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宋和范,目无表情,呆若木鸡,即使他生得好看,但是如此冷漠未免显得太不近人情,终归让人觉得反感。我真是搞不明白,他和莫不是连孩子都有了,为什么对她还这么冷淡,不止如此,他对他们的女儿莫等娴,似乎也没表现出一个父亲应有的亲热。真不知道莫不是怎么会看上他!
周围的人小声嘀咕着什么,对莫不是杀人唏嘘不已。我摆手示意大家不要说话,让莫不是一个人把话讲清楚。
“你倒是说说他哪里无能?你恨他什么?”我倒是想听听,究竟是怎么个没用法,让馀人结非得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那里无能。”莫不是不太好意思,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泛红。唉,可怜的馀人结啊,你为什么不生活在2012呢,你只要抱住电线杆,看着上面那密密麻麻的广告,你一定会庆幸,呀,我的病有救了!
我真是有点腹黑,明明已经知道人家什么意思了,却还可耻地晃荡着两只眼睛,眼神中充满了求知欲。莫不是楞了几秒,终于无奈地继续解释道:“馀仁结是我的第一个男妻,我跟他曾经也相亲相爱,可是成亲几年,他一直没能让我怀上孩子。”
啊,可不是嘛,这是在古代啊,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还果真有些根深蒂固。我翻过女人国的法律,独妻者若五年内不能让女夫怀孕,可以被扫地出门。尼玛,苛政猛于母老虎也,日后我一定要修缮法律,维护女权的同时,也不要男人们太受压榨了,要不然,万一谁倒霉催地被逐出家门,又无处可去,那不就只能当男妓了吗?
莫不是接着慷慨陈词:“如今我已经有了另外两个让我满意的男妻,和范和我有了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儿,一贵年轻貌美又能干,我甚是满意,唯独馀仁结,一无是处,留在这里格外碍事。”
“所以你就把他杀了?”我问道。虽然莫不是的话貌似合理,但是也太激qing犯罪了吧,她是一个具备各种经验的人,面对任何事情都如此冷静,难道区区一个馀仁结,就能惹火了她让她挥刀斩恨?
莫不是的话还需要进一步的考证,她的行为很让人不解,甚至让这些话不攻自破。昨天,她还那么深情地苦求我一定要查出真凶,甚至不惜将自己辛苦赚来的一半家财作为汇报,今天,她就忽然就想开了,来跟我自首。这其中必有蹊跷,我要仔细查证,不能忽略任何细节。
莫不是回答道:“是的。我给过馀仁结离开的机会,虽然我把他休了,但是也没有扫地出门,而是给他一千两银票。他如果用这些钱当嫁妆,也能找个好人家了;就算不再嫁,这银票也够他花销很久。可是,他收了银票,人却赖着不走,我忍无可忍,这才痛下杀手。”
莫不是说完,作出一副迫不得已又追悔莫及的样子。我摸着下巴,眯缝着眼,看她这表现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又有多少表演的成分。
大概是怕我不相信,莫不是将鞭子呈上来,跟个爱情专家似的,跟我讲起来了大道理:“大王,容不下一个人,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不爱。能包容一个人所有的缺点,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爱。我不爱他了,所以虐待他,抽打他;他不肯离开,也是因为还爱着我。这是一种无法偿还的债,或许现在,我用生命去抵偿,是最好的结局。”
“好,本王知道了,你下去吧。对了,在本王宣布你是凶手之前,你不要自杀,如果你自杀了我会把这个案子追查到底,而不会判定你畏罪自杀。”当我说出这话的时候,莫不是的脸上有一丝游移,还有一丝失望。
虽然我没多少才情,但至少也是读过弗洛伊德的人,不然怎么能写这么变态的文章还不觉得恶心。那么莫不是那点诡异的表情,在我眼里根本就是小case,又怎么会被忽略呢?鬼才相信你整天毒打馀仁结,他不喊不叫,而且这大院内还没一个人知道呢!
