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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其他 > 将军府的王牌杀手 > 簪子

簪子

几个大红的灯笼挂在屋檐下,在风中左右摇摆着——岭南的冬天到了。

这是丰烨和萧冕来岭南的第一个冬天,也是他们一起度过的第二个冬天。

岭南的冬天不似京城那般寒风凛冽,岭南的冬天反倒很温和,连西北风都是温和的。天并不冷,只是比寻常风大了些。

此刻,丰烨正在屋子里穿针引线地缝制棉衣。萧冕每日要出门练兵,丰烨生怕他着凉,正忙着给他添置新衣。

在岭南生活了大半年,萧冕身上穿的每件衣服都是出自丰烨之手。虽说手艺比不上裁缝店,可萧冕却爱不释手,每日穿着丰烨做的衣裳去练兵。

丰烨穿针引线间,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道:“冕,明儿我们去集市买点小米丶莲子丶红豆,和葡萄干……过几天就是腊八了,我们煮腊八粥吃。”

“顺便再买点年货,还有家里的鸡鸭鱼也多买些。”萧冕一边伏案挥笔,一边补充道。

萧冕正在写春联。

他一挥而就,在大红色的宣纸上写了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放下笔,端详片刻,道:“小丰,春联写好了,我们一起去贴春联,你帮我看着点儿。”

“来了。”丰烨放下手中的针线活,两人来到门外。

萧冕拿起上联——“春风掩映千门柳”,萧冕满意地看了一眼,沾了一点儿胶水,贴在了门的右侧。接着,他从丰烨手里接过下联,在门的左侧比划了一下,望向丰烨道:“小丰,贴这里怎么样?你快看看,有没有贴歪?”

丰烨往后退了两步,打量着门的左右两侧,开始指挥起来:“冕,左边一点儿!”

萧冕听着丰烨的指挥,将手的位置略微往左挪了挪,回头问身后的丰烨:“小丰,这里吗?”

丰烨点点头:“冕,再稍微往下一点点。”

萧冕将手又往下挪了一点儿,朝身后的丰烨道:“那就贴这里喽?”

丰烨回应:“对啦!就是这里。”

萧冕将手中的下联往墙上一按,抚平四角,一幅写着大字的红色春联便牢牢地贴在了门的两侧,将门装饰得多了几分喜庆和热闹。

贴好了上下联,丰烨看了看手中的横批,又望了望门的最上侧,道:“冕,稍等,我进屋拿张凳子。”

萧冕拉住了丰烨:“不必。”

丰烨疑惑:“那该怎么贴呢?正所谓君子生非异也,善假於物也。这话可是你常说的。”

萧冕一笑:“不错嘛,小丰,活学活用。”

萧冕平时喜爱看书,跟萧冕在一起久了,丰烨觉得自己肚子里的墨水也多了不少,嘴里竟然还不时能蹦出几句名句。

丰烨嘿嘿一笑:“准确来说,我这叫学以致用。快说说,除了搬个小板凳,你还有更好的办法?”

萧冕故作神秘:自然是有更好的办法。”说话间,他已经一把将丰烨抱了起来,补充道,“这样不就行了?”

丰烨被揽在了萧冕怀里。

对於这猝不及防的“公主抱”,丰烨的心跳不免加快了些,像是跌入了蜜糖之中。萧冕的手宽大而有力,似乎毫不费力就将他抱了起来。

丰烨像一直乖巧温顺的绵羊,任凭萧冕这么抱着。他与萧冕靠得很近,近得能感受到萧冕均匀的呼吸声。

这一瞬,时光仿佛凝固了,丰烨静静地望着萧冕俊朗的面容,萧冕也静静地看着丰烨。

仍旧是初识时那种令人心动的感觉!这种心动的感觉随着朝朝暮暮的相处反而愈发地历久弥新,令人欲罢不能!

“小丰,横批就贴这儿,你来贴。”萧冕一边手里托着丰烨,一边挪了两步,在一个位置站定。

听见萧冕的声音,丰烨立刻缓过神来。被萧冕这么抱着,此刻他正好能够够到门框最上方的位置。

丰烨擡手将横批对准门框上方,又望了一眼萧冕:“这里?”

萧冕点点头。

於是,丰烨小心翼翼地一按,接着抚平四角,大红色的横批就牢牢地贴在了墙上。

“冕,贴好了,快放我下来。”

萧冕笑得灿烂,对上了丰烨的眼睛:“不,不放,就想一直抱着你。”

丰烨朝萧冕调皮地一笑:“好啦,别闹。”

萧冕将丰烨放下来,丰烨往后退了两步,打量了一眼:“春风掩映千门柳,暖雨晴开一径花。横批:春回大地。”[1]

“冕,你这字儿写得可真不错,笔走龙蛇,入木三分;诗句也写得好,文采斐然,妙笔生花。”

萧冕欣然接受了这番夸奖,喜上眉梢:“今天你这小嘴儿可真甜。这样一贴,确实更有年味儿了。”

丰烨点头:“新年新气象,今年一定会是个好年。”

