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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历史 > 霸楚 > 第四十六章、乌头无肉

归生临离开奄邑之前,向舅舅王孙雒讨要了上百支竹简,以及笔墨,归楚途中,每晚都在昏暗的烛光下手持竹简,奋笔疾……缓书。

因为他并不打算押运着越王所献礼物到郢都去。虽说叶公子高、屈庐、申包胥尚在,即便自己还郢,王孙朝等人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谋害自己,但若设圈套折辱呢,自己又该如何应对?说不定屈庐他们会要自己咬牙忍了啊。

倘若隐忍,被人误会为可欺,将来明枪暗箭,将更频密;若不隐忍,再跟王孙朝等人起了冲突,仇上加仇,恨上加恨,彼等日夕望报,总能找得到收拾自己的机会吧!

关键是那三座靠山,年岁都不小了,即便最年轻的屈庐也将六旬,以这年月的环卫和医药水平,不定哪天就会咽气——还真当人人都是吴季札,能活九十三岁啊?则除非归生还能抱住一条年轻些的大腿,否则这郢都么,还是尽量远离的为好。1

借口倒是好找,终究播种之期将近,在农业社会中,这可是一等一的大事,则自己身为白县之尹,怎么能够撇下本职工作,特意跑一趟郢都呢?倘若因为没有自己的监督,导致白县本年歉收,郢都有可能给补偿吗?

但既然不打算去郢都,就必须把自己此番使越的经过,甚至于和越国君臣殿上、私下里每次交谈,折冲樽俎之辞,全都备细靡遗地向申包胥禀报,以便申包胥明晰自己的用意,且能得到足够充足的论据,好去劝说楚王和叶公子高。

但这篇文章即便不算公文,却也不是私信,不便如归生过往那般,以梃点漆在木牍上胡描,而必须用笔墨在竹简上,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地记录下来。由此他不禁慨叹:必须得赶紧把纸给造出来啊,这在竹简上写字,实在是太麻烦了……

两周及春秋之际,文字比划颇为繁复,但文章辞句却极其简略,别说是纯文言而非白话了,即便几百上千年后的饱学之士,阐述同一主旨,也会写得更长篇一些,主要原因,就是简、牍的书写不便。

尤其是竹简,理论上应该一手斜持,一手以笔蘸墨来书写,就不能平铺在几案上写字——事实上,纸张才刚用作书写载体的时候,也是打成卷,同样手持而写的。这般书写,速度极慢,由此文章多数都是短篇——《老子》不过五千言,《孙子》十三篇也才六千出头而已。1

归生打算把自己对勾践、范蠡等人所言,削去那些与国事不甚相干的部分,其它全都凭着记忆,逐字默写出来,甚至于还可能临时再加润色,以彰显自己口舌之能,此番确实立下了大功。这若是用后世白话,估计没有几万字下不来,即便用这年月惯常的文辞吧,篇幅也有可能超过《老子》和《孙子》。

前世他在键盘上一晚上敲几千近万字,玩儿一样,而今以毛笔著之于竹简,估算着一个小时,大概还写不全五百字……

当然啦,纸张最终替代简牍作为书写载体,最大的功效还不在于写字方便,而是成本低廉,遂使普通士人也能买得起,识字人群大增。

就物质成本而言,其实简、牍并不贵于纸张,尤其这年月气候相对温暖,即便黄河流域也有不少竹林,方便取用。关键是人工成本高啊,先须挑选合适的竹段——简长可三尺,最短也不能短过八寸,其上不能有节——剖开、刮净,然后还要燔烤使干(杀青)。若是烤得不够干,必难久存;若烤得过了,必焦而不敷用。

最后的最后,还得在竹简两端打眼,或者削出几个小凹槽来,方便用草绳或者皮索贯连成册。

这一道道工序下来,竹简的价格便不菲了,至于削木为牍,自也同样繁琐。所以一般士人家中,都存不了多少简、牍,且往往写完就削,削完重写,反复利用。这同样是导致文辞俭省,谁都不敢在笔墨上多加浪费的原因之一。

当然啦,如王孙雒这般大国封君,随手送给侄子上百枚竹简,不过毛毛雨而已,不算破费。只是归生从前经验有限,等到真动起笔来,才担心——这一百多枚竹简,估计不够用啊,等我还邑后还得自己掏腰包给补上,真是太糜费了!