虽然这是我穿到女人国之后第一次破案,缺乏各种经验,但是我清楚,证人丶证词丶证物都要俱全,不能偏听偏信一面之词,哪怕这个提供证词的人是来自首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莫府的确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经过多方调查,我的手下获得情报,那鞭子是莫不是家牧羊用的鞭子,而且是她的女儿莫等娴专用。更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曾经有人看到莫等娴在牧羊的时候,拿着这鞭子抽打馀仁结。我抓着手下的肩膀,一再地问他这消息是否可靠,若是信口雌黄,可是要担当罪名的。在我的恐吓之下,他依然坚持如此,绝无半句虚言。好的,我相信他。
莫等娴这只温顺的小绵羊,怎么干出了中山狼的事情呢?答案只有一个,她人格分裂。或者说,她是个sm爱好者似乎更恰当些。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话一点儿也不错,我可是开出了20两黄金的赏钱,这点钱都能投资做买卖了,足够孕育出一个资本家,资本家再实行雇佣制,买卖越做越大,因此他还能解决部分人民群众的就业问题,于是女人国就更加安居乐业了。呃,貌似扯有点远了。
不就是20两黄金吗,这一点也不浪费,反正莫府的女主人莫不是说了,案子破了会上缴一半的家产作为答谢。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舍不得媳妇逮不住流氓,放弃这20两黄金,或许我换来的是一个小金库。对于侦破此案,我有足够的信心。
为我们提供线索并且来领这20两黄金的人,其实是一个偷羊贼。有一天,他潜入了莫家的牧羊场,正打算隐蔽好自己,观察莫府牧羊场的地形,晚上动手大干一场。对于一个熟能生巧的贼来说,摸清楚地形并不难,当他准备离开时,忽然听到了一声尖叫,这声音并不恐怖,却有些怪异。
于是,他顺着声音找去,在隐蔽的林中,他看到了那让人好奇又恐惧的一幕:馀仁结跪在地上,任由莫等娴朝着自己挥鞭。鞭子一下下降落,如同冰雹一样袭击着馀仁结,他不但没有逃跑或者求饶,反而是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馀仁结的衣服被抽破了,带着淤痕的皮肤裸lu出来,莫等娴香汗淋漓,一只手不时地拨弄着额前的碎发,另一只手依然不停地挥舞鞭子,她似乎十分陶醉于这样的举动。大概仅仅是挥动鞭子还不够过瘾,莫等娴擡起脚来,在馀仁结撅起的臀上踹了几脚。馀仁结被踹翻在地,但是他很快爬起来,重新摆好跪着的姿势,继续享受这一场被虐待的盛宴。
偷羊贼本来还打算晚上来行窃,可是看到那一幕之后吓得战战兢兢,生怕自己被逮住了也要上大刑,便放弃了歹念,他可不希望自己皮开肉绽。俗话说得好,打狗还得看主人,如果他今天偷了莫不是的东西,万一被逮住,一顿毒打不说,以后他落魄了,想去莫府的慈善堂领救济粮都可能被赶出来。
“赏给那家夥20两黄金,查查他有没有案子,有案在身就治罪,该赏则赏,该罚也决不手软。”我下了道命令,手下立马着手去办。果真,那个偷羊贼是个惯偷,已经从事这一行四五年了。我了个去,为什么大家失窃了都不报案呢?
偷羊贼还跟我理论,说自己提供了这么重要的线索,已经足以将功赎罪,毕竟,有钱人家的各种奇闻都应该有很高的价值。我了个去,价值你个头,先给我做两年苦役,把你的第三只手剁掉再说!
我忽然觉得这20两黄金作用好大,一是得到了莫府的有关情报,二是抓到了贼,三是抵了一个苦力两年的工钱,这种小投资大回报的事情,真的不错。想完之后就觉得自己好腹黑,堂堂一国之王,用得着这么精打细算,细算到抠门吗?
这两天我在莫府依然不动声色,随意地跟每个人聊天,悄悄地察言观色。莫不是看上去有些急躁,似乎很着急我判定她就是凶手。她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凶手不是她。杀人偿命,哪有人那么着急求死的啊?况且,我最近也获得了一些其他线索,这些线索把嫌犯的矛头指向了另一个人。
莫不是的女儿莫等娴模样乖巧,走路翩翩如彩蝶,说话斯文又轻柔,弹得一手好琴,我几次听得如痴如醉。看着她那拨弄琴弦时灵活自如的纤纤玉手,还真是难以想象她拿着鞭子时竟然会那么狠毒,她看上去和偷羊贼所描述的女子简直判若两人。莫非,这就是所谓的人不可貌相?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