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不如搞事业
回到未晞院,进了霍枭的屋子,方寸小心翼翼地在外面关上了门。
双手合十默默念着佛号,求菩萨保佑这双怨侣早日解开误会。
屋中,两人直楞楞站着,谁也不说话。仿佛也在害怕对方会先开口。
符聆低着头,就像初见那日。瘦瘦的,小小的一个儿,却在不知不觉间俘获了他的心,却将自己的交给了别人。
霍枭心中又爱又恨,上前一步猛地将她扯进自己怀里。
用力揉着她的背,用力嗅着她的头发。
符聆轻轻闭上眼,任眼泪不争气地不断落下。
他的吻不似往日那般温柔,咬着她的唇发泄似地用力撕扯。
符聆的嘴唇被他咬破了,熟悉的血腥味儿刺激着霍枭的神经,让他恍惚间像回到了恣意冲杀的战场上。
他只几下便扯掉了符聆身上所有碍眼的东西,将她死死压在榻上。
符聆并没有反抗,她本就被他吻得喘不过气,再加上他的体重几乎要窒息了。
他的手也很重,掐住她最娇嫩的地方死命揉捏。
可是这一切的痛和憋闷也抵不过她心里的委屈。
她甚至突然对玦儿被辱时的感觉有了共鸣,反正心已经死了,一具空皮囊如何又有谁在乎
霍枭早已蓄势待发,直到了最后的关口突然停了下来。
他还是舍不得,舍不得在最想要她却不该要她的时候只顾他自己。
也不管手上还沾着她的血,霍枭扯过被子来替她盖好,自己则躺在旁边,紧紧搂着她。
符聆一开始只是默默流泪,然后慢慢抽泣,最后终於大哭出声。
仿佛要哭尽自己从未出世就开始遭受的屈辱,用眼泪洗刷掉这不公平的世间强加在她身上的印记。
霍枭不知该怎样安慰,只能轻轻用自己的唇吻去她的泪,一颗接一颗。
不知哭了多久,也不知到了什么时候,两个人就这样渐渐睡去。
方寸几乎是在外面守了一夜没回屋,也没合眼。
屋里的动静他自然是有耳闻的,可是后来也太安静了。
后来想了想,许是姑娘的身子不方便,所以两人只是老老实实地睡了
“我要的,昨夜没得到,遂你要的,便待我回来罢。”
天还没亮,符聆便醒了。
霍枭比她醒得更早,只是不敢与她对视,便起身去穿衣衫。
听着他冷冷的话语,符聆没说话。
还有什么好说的,说到底他不过是图她的身子。
可错过这一次,她可不会再给他机会了。
方寸张罗着又是要水,又是拿新衣衫,又是换新被褥,忙活得紧。
屋中另外两个人明明刚刚从一个被窝里爬出来,却像极了陌生人,仿佛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回到了符聆刚进府那一日。
厨上很快摆上了早饭。
霍枭只看了一眼,闻闻味道就是一皱眉。
他怎么忘了,这些日子以来自己的饭食,点心甚至茶水都是她亲手准备,他早就习惯了。她的手艺怎么是那些粗人能比的
馀光偷偷瞥了眼符聆,却见她面无表情的样子。自己都要走了,她却如此无动於衷
霍枭从来没觉得如此失败过,霍然起身出了屋子。
这次他什么也没带,只拿上自己的长枪,跨上马一路狂奔。
天知道他其实并不是真的想要符聆的身子,他只是舍不得。
舍不得将那张卖身契给任何人,舍不得她离开自己身边。
不管她怨他不成全也好,怪他是懦夫也罢,他就是不敢面对她那双没有了他的眼睛,不敢面对没有了她的世界。
他曾自诩百无禁忌,什么都放得下,却不想面对符聆,总有一万个舍不得。
*
霍枭常年外出游学,未晞院以及整个霍家的人都早已习惯了。
连续在府里待得最长的日子,便是符聆来的那个月。
大夥儿本以为是符聆有手段,能笼络住大公子的心,却不想也不过是月把的光景,大公子便腻了,又突然远行。
只是这次走之前,他竟同意了姜氏为他议亲的事。
这样顺利地答应,连姜氏都有些意外。因为议亲的事她提过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遍了,可宝贝儿子说什么也不肯。
不过好在自己聪明,只塞了几个通房去,便叫这小家夥食髓知味,同意娶妻了。
可未晞院的众人渐渐发现,这次公子出门后,他独宠的小通房符聆有些不一样了。
除了抱猫崽那次,从前她无论对霍枭,方寸,还是院里任何丫鬟婆子都是小心翼翼,和和气气的。
可如今,她可是摆足了霍家少夫人的谱儿
吃饭不是软的就是硬了,菜不是淡的就是咸了,就是喝茶洗澡,那水也不是凉了就是热了,反正整个院子的下人伺候她一个也没伺候明白。
就算身为大公子身边最得力的小厮,方寸也没逃过这一劫,动不动便被符聆骂个狗血淋头,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掉眼泪。
