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在苏轼的不懈努力下, 章惇将信将疑, 投入了王方的“怀抱”。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被更高层的精神享受吸引后,低级而无趣味的东西再也不能使他动摇了, 沈迷于二元一次方程组的章惇, 对状元之位的执念日渐削弱, 对科学世界的兴趣日益增长。
从那天之后,章惇也成了苏家的常客, 与苏轼一起备战制科考试, 学习新知识。这一年的秋天,为父亲沈周守孝三年完成的沈括,回到了东京,以父荫入仕, 也在工部任职。沈周的去世比历史上晚,沈括步入官场的时间稍晚, 但因为王弗与沈括研究出来的那些东西, 沈周生前也做到了更高的位置。
沈括算是王弗的好朋友了, 他如今也已成家立业, 不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但对各种农用设施丶天文装置的研究改造从未停止过。
“没想到, 再见你时, 你的孩子都满地跑了。”
“我也没想到,再见你时,你胡子拉碴, 不覆少年风姿了。”
“彼此彼此。”
“哈哈哈!”两人相视而笑,笑过之后,王弗又问:“嫂夫人今日怎么没来?”
“她啊,不喜欢出门。”沈括低眉垂首,将杯中黄酒一饮而尽。
听沈括这话,似乎对妻子有些怨言,夫妻之间不太和睦。沈括三年前娶了妻子杨氏,杨氏是他父亲同僚的庶女,听说不曾读过书,性格有些怯懦,也不爱出门交际。沈括为父亲守孝三年,在沈周墓前结庐而居,杨氏没有陪在他身边,而是住在了城里,以照顾沈夫人的名义拒绝与沈括同住。
历史上的沈括不见得是什么好人,听说也没有什么朋友,跟从王安石变法,伤害过苏轼等旧党大臣,但他也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大坏人,只能说立场不同。而王弗面前的这个沈括,对待朋友其实挺真诚的,至少王弗成亲后,他没有一味避嫌而拒绝与她来往。
“存中兄,你如今在朝为官,上下同僚都要交际来往,不能只闷头做事,就算你不屑攀附上司,结交下属,让嫂夫人与同僚家眷多多来往,也没有什么坏处。”
“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算了,咱们难得一见,子瞻,”他举起杯盏,“你娶了十娘,是你的福气,而我,就只能沾沾你的福气,多来你家蹭饭了,你意下如何?”
苏轼看出他的心情低落,自然安慰他:“存中兄,你乐意来蹭饭,小弟自然扫榻相迎,只是,先把这一顿的饭钱结了,才能出得门去!”
直至杯盘狼藉,双双醉倒,两个大男人的闲话才停下来。沈括喝得多,早就昏昏沈沈不省人事,口中嘟囔着:“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
得,婚姻问题的根源他还没找到,包办婚姻简直就是买彩票,能娶到合心合意的妻子,就像是中了百万大奖,要想灵魂相契,更是十分难得。这世上,多的是貌合神离丶婚姻不睦丶互相折磨蹉跎的怨偶。
王弗让李书文把沈括扶到客房休息,再送个信去沈家暂时落脚的邸店。
李书文回来时对王弗说:“原来沈官人没有跟他夫人说过今天要来咱们家做客,我去报信时,老夫人卧床不起,小沈夫人正在院中做女红,看起来很辛苦,得了空还要照看煎药的炉火,那店家嫌弃煎药的气味晦气,骂骂咧咧的,很不客气。”
王弗这才真是吃了一大惊,沈周做官多年,他们沈家包括大沈夫人娘家都是官宦人家,怎么会落得如此境地?更别说沈括研究出水力磨坊等物,帮沈周做过不少造福一方百姓的水利工程,不管怎么说,他们也不至于租不起东京的房子吧?
还有,大沈夫人病重,沈括怎么不对她说呢?
