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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现代言情 > 不做舔狗不回头,林小姐高调嫁大佬 > 第66章 饺子味儿的片儿汤

听到我的声音,小西居然罕见的哭了,“沐沐,我好担心你,知道你好好的我就放心了。沐沐,你一定要让自己开心。”

小西向来是个乐观的人,从小到大十几年,我都没见她哭过几次,是什么事情或是什么人,让她掉了眼泪?

听着她的口风不太对,再三追问,她才告诉我,她在赵越铭婚礼那天离开蓝城,去往国外深造,至少三年。如果一切顺利,打算在国外定居。

赵越铭不知在哪里听说了她出国的消息,当场悔婚,扔下新娘子和赵家惦念已久的珠宝市场,还有满堂宾客,开车一路狂奔,连闯不知多少个红灯,去机场追她,在机场当着所有人的面单膝跪地,拿出不知何时准备的钻戒,求她原谅,求她嫁给他,演了一出豪门阔少为勇敢追爱而放弃商业联姻的神话大剧。

只是,他醒悟的太晚,小西的心死了,理也不理的直接进入安检,没有回头。

赵越铭打听到小西所在的具体位置,一个月至少出国四次,只为将小西找回,继续前缘。

唉,又一个得到时不珍惜,失去时装深情的大渣男。

“他找到你了?你呢,怎么想,要不要原谅他?”我担忧的问小西。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这对姐妹的情路,都如此的坎坷。

“你呢沐沐,你和程思昱那么多年,你那么爱他,事情走到今天,你后悔过吗?”

我抬起头,看着广袤深邃的夜空,认真仔细的思考,然后肯定的说,“小西,我很确定,我已经不爱程思昱了。解除婚约,我并不后悔。”

小西吸了下鼻子,声音囊囊的,“赵越铭在利益和爱情面前,选择前者,若是我原谅他,下一次他面临选择时,被抛弃的仍然会是我。所以,沐沐,我不会原谅他。姐妹儿这么好,有钱有颜有事业,什么样男人找不着,对吧。”

我笑了,心里微酸,为我坚强的小西,也为我们不值得的爱情,“对,过去的人和事,就当成死的。未来,我们一起往前看。”

“沐沐,你知道吗,程思昱他...”

我截断小西的话,“不必告诉我,小西,程思昱是死是活,或者其他的怎么样,都和我无关了,我不想知道。”

小西沉默半晌,释然的笑道,“你总是比我洒脱,拿得起,放得下。你说的对,已经分开的人,还想他干嘛,我们都向前看了呀。”

挂断电话许久,我还沉浸在情绪中无法自拔。

跟程思昱在一起的四年,我无时无刻都在担心他会反悔,会不要我,我都不敢想没有程思昱,我还能不能活下去。

如今我与程思昱彻底分开已经三个多月,再提起他,已经没有了任何痛苦或难过的感触。

时间可以改变或消融一切。

我无比确信,对于程思昱,我已没有一点点感情。若一定要扯出点什么,我想,只能是憎恶。

原来放弃一个人,并没有那么难,没有谁离开谁会活不下去,过去是我过于狭隘。

也给老师打了电话,大过年的,怎么也得给小老头拜个年。

老师还没有睡,听到我在电话里抱怨特训没人性时,小老头乐得开怀大笑,听在我耳朵里,分明就是幸灾乐祸。

小老头笑够了告诉我,那只是在强健我的体魄和磨练我的意志力,这一关都过不去的人,没有资格做国家科研。

他老人家说,搞国家科研是一件特别严肃而危险的事情,我还要经历很多考验,才能真正的进入国家科研的领域。

和家人通了电话,心情异常愉悦,连铁血那张冷冰冰的眼睛,我都看出了宠溺和纵容。

以为打完电话就会被关进房间,不料铁血带着我潜入厨房,指着桌上摆成一排的白面、肉馅和一把蔬菜,说,“今晚进行生存能力测试,苍鹰,请用你之前学过的所有能力,将这些东西变成一碗饺子。”

我咂咂嘴,看着简单的三样东西,眼冒金光,“那你得给我帮忙。”

在这个夜晚,我有点感谢程思昱。

要不是为了照顾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可能一辈子都不可能去做和面、剁饺子馅这样的事情。

当我将一个白生生、胖乎乎的饺子放在桌上时,程南图惊讶的瞪大眼睛,对于我的手艺赞叹不已,还非常孩子气的非要和我学习包饺子的技巧。

看着他包的三扁四不圆、分不开馅和面的一坨,我搜遍知识丰富的大脑,也没找出一个形容词。

到了煮饺子的环节,我自动忽略了他包的那几坨,结果一个不小心,被他尽数扔入锅中。

然后,我和他一人一碗,吃了生平第一次饺子味儿的片儿汤。

尽管饺子不是太成功,难免遗憾,但是,他陪我过了一个完整的年。

回到房间,已经凌晨两点钟。

大脑兴奋的没有睡意,我硬是把之前学过的内容,全部拿出来重温,直到那些数字、公式、函数像自己养的孩子一样听话,不用招手就知道我要哪个,方才睡了过去。

清晨,生物钟准时运作,将我从睡梦中叫醒,墙上的钟表时针恰好指在四的位置上,纹丝不差。

正在吃早餐,讨厌的喇叭突然播放通知,说今天的体能训练改成实野拉练,给十分钟做准备。

大年初一搞野外拉练,有这样的没?

机器就是机器,没有人性,连口气儿都不让人好好喘。

十分钟跑回房间都不够,再说就是跑回去,除了拿件衣服,也没有其他可准备的东西。

我没有多做无用功,将没吃完的食物胡乱包一下,装入迷彩服的口袋里,又顺手装了两瓶水。

学着铁血的样子,将裤角和衣袖用绑带缠紧,可以防止虫蛇爬入,戴上帽子,跑去集合时,抓了一把不知什么时候放在一边的糖果塞进外套口袋。

万一中午晚上都没有饭,为了保证体力,还是要准备点补充能量的东西。

之所以没有做更多的准备,是因为现在的我每天都只穿迷彩服、平底鞋,脑子里的每个细胞都警惕着,以应对随时可能会来的变态考核。

不是有那样一句话吗,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比如我!

二的教官开着一辆迷彩吉普,载着我们在小路上颠簸半个多小时才停下,指着前边苍苍莽莽的山体,冷漠的说,“即刻进山,你们的身上都带着追踪仪,按照自己的路线行动,天黑前在五号位置集合。回不来的,留在山里喂狼。”

“什么?山里有狼?”我吓的头皮发麻。

那个教官看过来,邪魅一笑,“不止有狼,还有老师、蟒蛇、蚂蟥,妖魔鬼怪。”

我:......

吉普车开走,二招呼我们开了个会,然后各自进山。

看着三个男人义无反顾的背影,我是脚软腿酸心突突,好想大哭一场。

爬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狼、蛇、蚂蟥和妖魔鬼怪。

进山的路目前看着没有太难走,我捡了根粗树枝做拐杖,一路向上。

走了大约一小时,第一个难题出来了。

小路在脚下戛然而止,再想上去,没有路!想找到五号位置,那就得自己开路!

这对于我来说,绝对是个新课题。

说实话,我这辈子活到二十六岁,景区赏景都是坐缆车,自己徒小步爬山的次数,一只手用不上一半儿。

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没办法,硬着头皮上吧。

人生当中第一次,独自一个人,爬真正的荒山野岭。

我一边害怕得要死,一边累得要死,两只脚简直不是我自己的了。

又走了好久,太阳都快升到头顶了,终于找到二号目标,成功打上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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