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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其他 > 你看起来很好吃 > ☆丶灵玉之岛1

“退堂。”

高元无精打采地说,将惊堂木在案桌上随意一敲。

因为三棵葱而闹上公堂的两个男人似乎对於他的裁决并不满意,牛二觉得自己不应该赔偿,因为金得财家院子的围栏坏了,自己家的鸡才会进去踩坏他的葱,而金得财觉得三文钱太少,牛二应该把鸡赔给他,因为那只鸡不仅踩坏了他的葱,还伤了他的心。

一个壮如黑熊的男人声泪俱下地控诉一只公鸡是如何残忍地踩坏了他“心爱的”葱,好像是件很有趣的事,除非你已经听了十几遍。虽然金得财咬牙切齿地说他只有吃这只鸡的肉丶喝这只鸡的血才能消除他心中的愤恨,但是高元觉得他就只是馋了而已。三文钱足够买块白糖糕吃了,没人能用三棵葱换来一只鸡,哪怕这三棵葱是你的老婆。

高元倒没寂寞到会把葱当做自己的老婆,不过他最近跟湘妃竹笔筒聊天的频率越来越高了。那个尴尬的夜晚之后,高元就再没见过林琰,因为第二天早上,林若光到县衙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他:“我家少爷今天早上离开安平县去……拜师学艺了。”

拜师学艺?才怪!这根本就是要避开他找的借口——我人不在府中,所以不要过来。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不可能!他气得嘴唇发抖,佯装不在意的样子问:“是吗?到哪里学艺去了?”

“呃……泰山。”

明显是在现编,林若光却一脸“爱信不信”的表情看着高元。真想叫衙役去把林琰抓回县衙,问问他:“你不是去泰山了吗?”以什么借口好呢?对了,就以偷捕鲤鱼这个罪名好了。

太悲哀了,实在太悲哀了。他深吸一口气,眨了两下眼睛,低声回答道:“祝你家少爷一路平安。”

以后的一年零两个月,他一次都没见到过林琰。自己不仅仅是被拒绝了,而且被厌恶了。想到这里,无法抑制的悲哀就从心底涌出。

“大人,你有没有听到我的话?”

“啊?”

林若光不耐烦地叹了口气。

“大人,虽然你很闲,也不用一早上就发白日梦吧?”

“有什么就说。”

“我是说,县衙里参军录事的职位不是一直空缺着吗?有一个合适的人选不知道大人你想不想见见。”

参军录事的职位自从曹文被免职以后就一直空缺着。衙役虽然不少,但识字的没几个,而县里的人觉得县衙给的俸银太少,没人愿意做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当然。人现在在哪?”

林若光的手指向书斋。他点点头,走进了书斋。一个身着青衫的男人正挺直脊背坐在椅子上。光看他的上半身就知道他是个相当高挑的人,他的下巴绷得紧紧的,似乎有些紧张。大概是听到了脚步声,他擡起头转向门口,对高元微笑致意。他肤色微黑,有着挺拔的鼻梁和一双清亮的黑眼睛,眉宇间透着英气。

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人,至少很健康。上一个看了告示来县衙的人在书斋里紧张地吐血晕倒了,结果郎中诊断他得了严重的肺痨。高元给了那个秀才五两银子治病才让他离开,擦干净那摊血迹足足用了一下午。

“大人,你觉得怎么样?”

林若光在他耳边悄声说问。

“唔,还不错……”

“太好啦!”林若光突然打断了他的话,高兴地拍起手来,“少爷,大人同意了。”

“不要自做主……”他的脑袋好像挨了重重一击,“你……你叫他少爷?”

“对啊。”

“为什么?”

“当然因为他是我家少爷。”

“哪个少爷?”

“我家就一个少爷。”

林若光冲他翻了个白眼。不敢相信眼前所见的他揉了揉眼睛,几乎要把自己的眼珠子瞪出来了。这个人就是林琰?那个几乎胖成一根柱子,皮肤白得像块白糖糕的人现在竟然变成了这样?更重要的是,他来干什么?

就在高元的脑子因为冲击而乱成一团的时候,林琰居然笑呵呵地对他说:“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林琰居然轻松自在地跟他说好久不见!这么久见不到都是因为谁啊?

“啊。”高元梦呓般地说,“你来干什么?”

“大人,你真的做白日梦做傻了。我家少爷是来县衙做参军的呀。而且刚才你同意了,现在我家少爷就是县衙的参军录事了,见见你的新参军吧!”

林琰来县衙做参军?那岂不是每天都要见面了?为什么?难道他被拒绝了还不够凄惨,现在他还要每天跑到自己面前来嘲笑他吗?绝对不行,宁愿没有参军也不要林琰来做。

“我还没同意!”高元心急火燎地反驳道,“我觉得他不合适。”

“你刚才还说不错。”

“我话还没说完。”

“大人觉得我哪里不合适呢?”

