为了追去机场的自己而出了车祸,林寒悠的所有理智和是非观都已崩盘。

不过这也没什么稀奇,林寒悠从来知晓,在面对叶辞的时候,自己的智商为负数,情商不存在。

只要小辞肯和自己说话,让她做什么都行。何况只是叫一声“叶总”呢?

如今让林寒悠心急如焚的是,程思礼或许在欺骗着叶辞。她需要告诉叶辞知晓。

她当做至宝去维护爱惜的人,她不许旁人轻待她。

叶辞没想到林寒悠这么没骨气,让她叫“叶总”她还真叫。

那面对自己的告白,她是如何做到视而不见的?

想到这事,即便叶辞不肯承认,可心里仍是愤恨,她并不想和林寒悠再有任何交集,就起身要走,说:“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

显然如今叶辞软的不吃,好好说话是没有用的。林寒悠决定来硬的。

她跟在叶辞身后,说:“如果你不肯同我说话,那在接下来几日科技论坛的行程里,你会经常看见我。”

这是威胁自己么?叶辞冷笑。

她自顾自地超前走着,连头都没回,“这个科技论坛是开放的,我本来就会看见你。即便你故意日日出现在我面前,那又怎么样呢?你对我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叶辞停了一秒,又说:“不,连陌生人都算不上,陌生人还可以报以微笑呢。你,之于我,就是个路人吧。”

她好似连头都懒得回,这话是否难听,是否被林寒悠听到,她也毫不在乎。

林寒悠能感觉到,小辞这样的无视,是带着恨意的。恨自己的不告而别么?

“你很讨厌我么?”林寒悠问。

叶辞冷嗤了一下,“犯不上。”

原来,比“我讨厌你”更狠的伤害是,“犯不上”。即便如此,林寒悠也不想放手,更不会放手。

她有执念,是叶辞。也必会为了叶辞的幸福而向前,若有人想骗叶辞,林寒悠不许。

两人已经行至户外。与会场的科技感十足的布置全然不同,户外是小桥流水人家的古朴小镇,正午太阳打在头上,有一种静谧的美好。

林寒悠快一步挡在叶辞面前,让两人面对面站着,“小辞,你看看我。”

叶辞不肯,“让开。”

林寒悠肯定两人之间一定有误会,她都没有去探究到底错在哪里,在心底,就已经将这错处揽到自己是身上。

若是叶辞肯给机会,她要把小辞哄回来。

若是程思礼肯给机会,她要把小辞抢回来。

她看出了叶辞的不耐烦,也不打算在眼下继续纠缠,她之所以拦住叶辞,是因为她发现到小辞的脸色不太好。

不是因为生气的脸色不好,而是有些病态的白得不正常。

“小辞,你是哪里不舒服么?”林寒悠关切道。

“林寒悠!你有病吧?!”叶辞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

自己告白的时候,她玩人间消失,如今转头回来,是想吃回头草么?

从前的叶辞也许喜欢她那样关心的神情,可如今的叶辞,讨厌至极。

这样的关心和关注,如入秋的蒲扇,盛夏的棉袄,不值一文。

“是,有病。你也管不着!”林寒悠一把抓起叶辞的手,揉搓了一下掌心,是凉的。又用手背探了探叶辞的额头,好在没有发烧。

“你凭什么觉得只要你回头,我就会搭理你?”叶辞说这句话时,发现自己的手指都是抖的。

她使劲儿打掉了林寒悠碰过自己的额头的手,极响亮的一声“啪”回荡在古镇的空气中。她的眼神中全是厌恶。

叶辞的灵魂里生长出了一种邪恶又龌龊的种子,是嫉妒,是让人发疯的嫉妒。

那样的嫉妒下,她脑海里産生了一种让她整个人都不好了的疑问——林寒悠的手背,是不是也摸过felix的额头?

那千万丶千万丶千万不要再碰自己了!

