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
景炎帝驾崩的第二日,柳太傅便拿出了景炎帝先前所给的圣旨昭告天下,以安民心:皇三子周翊人品贵重,德才兼备,必能克承大统,即皇帝位。
等到国丧期满,便会举行登基大典。
此刻已是深夜,宫人们打着盹儿,各自回去休息了。灵堂内一片缟素,只剩下丰烨一个人。
他穿着一袭素白而单薄的麻衣,眼睛有些红,一动不动地跪坐在灵堂里,他还不愿走,他想要最后再多陪陪自己的父皇,陪他走完最后一程。
不知何时,隆冬的雪又下起来了,雪花悠悠地飘着,飞舞於天地间。
丰烨觉察到一丝诡异的风声,下一刻,二十多名杀手已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将他团团包围。
这些杀手各个手持弯刀,黑巾覆面,只露出一双阴狠而凶残的眼睛,逼视着丰烨。
“给我上!”为首的命令道。
丰烨没有立刻拔剑,反倒是轻功一跃,飞了出去,他决不允许任何人破坏灵堂的清净。
“给我追。”为首的以为丰烨想逃,吩咐众人追出去,“今日,你是插翅难逃了。”他信誓旦旦地朝丰烨道。
从这些人的佩刀和口音来判断,丰烨判断,他们极有可能是大燕派来的死士。
“逃?我根本不打算逃。今日你们来了这里,才是真正的插翅难逃,退无可退。”丰烨气定神闲地一笑,目光中却带着一丝杀气。
对於丰烨的挑衅,成功激起了黑衣杀手的胜负欲:“凭你?好大的口气。今日就让你见识一下我们的厉害。”
话音刚落,一群杀手便冲了过来。
丰烨眸色一紧,一个健步冲了上去,打落了一名杀手手里的弯刀,据为己用。
丰烨挥刀,他以极快的步伐三百六十度大转身,将弯刀向杀手的脖子上一抹,转眼间就有十多名黑衣杀手倒地而亡。
平日里习惯用剑,今日用刀,刀法也并不逊於剑法,用起来竟格外地顺手。
看见十来个弟兄一齐倒下,众杀手也为之一惊,一名杀手忍不住道:“老大,我们会不会搞错了呀?这人真是我们要找的大周新帝吗?怎么这么厉害?”
为首的也疑惑起来:“按理说错不了呀,莫非我们得到的情报有误?所以才中了圈套?”
“可是怎么可能呢?”
正当这时,一群侍卫听到动静,冲了过来,道:“保护新皇!”
丰烨无奈。
为首的道:“你听,他们叫他什么?”众杀手的疑惑得到了解答,又恢覆了原先的狠厉,“就是此人,错不了。今日我们行也得上,不行也得上了。”
侍卫们哪里是这些训练有素的黑衣杀手的对手,没两下就被这些杀手压制得死死地。
丰烨生怕他们被这些黑衣杀手所伤,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快刀斩乱麻。
只见一阵刀光闪烁,丰烨身形如闪电般迅捷地穿梭於众杀手之间。刀法利落,招式凌厉,不一会儿,就三下五除二地解决了这些黑衣杀手。
为首的黑衣杀手倒在了地下,他忽然想起了什么,喃喃自语道:“我认得这武功,这是暗影流沙的绝世功法踏云步,听闻普天之下,只有暗影流沙的王牌杀手枫叶习得了此步法,所以你是……”
他的声音很快就被淹没在侍卫们的欢欣鼓舞之中,侍卫们异口同声道:“谢陛下救命之恩。”
丰烨一笑:“举手之劳。不过还是谢谢大家来救我,嘿嘿。”
此话一出,侍卫们更不好意思了:“没想到陛下武功如此的高强,以后真没我们这些侍卫什么事了。”
“陛下这身手,简直不要太帅,堪称是我们大周开国以来武功最好的皇帝。”
……
此刻,丰烨却陷入了沈思,他很是担心萧冕那边的情况。
想到自己远在京城,就要提防着大燕从暗处射来的“冷箭”,那边境之地,大周与大燕之间的一战又将是何等的惨烈。
丰烨也曾跟随萧冕去过战场,他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情景——战场上刀光剑影,生生死死,轮番上演,直至胜利。
万里之外的边境之地,月黑风高。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经过几日的奋战,萧冕率领着全体黑风营士兵,已经夺回了先前所失的三座城池。
此番,大燕想趁大周叛乱和国丧之际,趁虚而入,大燕皇帝更是御驾亲征,倾举国之力攻伐大周,不料还是打错了算盘。
萧冕凭借着高超的作战本领,洞悉战场实局,制定了详尽而周密的作战计划,斩杀了燕军主帅燕平,令大燕节节败退,溃不成军。即便如此,大燕皇帝还是枉顾士兵死伤,执意与大周进行最后的背水一战。不过萧冕有信心,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於大周的!
