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王子
馀越的东西几乎都在b市的那个家里。
他坐飞机回到b市,直接先去学校办理了手续,才准备回家去收拾东西。
许远哲租的房子离馀越的学校很近。
走路十分钟就可以到了。
那是一栋藏在居民区里的狭窄小楼,馀越拿着钥匙,慢慢地走上楼去,在用钥匙转动开门的时候,他的手心有些汗,心脏也跳得很快。
但拧开了钥匙,推开门的瞬间,家里是空荡荡的。
馀越在门口站了很久,最后想了想,本来就是他特意挑了许远哲会在学校或者在兼职的时间回来的,怎么可能会遇到许远哲。
关上门,馀越很自然地换上自己的拖鞋,进屋去收拾东西。
他带了个行李箱来的。
馀越先去卧室,打开衣柜,把自己的衣服从许远哲的衣服旁边全部拿了下来,一件件叠好塞进行李箱里,所有的用品都一一撤掉,想扔掉的就塞进袋子里,还想继续用的就放进行李箱。
从衣柜收到书桌,馀越看见书桌上摆着很多他和许远哲的合照。
馀越动了动手指,本来想把这些合照也收走的,后来想了想,这好像也不是属于他的东西,就没有动了。
窗台上放着一把吉他,是许远哲的。
馀越把自己的东西收走了以后,感觉这个房间空了很多,他不知道许远哲看到会是什么感觉,但馀越觉得,如果有一天自己回到家,发现许远哲把东西都收走了,他可能会受不了。
所以,还好面临这一切的不是他。
浴室里,馀越也把自己曾经用过的什么洗漱用具都收走了,两个挨在一起的杯子如今也只剩下一个孤零零地摆在那里。
至于沐浴露洗发水这些东西,都是两个人一起用的,没必要带走。
房子很小,可收拾起来以后,馀越才发现,这么小的房子,原来藏了这么多丶这么多的回忆……和宝藏。
就像是在寻宝一样。
每到一个角落,馀越都能发现一些曾经被自己遗落的宝藏,比如发现掉在沙发角落里的皮筋,一看就是许远哲的。因为两人以前经常在沙发上打闹,而馀越又喜欢把许远哲的皮筋扯下来,所以经常一扯就不知道扔哪儿去了。
再比如,一些掉在角落里的便利贴,贴纸上是许远哲好看潇洒的字迹,上面写着“今天买了虾,晚上等我回来做,冰箱里有茄子煲,热一热就可以吃”之类的字样。
馀越把这些掉在角落里的便利贴都捡了起来,放进了自己口袋里。
冰箱里没有什么东西了。
馀越记得前段时间还是满满的。
从馀越离开b市以后,冰箱里似乎就没有再添过什么新鲜的蔬菜,始终保持着离开之前空荡荡的状态。
垃圾桶里,有一个泡面盒。
馀越看着那个泡面盒,想起很久以前,许远哲请他吃过一顿牛排以后,几乎一整个月都在吃泡面和馒头。
大概也是因为吃太多泡面了。
许远哲因为急性胃炎去过医院,差点要动手术。
冰箱空荡荡的,馀越看了很久,最后还是下楼,去了最近的超市,买了一堆新鲜的东西回来,不管是肉丶蛋丶蔬菜,还是面包牛奶。
他把冰箱塞得满满当当的,还撕了一张便利贴,贴在冰箱上,写了一句话:
“少吃泡面,好好吃饭”。
写完以后,馀越莫名红了眼眶,觉得自己矫情得很。
厨房里的角落塞着一个烤箱。
馀越盯着那个烤箱看了很久。
他最后还是掏出便利贴,写了几个简单的蛋糕食谱和温度时间,贴在了烤箱上面,这些都很容易做,不需要什么技术,只要时间和温度准确基本上就能够完美出炉。
差不多收拾完了,馀越在沙发上坐了很久。
他看着眼前的电视机,不知道这部电视机以后会不会放着别的电影,也不知道以后许远哲会不会和别人一起坐在这儿看电影。
但不管怎么样,先放手的人是许远哲,馀越也没有挽留的权利。
他本该是骄傲的小王子,过着天上的生活,却跟着许远哲在凡间的苦难里牵手走了两年,馀越没有后悔,许远哲先后悔了。
他是不喜欢馀越了,还是觉得累了,亦或是想把馀越送回天上去生活,馀越不知道。
馀越只知道,在他刚刚沸腾起来的时候,许远哲却已经冷却了。
时间快到中午了。
馀越在沙发上坐了很久,离开前,拿出笔,在便利贴上写下最后一句:
“祝你天天开心。”
撕下便利贴,贴在了茶几上。
茶几下面还有一个箩筐。
馀越瞥了一眼,发现好像都是他的杂物。
于是他就把这个箩筐里的东西全都倒进了自己的行李箱里。
离开这个房子的时候,也没有遇到许远哲。
甚至连邻居也没有遇到。
也庆幸没有遇到,不然还不知道要怎么解释。
馀越就这样离开了b市。
不到几天,他就坐飞机出国了,打算先去馀镜年在国外的家里住一段时间,再慢慢挑选他想要进修的专业的学校。
馀镜年不在国外,所以那栋别墅只有馀越一个人住。
馀越的东西也不多,只花了一天时间收拾。
他把行李差不多收拾完的时候,注意到了自己从b市带来的一堆杂物,包括从那个家茶几下面的箩筐里倒出来的东西。
馀越一件件翻看。
几乎都是馀越自己的小件物品,或是闲来无事买的笔,或是一些派不上用场的小夜灯,还有一些小贴纸。
但是往下翻,馀越却看见了一个有些陌生的笔记本。
一本厚厚的,绿色封皮的,镶嵌着金边的笔记本。
馀越怔了怔。
他感觉这不是他的东西。
馀越翻开笔记本的随便一页,就意识到他拿错了东西。
这是许远哲的。
上面是许远哲的字迹。
馀越没看内容,快速翻了一下,发现里面记满了东西。
居然拿错了……
馀越本来不想看内容,可他还是不受控制地翻回到第一页,想看看这本笔记本究竟是拿来干什么的。
翻到第一页,馀越看见扉页上,许远哲写道:
“——给我的小王子。”
馀越无意识地眨了眨眼,视线瞬间模糊。
再往后翻,翻开扉页后的第一页,发现那是一篇日记。
日期正好是五年前,馀越和许远哲第一次见面的那一天。
“——2013年7月14日,天气晴。
我在烧烤店打工,傍晚来了一群学生。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馀越。
他像个小王子,坐在光里,脸上带着很乖的笑容。
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
原来这本笔记本,是许远哲的日记。
密密麻麻,写满了他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