早知道就多问舅舅要点儿,或者我字写小点儿,一简双列……

归生一行在过了新蔡,踏入楚国境内之后,更是加快了行进的速度,甚至于每每错过驿舍,这是因为沿着淮水北岸而行,不怕迷路、失道,而且这一带人口相对繁密,治安状况也还算好。

不排除会有零星盗贼,但大股盗贼多半不敢在屯驻重兵的楚之淮上诸县间出没,小股盗贼见这一队十余士人,皆执剑戟,甚至于背弓带箭,也绝无轻易来犯的胆量。

归生这会儿倒不担心王孙朝再派人行刺了,一则如申包胥所言,即便暗杀,对方也得先找好了替死鬼;二则他这是出使归来啊,借那些家伙十个胆子,也不敢在途中下手。

除非那王孙朝的个性吧,跟自己老爹很象,为了报仇,几乎浑不吝……

即便如此,也直到二月上旬,方才踏入白县境内,远远的,白邑在望。

华生等人都各欣悦,互相道贺——可算是赶上春播了;归生也不禁面露喜色,心说家啊,我终于回来了!

白县虽小,如今却是他的安身立命之地,暂时吧,他还并没有舍之他往的想法。楚之县公并不象后世官吏那样,有任期——其实中央诸职同样没有——倘若既不犯什么过错,也不肯被召入郢都,或者转任别县,完全可以坦坦地做到退休,甚至于死。

就目前而言,归生可以说并无远志,他既不想入郢任职——除非子西、子期的儿孙们都死绝了——也不打算转任他县。终究壶丘暂且不论,白邑国人是他花了大力气笼络住的啊,一朝而弃,又得从头再来。他如今的期望,仅仅是守牧白县数载,把生产搞上去,再通过屈庐、申包胥等人游说当权者,把被削掉那四邑给还回来。

嗯,最好一邑、一邑,慢慢地还,免得我忙不过来。

等到自己七老八十,被迫去职,或者干脆死在白公任上,儿孙是断然无缘继任的,若没有什么杰出的才能,或许只能仍居白邑,为一寻常国人。那就得给儿孙们留点儿产业下来,他们还可能指邑为氏,从此氏白,到了汉朝以后,姓氏不分,后代就是白姓之人了。

命氏可以指邑,也可以指先辈之官,或者先辈之字。若后代指我官称,照样是白,若指我之字……姓反?够奇怪的,还是算了吧。1

他正在胡思乱想,思绪驰骋天外呢,猛然间耳畔传来“嘣”的一声,分明是扯动弓弦之声!若是旁人,听得此响,肯定会循声而望,归生却是遇过一回刺杀的,有如惊弓之鸟,因此第一反应——身子朝下一矮,直接缩车厢里去了。

旋听家臣们叱喝、鼓噪之声响起,过不多时,近处传来华生的声音:“白公休慌,并无刺客,乃是野人射雉也。”

归生这才一探脑袋,左右望望,大着胆子直起身来,随即一拂衣袖:“我哪里慌了……”只见几名家臣将一个野人按跪在车前,华生手里则捧着一只带箭的……乌鸦。2

“你说这是雉?”

“哦,臣只说野人射雉,没说射下来的也是雉……”

随即华生抬腿踹了那野人一脚:“既云来射雉,缘何却射乌?”

那野人急忙叫道:“小人出来,确乎是射雉,但总不见雉,乃想射只乌回去,虽不能奉献县中,却可燔烧饱腹。不意冲撞了贵人,敢请贵人恕罪!”

归生一听,口齿挺伶俐,而且……这却不是野人之言哪,是正正经经带点儿淮上口音的楚语。

乃命那野人抬起头来,问他:“你是哪里人,何氏何名?”

“小人是东乡村落之人,野人无氏,名字叫韶。”

归生听了,又不禁一愣,心说“韶”这个发音在楚语中可比较罕见哪,自己能够想得到的只有一个字……传说虞舜南巡作乐,奏之,凤凰来仪,因此名之为左音右召,成一个“韶”字——就是韶乐。

这特么一个野人,竟然能起这种高雅的名字?!

当即问道:“你可曾读过书,可曾识得字?”

“小人不识字。”

“则你的名字,谁人给起的?”