方寸甚至有些怀疑姑娘是不是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附体了,才会像这样变了一个人似的。
好在符聆每天一早就会门,直到黄昏她回来,未晞院都能消停一会儿。
她的铺子已经开张了,但是因为之前没工夫筹备,所以卖的只是一些平常花草。
生意并不是很好,赚得也少。
所以符聆每天都先去铺子,换上短布褂,戴上专门定制的面具,背上背篓去山上。
小时候,她就是在母亲的背篓里长大的。虽然记不太清,但是对於那些能换吃的填饱肚子的花草还是有些印象的。
不知是不是远离了出生地的原因,城外山上花草的各类与她印象当中的大为不同。
一连几日下来,除了些当年生的草花和种子以及形状不错的梅树之外,几乎没什么收获。
符聆有些心急,带了干粮在身上,在山里一转就是一整天。
她一定要赶在霍枭回来之前,想办法赚到赎身的银子,逃离霍家。
黄天不负有心人。就在天快黑的时候,她突然闻到一股幽香。仔细沿着香味儿找过去,便发现面前山石的缝隙中,一枝花骨朵刚刚绽开。
花色红如鸡血,花瓣外侧包着细细的白边,香气清甜幽远,竟是蔷薇中极为罕见的珍稀品种——绯袍玉带!
记得小时候母亲曾有幸采到过一次,因为自己太饿,这花又太香,若不是茎上刺太多差点被她吃掉。
好在母亲及时发现制止,并将这花卖了,虽然没有卖到预期之中的好价钱,却让她第一次吃肉包子吃到饱。
数月后母亲去世,她就是靠剩下的银子,才不至於饿死街头。
所以对这种花,符聆的印象最深刻。
想不到多年以后,远在他乡的自己,还能遇见到它,还能靠它再救一次命。
小心地将藤蔓从石壁和树枝上拆解开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挖出根系。
一般蔷薇的根系十分健壮庞大,生命力极强。但这绯袍玉带之所以珍贵,不光因为它的美丽花朵和馥郁的香气。
而是因为它天生根系既浅又弱,稍有破损便会元气大伤,极难恢覆。
再加上如今天气炎热,最忌移栽花草,万一有个不小心挖偏了,银子落空是小事,毁了这条生命才是最大的罪过。
好在太阳马上落山了,气温也凉爽下来。符聆将花根完整挖出来后,又在外面拍了一圈土才小心装进背篓里。
将自己喝的水往叶子上喷了些,最后用布盖好。
大部分花草都可以通过枝条繁殖,如果这株绯袍玉带也可以的话,那自己就发财了。
心里有了盼头,符聆因疲惫而变得缓慢的步伐又轻快起来。
终於在天彻底黑下去之前回到了城里。
铺子门口,玦儿见她这么晚了还没回来,正急得团团转。
“姑娘!你可回来了,快进屋吃饭!”
玦儿远远瞧见符聆,立刻迎上来接过她的背篓。
“待会再吃,得先把花栽好!”
符聆哪还顾得上吃饭。
以最快的速度径直穿过铺子来到后院的花田,找了一个大花盆填上土,将绯袍玉带种下去,浇透了水,这才擦了擦头上的汗,松了口气。
以玦儿官家小姐的出身,自是见过世面的。可是像这样又香又美的花她可是头回见。
花若牡丹,叶似蔷薇,茎比苍竹,香气如兰,简直是集众家之长於一身。
“姑娘,这是什么花怎么我从来没见过”
玦儿不禁问道。
“是蔷薇的一种,因为深红色的花瓣带着白色的细边,所以名曰绯袍玉带。”
符聆笑吟吟地解释道。
“姑娘您可真厉害,居然懂得这么多!这花一定能值很多银子吧”
玦儿也跟着高兴。
“若在真正爱花的人眼中,此花千金能求,有价无市。
但换了不懂花的人,它的缺点是致命的。”
符聆抿唇叹息。
“缺点”
玦儿歪头问道。
“是啊,它的缺点就是难养,不易开花,花期也只有短短的两三天。
所以若欲卖上好价钱,咱们就得抓紧时间,赶在花落之前让更多人看见它的美,闻到它的香。”
符聆说着,脑袋里已经开始飞快地转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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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寸: “跑路的不该是通房吗怎么变成了公子作者你这个骗子!”
拔丝黄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