墨色的字,大红的纸,将大门口装点得更加火红热闹。

他们头顶的上方,还高高地挂着两个大红的灯笼,在凉风中微微摇荡着,与门口的春联一道,将小屋装点得更加红红火火,喜气洋洋。

“热乎乎的包子!刚出屉的包子……”老远就听见包子铺老板富有激情的叫喊声,声如洪钟,穿过大街小巷。

街上人潮汹涌,摩肩接踵。许是过年的缘故,街上的行人比往常多了些。

今日,丰烨和萧冕一早就出门采买年货了。

萧冕穿着一袭深蓝色的棉袍,这正是昨日丰烨缝制的那一身。棉袍很宽大,很舒适,也很暖和,正好将萧冕严密地包裹在里面,让外面的凉风没有任何地可趁之机。仔细一看,还会发现这衣服上用蓝色的丝线绣着暗纹,做工很是精细。

丰烨今日也换上了一身大红色的棉袍,做工也是毫不含糊,同样地绣上了精美的纹饰。

他们有说有笑地在街上走着,一红一蓝,交相辉映,相得益彰,犹如一抹亮丽的风景画。

丰烨和萧冕买了一些干果和豆子,正好过两日熬腊八粥喝。除此之外,他们还买了些鸡鸭鱼肉等食材,以及鞭炮和两人爱吃的零嘴。

丰烨的手上提着一个小袋,萧冕的手上则提着一个大袋——这是方才两人买的东西。

两人继续往前走着。

前面的人潮愈发汹涌,一个小摊被里三层外三层得围得水泄不通。

丰烨正好奇里面究竟售卖何物,萧冕便随口问了身旁的一个小哥:“小哥,这里面究竟售卖何物,生意如此火红?”

“我听说卖的是鸳鸯簪。”

“哦,鸳鸯簪,那这鸳鸯簪有何特别之处?”

“听说这鸳鸯簪是纯金所致,上面刻着一对鸳鸯。”

萧冕淡然:“那倒也没什么特别的。”

小哥对於萧冕淡定的反应有些惊讶:“这鸳鸯簪,可是纯金所制,价格又实惠,不买的话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儿了。而且这上面的鸳鸯,更是寓意着朝朝暮暮,和和美美,热恋中的情人总会买上一支。”

小哥的一番解说,并没有激起萧冕的兴致,他反倒是往外挪了一步,朝丰烨道:“走吧。”

丰烨:“你就不好奇这鸳鸯簪长什么样?”

萧冕浅笑,指了指头上戴着的一枚木制发簪:“这鸳鸯簪再好,也远远比不上小丰所做的祥云簪,因此不看也罢。”

丰烨心里暗喜: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这确实是萧冕的性格。他这人,一旦认定一物,其馀的,便入不了他的眼了。今生何其有幸,能成为这三千若水中最幸运的那一瓢,走近萧冕的心里,成为他心中的唯一。

经萧冕这么一指,小哥也注意到了这祥云簪,叹道:“这簪子朴素而精巧,刀工了得,堪称精品。”

萧冕头上的发簪着实与众不同:既不是黄金所制,也不是璞玉所雕,反倒是木头所刻。

外表看似普通,用料却是上好的紫檀木。朴素中带着精致,还散发着隐隐的檀木香气。

簪子上精细地雕刻着祥云纹的纹饰,栩栩如生,恍如一朵纯白的云朵栖息在发髻间,悠悠地飘着。丰烨曾为其取名“祥云簪”。

只见祥云簪稳稳地插在萧冕的发髻上,将他的头发高高地束了起来。随着他缓步前行,发丝也随风微微地上下飘动着。

白云是这世间无瑕清朗之物,纯白洁净,一如萧冕光风霁月的品性。而丰烨雕刻这枚祥云簪,也是希望这往后馀生,萧冕能够平安顺利,吉祥幸福,自由自在。

说着,小哥的目光不经意间瞥见了丰烨的发髻,丰烨发髻上也束着一枚祥云簪,惊讶道:“这簪子竟是一对?”

丰烨一笑:“不错,祥云簪更独特之处还在於,这簪子是一对。”

这两枚发簪看似形似,实则又略有不同。丰烨的发簪比萧冕的略小一些。若是将两枚簪子摆放在一处,便能发现其中的奥妙:丰烨的这枚簪子,正好能与萧冕的那枚镶嵌在一处。——一朵大祥云包围着小祥云,一如萧冕爱他护他,与他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小哥叹道:“这鸳鸯簪与祥云簪一比,确实相形见绌。不知这簪子是何处所得?”

萧冕浅笑:“普天之下仅此一对,独一无二。”

“不知可否……”

“不行。”两人斩钉截铁,异口同声道。

“卖於我”这三个字小哥还未曾说出,丰烨和萧冕似乎早已看穿,果决地回绝道。

两人回望一眼彼此,相视一笑,眼神宠溺。

小哥则被浇了一盆冷水,只得继续参与鸳鸯簪的抢购大战。

丰烨和萧冕继续往前逛着,为彼此挑选了很多爱吃的零嘴。直至夜幕四合,万家灯火通明,才满载而归,提着大包小包的年货回了家。

[1]出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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