王弗想了大
半夜,苏轼忽然翻了个身,有要吐的趋势,王弗赶紧把他扶起来,拿了漱口的盂放在他面前。等了半天,苏轼非但没吐,还靠着王弗的肩膀睡得更沈了,鼾声如雷,王弗嫌弃地把他推倒,被子都不想给他盖。恰巧这时房间另一边摇篮里的阿弃半夜饿醒,扯着嗓子大哭起来,那哭声简直如同魔音贯耳,弄得王弗心烦意乱。
给阿弃喂了奶,王弗累得沾了枕头就睡着了,之前纠结的事情也都被抛之脑后,无暇考虑了。
第二天早上,沈括在苏家醒来,手里拿着细毛牙刷,蘸了青盐在廊下刷牙,忽然想起旧时在王家求学的光阴。
王家的一切都干净而明朗,就像这刷牙的器具,是十娘精心研究过的,据说早晚一刷,能健齿固牙,降低病从口入的概率。他也仔细观察过,王家人人都有一口健康洁白的牙齿,很少有龋齿烂牙的。就连他们借住的,也都要跟着王家的《卫生准则》来,饭前饭后必洗手,每天洗澡,三天洗一次头。在那里,他养成了很多好习惯,离开多年后仍然改不掉,也不想改,因为他确实感受到了其中的益处。
可是成亲后,杨氏嫌弃他过于讲究,认为他生活奢侈,耽于享乐,多次数落他的各种习惯,渐渐的,他就因为讨厌被数落的感觉,而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回到了杨氏认为“正常”的生活中。杨氏固然有错,但那只是因为她无知,是他看不起杨氏没文化,认为她无法沟通,不愿与之解释,也不愿坚持自我,所以才被杨氏同化了。
事实上,只要他多解释两句,杨氏不一定不能理解他,就算不能理解,他也没必要为了杨氏,改掉自己的好习惯,人若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和爱意,必须要先学会尊重自我,爱自我。
苏轼从院门进来,看见他捏着牙刷发呆,笑着说:“这酒可真是喝不得了,半夜冻醒,才发现十娘把我丢在被子外头。存中兄,昨晚睡得如何?”
“多亏了你家的好酒,难得睡了这么一个好觉!早就听说陶然居的酒千金不换,我就猜肯定是十娘酿的,她从小就爱捣鼓这些东西。”
“早饭已经备好了,宿醉起来可不能饿着肚子,走,咱们先吃饭去。”
“好。”沈括压下喉间的哽咽感,在苏家,他找到了久违的家的感觉,自父亲去世后,母亲也病了,而杨氏心有所属,对他根本不上心,他已经很久没有享受过被人关怀的感觉了。
早餐一如既往的丰盛,而且都是沈括以前爱吃的饭菜,这让他的心情好了很多,一直都在跟苏轼说笑。饭后,沈括告别,王弗把他送到门口。
“有任何需要,记得找我,要知道,我可能是这世上最好的大夫之一。”王弗像从前一样,跟他开着玩笑。
“我当然知道,等我找个房子安定下来,还要请你看看我母亲的病。”
“缺钱也要记得说,你在我这里有技术股份的,孙家庄的很多设施经你的手改善过,用在我家其他的庄园上,效果很好,只是你一直没找我要钱,我就当不知道了。”
“那可不成,我记得你说过,发明一样东西,发明者应该享有以此获利的权利,就叫做‘专利权’,我有专利权,不是吗?”
“看来骗不到你。”
“我还记得另一句话——‘总有一天,世上所有人都会明白专利权的意义,并希望借此获利,于是人们有价值的创造就能得到相应的回报’,十娘,那一天,不会太远的。”
“我相信。”
李书文送沈括回到邸店,临走的时候塞给他一个大包裹。其实他们俩也算是少年知交,沈括交友,从不论身份高低丶富贵与否。
“沈大官人,有事记得找我。”李书文冲他挤眼睛,就像小时候一直非要
促狭地叫他“小沈官人”一样。
沈括提着包裹进门,杨氏瞥了他一眼,冷冷道:“不曾听你说过在东京有什么富贵亲戚,彻夜不归,还提着东西回来,难不成人家把我们当做打秋风的了?”
“是朋友,我十几岁就在她家求学,如今老师也来东京了,你准备一下,我等会去老师家拜访。”沈括难得温言细语,同她解释。
“沈存中,我早知道你的心不在家里,一回到东京,就迫不及待了,是吗?”
“杨絮儿,我至少对你没有异心,也对这个家问心无愧,你呢?”
“沈存中,你没有良心!”杨氏忽然惊声尖叫,用帕子捂着脸,眼泪哗啦啦地流。
她父亲为了巴结沈括的父亲,不顾她与表兄青梅竹马,两情相悦,强行拆散了他们,将她许给沈括。嫁给沈括之后,她知道自己不识字,也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便一直安分守己,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但沈括,他出生于官宦人家,一身矜贵的毛病,经常没事找事,羞辱于她,杨氏虽然知道自己配不上沈括,可她也是有自尊的!
她无数次想过,如果嫁给门当户对的表兄,她的生活一定不会像现在一样,毫无尊严,一团乱麻,受尽折辱!
杨氏一直哭,惊动了屋里的许氏,她强打精神走出来,一见儿子儿媳又在吵架,也开始掉眼泪,哭着劝沈括:“我儿,絮儿还小,你多体谅体谅她,不要再吵了,好吗?”
沈括闻言,只是微微一笑,对许氏说:“阿娘,我不会再委屈她了,她嫁我三年,婚后又值父亲丧期,尚是完璧之身,我便写一封和离书给她,从此一别两宽,再无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