算算日子,萧冕离京已有大半个月了,多日不见丰烨,他也甚是想念丰烨。萧冕坐在案几前,对着烛光,挥笔写了一封信给丰烨。
萧冕一边写,一边浮现着丰烨的音容笑貌,露出一抹浅笑。
“平日里打了胜仗你也是一脸淡定,今日怎么如此开心?”季英从营帐外走了进来,疑惑道。
“来的正好,帮我把这封信寄给丰烨。”萧冕收敛了笑容,恢覆了作为将军应有的神色,可心里还是暗自高兴着,他想,丰烨收到这封信一定会很高兴的。
过了几日,丰烨终於收到了萧冕寄来的信,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信看了起来。
信上没有一个字,却画了好多的图画。
信的开头简略地画着一颗薏仁米,而结尾落款处则画着一个爱心以及几根面条。丰烨知道,这代表着他们俩。
丰烨接着开始看中间的内容。
左边的第一幅图寥寥几笔画了一阵猛烈的风,还画了一只孤掌难鸣的燕子。丰烨立马会意,一定是黑风营打得燕军落花流水,萧冕不日就能凯旋了,他不由得心里一阵欢喜。
信上还简略地画着两串棒棒糖,一艘游船。丰烨会意,看来,萧冕已经开始计划着打完战回来他们要做什么了——到时候两个人一起去游湖,一起吃棒棒糖,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这让他越发期待萧冕归来的日子。
第三幅图则画着一个桂花糕,一条鱼,一只螃蟹。丰烨笑了,看来军营风餐露宿,萧冕很是想念他做的饭菜。等他归来,一定下厨好好犒劳他,管他吃个够。
丰烨又望了一眼落款处的爱心和几根面条,意喻“爱你的小面条”,心里甜丝丝的,脑海里也满是萧冕的身影。他笑道:“冕真是浪漫又机敏。此信就算半路被大燕探子截获了,他们也看不懂半个“图”,更不会料到此信竟是出自黑风营主帅之手。而这信也着实让他心里踏实了不少,让他知道萧冕不仅平安无虞,还一直想着他,念着他。
十日后。
雪水消融,万物覆苏,转眼已是初春时节。
夕阳无限好。远处的山峰被夕阳映照得像是镀了一层金子。
荻花着一袭红衣,红衣上绣着一个淡雅的荻花纹饰,长长的头发散落在肩头,在夕阳的馀晖中染上一层金色。
他坐在船头,任清风拂过面颊。
那日,暗影之首死后,他便将暗影之首葬在了太子擎的墓旁,之后,便离开了暗影流沙,远离了江湖的纷纷扰扰,刀光剑影。
这些日子,荻花心里很平静。他喜欢泛舟湖上,静静地欣赏两岸的风景。
小舟摇晃於湖心,而在小舟的一侧,孤狼划着浆,目光却从没从荻花身上挪开过。
能当荻花的船夫,孤狼乐在其中。
在暗影流沙时,荻花总是穿着一身黑色的制服,带着面具,孤狼还是第一次看荻花穿一袭红衣,热烈而张扬,美艳而动人。
他看着眼前红衣似火,长发披肩的荻花,不免沈醉。
这些日子,荻花发现,孤狼的目光变柔和了,人也爱笑了,他和孤狼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微妙了。孤狼总是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不刻意打扰他,但在他需要时,总是第一个出现。
荻花不知自己究竟是怎么了,从前明明有些看不惯孤狼,如今竟然渐渐地习惯了孤狼的陪伴。
这日,丰烨收到了荻花的一封信,荻花告诉他自己要离开京城了,丰烨前去送别。
“荻花,真的要走?”丰烨问道。
荻花点点头:“嗯,已经决定了。”。
“接下来,你打算去哪里?”
“人生苦短,恰似春水东流。我想去大江南北看看这万里河山。或许,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丰烨望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等待的孤狼,道:“和孤狼一起去吗?”
荻花点点头,目光含笑:“对,跟他一道去。我知道,他一直都将我放在心里,只是我一直没有正视他的感情罢了。现在,我想好好了解他,了解他的全部。这些时日和他在一起,我发现,孤狼其实是个特别温柔的人,他是一匹温顺的狼。”
丰烨一笑:“没想到,孤狼还有温顺的一面呢,不过那也仅仅是对你温柔罢了。在他心里,只有你是那个值得被他温柔以待的人。”
两人又闲聊了一会儿,荻花道:“枫,你决定留在京城了?”
丰烨点点头。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你最向往的便是自由,皇城於你,便如这囚牢。你真的决定了吗?”
丰烨一笑:“你说的这些,我都想过。皇城在有的人看来是囚牢,那是因为无人可依,无人可信,孤单久了,就像困入了囚牢。如今,萧冕在皇城,那皇城於我而言,便像是避风港丶温柔乡。既然他的心愿是守护天下苍生,那我便与他并肩而立,同守天下,因为这也曾是我儿时的梦想。”
“一个国家,若不能繁荣强盛,国土势必被敌国觊觎,战火不断。而萧冕作为大周将军,若是战火四起,他一定会义无反顾,坚定不移地披甲上阵,驰骋疆场。可是,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我不愿我的将军战死沙场,也不愿大周的将士马革裹尸。这一次,换我来守护他们。若是能以我之力,缔造一个繁荣而强盛的大周,让大燕俯首称臣,不再起战火,对我而言,也是一件很有意义,十分值得开心的事。心宽无处不桃源,何处不是云水间,和心爱之人在一起,身处何处,又有什么分别呢?”
荻花道:“我相信你们会做到的,我期待着那一日。”
丰烨又上前对孤狼道:“没想到,那日在最后关头,你会临阵倒戈,帮助我们,谢谢。”
“不必谢我,我只是为了荻花而已。荻花一直希望你们能赢,所以我便如他所愿。”
“其实,在我心里,我已经拿你当朋友了。”丰烨突然道。
孤狼一楞,一直以来,他都视丰烨为竞争者,没曾想丰烨会说出此话。或许是当一匹孤独的狼太久了,所以听到这句话时他还是很开心,他那原本严肃的脸上露出一抹浅笑:“既然你拿我当朋友,那以后有空我们切磋切磋,也算是以武会友。”
“好啊,以后和荻花可以常回京城看看,我一定找你切磋武功。”丰烨一笑。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日后相见,自当杯酒言欢,咱们就此别过。”三人互道一声珍重后,荻花和孤狼便泛舟而去,丰烨则回到京城,等待着萧冕的凯旋。算算日子,萧冕也该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