“是亡父所起……”

归生看那野人,大概也就二十多岁,三十不到,皮肤粗黑,五官倒也端正,身材颇为健硕,身穿一件粗麻衣,外裹粗硝而成的兽皮。再转过头瞧瞧华生手里的死乌鸦,那箭正中鸦头,射得倒是挺准——不过箭杆很粗劣,两侧翎羽稀疏,象是反复使用了无数次,都快修不出来了。

“取他的弓来我看。”

旁边一名家臣双手奉上那韶的弓具,果然只是简单的剖竹挂筋而已。这年月士人所用,多为复合弓,制作极其繁复,成本昂贵,自然威力也大,准确性也高;而这野人用的,却只是单体弓,归生接过来,伸手扯了扯弓弦,估计以自己的臂力吧,能射出二十步去顶天了。

然后这家伙就用如此劣弓、陋箭,不但射下来一只乌鸦,而且还能正中其头?!

“射其身易,何必射头?”

“乌头无肉,若其射身,怕将肉搅碎了不好吃。”

归生听闻此言,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个典故来——

“又是乌鸦的炸酱面,又是乌鸦的炸酱面!你去问问去,谁家是一年到头只吃乌鸦肉的炸酱面的?”4

“一团糟!不是全都粉碎了么?肉在那里?”

“是的,射碎的。我的弓太强,箭头太大了。”

……

要说这野人无论穿着打扮,还是所用弓箭,都无破绽,仿佛真是出门来射雉,结果不小心冲撞……其实也没有冲撞,只是正好在归生附近射下来一只乌鸦而已。但归生既已遇过一回刺杀,难免疑心病重,关键这小子的名字怪异啊,野人多数指眼前可见之物或者物性为名,比方说叫禾、叫粟,叫丰、叫歉,叫淮、叫平……而这家伙竟然叫韶!

再加上吧,小子楚语说得挺利索,归生心中自难免疑云大起。

因此下令,说把这野人先绑缚起来,押回白邑,等打探明白了,确乎是我治下之人,再放不迟。

嗯,顺便吧,我也尝尝这乌鸦肉,究竟是啥味道。1

就此继续前行,终于在黄昏时分进入了白邑。他这趟回来,事先没派人去打招呼,因而直到进入邑中,胡子云和奄烛等人才匆匆赶来迎接。归生顺手就把韶交给了胡子云,命他派人去东乡的野人村落打听一下,是否真有此人,惯常言行有无蹊跷之处。

细看邑中,似乎没出什么篓子,国人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换言之——千年不变,毫无新意。

只是在经过那片儿童游乐场的时候,归生竟然在滑梯上见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成年人……

当即招手:“子余,下来。”

玩滑梯玩得不亦乐乎,竟然连老哥远行千里而归都没往心里去的,正是归生的胞弟王孙胥。王孙胥闻听召唤,有些不大乐意地从滑梯上三两下蹿落到地,然后紧走几步,来到归生车前,敛衽施礼:“阿兄。”

不等归生发话,他先紧着央告:“还望阿兄切勿与阿母提起,我到这里来了……”

归生不由得发笑:“阿母不让你来此么?”

“阿母说,这都是童稚的玩物,非士人所当近也。但我已然练了一整天驭,还读了《训典》,不过稍稍放松一下罢了……阿兄切勿对阿母提起。”

归生心说这倒不错,原本还担心王孙胥记恨自己,从而使兄弟之情日益疏远——话说他穿越之前吧,貌似哥儿俩就不怎么亲,当然全拜吴姬偏爱所赐——将来说不定会捅出篓子来。倘若自己搞点儿游乐器械,就能让王孙胥沉迷,不整天想着为父报仇,那真是意外之喜了。4

你瞧,王孙胥此刻瞧自己的眼神当中,就没有什么嫉恨,甚至于也无执拗,而只有小孩子做了错事,害怕被叫家长的恐慌……

不过么,而今我才是一家之主啊,我是你家长,你怎么就不怕我,而独怕老娘呢?

当即笑笑:“贤弟分明是来迎我的,阿母知你我兄友弟恭,自当欢喜。”随手一指挂在车厢外的死乌鸦——“帮我将去厨下吧,今夜加餐。”

王孙胥有些厌恶地瞥了一眼死乌鸦:“家中有雉,何必食乌?”

“你从前吃过?”

王孙胥摇摇头。3

“世间事物正多,都当有所尝试……”归生话说到一半儿,猛然间醒悟过来,对个半大孩子吧,最好还是不要说教,于是改口道,“我也从未吃过,因此想尝尝是什么味道——将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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