被打落的手,没有丝毫迟疑,插进了自己的西服口袋里。

林寒悠极迅速地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硬糖。这是她一直以来都有的习惯,大抵有了十一年的习惯——在口袋里装一颗香草味的硬糖,给一个也许不怎么可能会遇见的人……

林寒悠拿出糖果丶撕开包装,怼到了叶辞唇边,整套动作一气呵成。她提醒着:“小辞,你低血糖了。”

那颗白色的糖果沾到了叶辞的口红,被她腥红的指尖捏住,直接丢到身边的垃圾桶里!

去年重遇那日,林寒悠也是这么喂自己吃糖的!那日叶辞接受了,可今日绝不会了!

因为也许在自己看不见的岁月里,她也是这么哄旁人吃糖的!叶辞不能接受。

叶辞用着一种恶狠狠又厌恶的眼神看了林寒悠一眼,不屑地说了一句:“真有病。”说罢,她快速离去。

古镇里那条穿城而过的河流哗哗流淌,麻雀喧嚣,原来这一切在叶辞离开后,都是有声音的,林寒悠才感觉到。她仍站在原地,看着叶辞远去的背影,不肯动。

那颗糖果外面的透明糖纸还捏在林寒悠掌心,被她捏紧,“咔嚓丶咔嚓”地发出清脆的响声,如同自己的心,就这么被小辞当面揉碎又弃之如蔽履。

她心酸地自嘲道:“遇见你我就有病,十多年了,从未好过呢……”

若水酒店门口,艾思跟了一路,终于在酒店大堂才跟上了叶辞。她诧异地看着叶辞,欲言又止了好几回。

叶辞看出来了,她停下脚步,缓了缓心神,看着艾思,说:“有话就说,有问题就问,别跟看天外来物一样看着我。”

“叶总您让我问的哦!”艾思等这句话等了一年有馀,“我一直想问,但是没敢问。就是,那个,你们为什么闹翻了?我说的‘你们’,是您和林教授。”

叶辞一边朝着电梯间走去,一边轻描淡写地问:“小艾,你喜欢过别人么?”

一般叶辞不这么叫她,艾思有些受宠若惊,“我……当然喜欢过。”

叶辞的语调平平淡淡,“假设,你和你喜欢的人说,想要和她在一起,然后她没回复,没搭理,不告而别了。那你还要继续当舔狗么?”

“当然不要!”艾思回答得斩钉截铁。

不过就是没明白叶总怎么忽然讨论起这个梗了,叶总是不想回答自己的问题,所以换了个话题么?

艾思打算将八卦精神坚持到底,就问:“那和你们闹掰了有什么关系啊?”

叶辞看着艾思,一直从入电梯到出电梯,她以为自己说得很清楚了。最后,叶辞叹了口气,说:“没关系。”

“啊?”艾思一路小跑跟上叶辞,“叶总,您可不能说话说一半啊!你快说说,你说的这个瓜是谁的吧?”

“我朋友的。”

“朋友是谁?咱们公司的?我认识么?我好奇啊,真的想知道。”

叶辞抿了抿唇,在房间门口挡住艾思,示意不让艾思继续跟着她了。她无奈地看着艾思,说:“你……傻人有傻福啊。”而后,关上了门。

一脸懵逼的艾思看着眼前的门,陷入了迷茫。自己本打算吃叶总和林教授闹掰的瓜,没吃到。还吃了一个不想当舔狗而有志气的人的瓜,也没吃到。

吃瓜只吃了个开头,没吃到结尾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艾思揉着脑袋,觉得里面乱哄哄的,都快赶上自己方才喝的那杯加了十种配料的奶茶了……

半晌,她才想起来自己应该做什么!叶总不是低血糖了么?!

她敲了敲门,“叶总?叶总?午饭要送餐到房间么?”

“好。”叶辞只回了一个字,再不想说话。

不想说话并不是因为她低血糖了没有力气,而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已经被那颗邪恶的种子所荼毒,控制不住心里的厌恶……

叶辞站在洗手间,使劲儿地揉搓着被林寒悠摸过的手。

洗手液的泡泡将两只手严实地围住,眼泪不受控地淌在脸颊,胸腔里那个乱蹦的东西被人碾碎了……

是难过,是伤心,是放不下,也是……还喜欢啊……

下一本开《分手时,她官宣给狗自由》(这个逗号很可能会去掉,让我再纠结纠结),欢迎大家收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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