林琰突然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他不敢看着那双失望的眼睛,不自在地移开了视线。

“呃,参军要能文能武。”

“我家少爷就是文武全才。大人,你怀疑我家少爷不识字?”

护主心切的林若光高声质问道。

“高县令,您可以放心,我……”

“我不是怀疑你不识字!”

高元低声吼道。他当然知道林琰识字,没有必要一脸严肃得解释这种事。

“那你就是怀疑我家少爷不会武功了?”

“这个您更可以放心。”

林琰说着一掌打在书案上,平时看起来很结实的书案立刻断成了两半,劈里啪啦地变成一堆废木头。

就算证明自己会武功也不用把书案给打烂啊,这个是要花钱买的。高元郁闷地看着今天晚饭的柴火,始终想不明白林琰为什么突然跑来要做参军。

“大人,需要我家少爷给你打一套金刚伏虎拳吗?”

“不用了!”高元捂着耳朵大叫道。什么面子,他不要了。只要林琰不做参军,不每天出现在他面前嘲笑他,把他的面子当鞋垫子踩都行。

“总之我就是不要他当参军,没有理由!”说着,他转向林琰,“你不是去泰山学艺了吗?回你的泰山去!”

胡搅蛮缠地发泄了一通之后,他扔下瞠目结舌的两人跑回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他好像失去了全身的力气一样倒在床上。为什么?被林琰拒绝的那天晚上,他可是偷偷哭了一整晚。在他经历了一年零两个月十三天的痛苦,在他决定要跟笔筒共度一生的时候,为什么又要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林琰不是厌恶他吗?今生都不想再见到他吗?

高元把笔筒抱在怀里,心绪乱成一团。他的房门突然被踢开,林若光摆着一张臭脸走了进来。

“有人击鼓鸣冤,大家都在等着你开堂呢。”

他背着林若光偷偷把笔筒藏到枕头边上,站起身理了理衣衫。走到林若光身边时,他听到对方小声说:“没有理由这种理由我和我家少爷都不会接受的。这次开堂你就让我家少爷试试,如果我家少爷没有出错,你就要同意。”

“我才是县令,谁做参军应该由我来决定。”

“那你有更好的人选吗?”

一句话问得高元哑口无言。他的确没有更好的人选,林琰品行良好,学识丰富,又能一掌把书案打碎,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了。在县衙缺人而林琰有无可指摘的情况下拒绝,只会让人觉得他徇私忘公。可他才是县令,为什么连参军的人选都不能自己决定?或许正因为他是县令才不能任意妄为。

“你们两个以前关系不是不错吗?你要干嘛闹别扭?”

是啊,我就是闹别扭。因为我告白被拒绝了,觉得心痛,觉得羞耻,所以不想见他。但是我每天都想着他,甚至抱着笔筒,对笔筒倾诉。我笨,我任性,我无理取闹。就是这样。

高元沈默着走进大堂,告诉自己不要再想那些事情,专注於眼前的案子。堂下跪着一个清瘦的中年妇人,颤颤巍巍地握着一块破木头。

“堂下何人?”

“民妇张黄氏,请县令老爷救救我外子。”

张黄氏说着便哭了起来,断断续续地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原来她的丈夫张大力半个月前出海打渔,哪知一去不返,至今全无音讯。她为了找寻丈夫的踪迹,到处跟渔夫打听。有一个跟张大力关系不错的渔夫说,他们当天一起出海,收获了不少,回程的时候,张大力突然改变了主意。他说张黄氏的诞辰快到了,想要到灵玉岛去给她买一块便宜好看的玉石做条项链,於是转了方向。自此以后就再没人见过张大力。张黄氏请那个渔夫带她到岛上找寻丈夫,但岛上的人都说没见过。她本以为丈夫在途中出了意外,回家以后就一直准备丈夫的后事,没想到今天上午出海打渔的渔夫竟然找到了她丈夫的渔船。丈夫打到的鱼还装在渔网里,但是已经腐烂发臭。她仔细清洗了渔船之后,在船头发现了现在手中拿的这块木头。

高元接过衙役呈上的这块烂木头之后,发现上面血迹斑斑。不过并不是喷溅的血迹,而是有人用手指蘸取鲜血来写字造成的。因为多日的海水浸泡,上面的字迹已经很难辨认,他勉勉强强认出两个字——“岛”和“救”。

如果是意外,不可能渔船完好而渔夫失踪。高元思考片刻,对张黄氏说:“你仔细跟林县丞说说你丈夫的特征,我们要画一副画像以便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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