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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其他 > 大宋悍臣 > 第15章 瘦金~幼体

寻常人家挂些字画,总得出自名家大手子。

  就算挂不起名家,那也得是上官或者好友给题字的。

  这叫雅趣。

  可宋煊就敢挂自己的字。

  怎么看都像是面皮及厚之徒!

  “我总觉得这笔迹有些熟悉,但又想不起来了。”

  宋绶站着驻足,面露思索之色。

  “我想起来了。”

  倒是晏殊率先开口:

  “乃是薛曜夏日游石淙的字迹与十二哥有几分相似,大抵是他模仿那里的吧。”

  听到晏殊的话,范仲淹也游览过那处景色。

  他仔细回忆,又有几分疑色:

  “可这些字并不全是那般,我总觉得这小子自己又杂糅了一些书法大家的风格,混在一起,他自己还在摸索当中,不太成熟。”

  “希文说的在理。”

  晏殊摸着胡须感慨一声。

  宋煊这小子身上藏的本事挺多,如今展露出来的怕是一星半点。

  宋绶一直都以结果为导向,宋煊在读书上并没有展现出什么天赋来。

  毕竟进士可不是那么好中的。

  宋绶知道宋煊在诗词一道颇有心得,可那又怎么样呢?

  柳三变因为写词,名声大噪。

  可是他已经四次落榜了。

  人生能有几个四次落榜的机会啊?

  考不上进士,纵然有一身本领,那也难以为继。

  没前途的!

  难不成真的跟一个妓子去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吗?

  那岂是大丈夫所为!

  柳三变倒是想要考中进士,为此还不惜给皇帝多次写阿谀小词。

  可惜科举有科举的规矩。

  不是你写一首阿谀奉承的词,就能上榜的。

  只有进士才有资格给天子写谀圣词。

  尤其是大宋的谀圣词是从柳三变开了个坏头。

  宋绶不希望宋煊走柳三变的后路。

  就算宋煊进了应天府书院,也得好好鞭策他才行。

  范仲淹耳朵里却是听到,有客人说十二郎的铺子因为入不敷出要卖掉的话。

  晏殊却是明白宋煊对外放出风声的缘故,他不甘心再继续盘踞在这小小的勒马镇了。

  这小子早就该出去见见世面。

  晏殊甚至隐隐有些期待,此子将来进了朝堂后,会卷起多少风浪来。

  倒是范仲淹告诉伙计自己与宋煊是旧相识,今日前来拜访。

  伙计倒是看出来三位相公是读书人,再加上自家少爷交友广泛,遂上去禀报。

  正在练习写字的宋煊听到范相公来拜访,他眉头一挑。

  不会吧?

  然后就瞧见范仲淹他们三个一人一杯凉浆,吸溜着上楼来了。

  宋煊二人连忙行叉手礼。

  “这味道与我在东京喝过的饮子大不相同,纵然去了东京开店,也定然能占有一席之地。”

  晏殊手里捧着竹筒,在房间里转悠:

  “听闻十二哥的铺子因为亏损要倒闭,我是第一个不相信的。”

  “哈哈哈,倒是瞒不过晏相公。”宋煊接过话茬:

  “实在是俺二哥是个烂赌狗,俺赚多少钱都填不够窟窿。

  再加上俺要去考应天府书院,将来还要多读书学习,索性就断了自己的后路,免得三心二意,心中不肯全力以赴备考。”

  “好汉子,有志气。”

  范仲淹夸了宋煊一句。

  他若是在书院苦读几年,考上进士,可比经营这个凉浆铺子有前途。

  有钱有地位,还能为国为民做事,一展胸中抱负!

  晏殊却是抓住了宋煊二哥是个烂赌狗的关键词。

  这小子以前怕是没少给他二哥擦屁股。

  如今仁至义尽,也懒得再填这个无底洞,他开始做假账,倒是有极大的进步,是个有脑子的人。

  有些人是不值得救的。

  因为他们深陷深渊当中,也会把你给拉进去。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宋绶则是过去看张方平这个天才的练字的帖子。

  嗯。

  很是顺眼。

  标准的唐楷。

  哪像宋煊似的,自己写的四不像,还敢堂而皇之的挂出去。

  也就是此地是勒马镇,一个小地方,没多少识字之人。

  没有什么赏析的能力。

  要是放在东京城内,宋煊的行为,得笑掉大牙。

  不说樊楼,就是其他七十二家正店,也不会大言不惭的搞这么一出的。

  晏殊又瞥了宋煊练字的帖子,发现比楼下挂的大有进步。

  “你这是从哪模仿的笔记?”

  “回晏相公的话,我早年间出去逛,在石淙河摩崖题记驻足,年少觉得字好看,便记在心中,后面开始模仿。”

  听着宋煊的回答,宋绶颇为意外的瞥了晏殊一眼。

  果然是那里。

  这便是神童的世界吗?

  看样子宋煊此子也不是个未出家门,不知天高地厚的乡下小子。

  他年纪轻轻就游览过东京城吗?

  可听说他与家人关系并不好,莫不是自己偷溜出去的?

  宋绶倒是也没有追问。

  范仲淹惊疑了一声。

  宋煊的字根楼下相比较,确实大有进步,且不单单是模仿了。

  那崖刻的字,确实是好看。

  他也记在心中,可写不出来几分形似的。

  “十二哥倒是进步神速。”

  范仲淹见几人望过来,放下手中的字帖笑了笑。

  “岂止是进步神速啊,简直是要开宗立派了。”

  晏殊啧啧称奇。

  果然临时在台阶上写字与安静伏案写字是两种状态。

  “哎,相公们过誉了。”

  宋煊嘴上说着话,其实心中颇为自得。

  因为盗墓笔记里小三爷的推广,这瘦金体,他可是没少下功夫。

  “十二哥年幼时出过乡?”

  “嗯,闲的无聊,总是想要去见识一二外面的世界。”

  宋煊哈哈笑了几声并未多说些什么。

  猛然间来到宋朝,纵然是年幼,可宋煊也想到处去看看,更何况他就住在开封府边界。

  跟着商队去东京瞧瞧,不要太方便了。

  范仲淹要不是因为家庭缘故,他也想要游历四方增长见识,要不然平日里总挎着剑作甚。

  读万卷书,破万里路,许多读书人都有这种想法。

  奈何目前大宋的情况而言,许多人都在卷读书,争取考中进士。

  至于破万里路,当官了大多数都外放,不会留在东京城的,有的是机会去赶路。

  晏殊放下手中的竹筒,连连颔首:

  “十二哥也不是一个邋遢之人,就是不知道能不能适应集体生活,书院可不是单人一间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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