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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历史 > 霸楚 > 第二十五章、分田释奴

归生所云取野人之田,并非横抢,而是委派部分士人前往那十三个野人聚落,会其长老,管理其政。

然后圈定合数的田地,仍由野人耕种,但授以铁质农具,甚至于牛耕、沤肥之法,秋后税其一成(前三年不用缴税),其余的想落自己腰包多少,自己瞧着办——但不可超过三成。

也就是说,野人原本是要贡奉半数收获的,而今这部分野人则最多只须贡奉四成而已。

但即便如此,野人终究不好打交道,且骤改其制,长老们必有烦言,这是一桩得利虽多,却也很难措手的工作。归生希望在座士人,以及未曾与会的下士们,尽量毛遂自荐。

倘若不足数,那没办法,只好硬性指派了。

他将自己的改革计划,先详细对与会士人说了,再由他们去向国人宣讲、解释,国人多乐其事。

这是因为那三百户白邑迁人,早就听闻了风声,也得朱飞等人帮忙宣传、算账,对此早有心理准备。归生一直在倾听这些人的呼声,倘若他们不愿分田,自己还真不敢那么快便迈出步子去。而既然白邑迁人没意见,娄林土著终究人少,也便掀不起什么反对的声浪来啦。2

再者说了,昌文君既至此,带来了新农具和新技术,娄林土著也普遍地看好未来前景,多数还是愿意听从昌文君之命的。

随后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紧赶慢赶,终于在春耕前将娄林的田土分配完毕,各给纸写契约,部分在田埂上还竖立了界牌。那些天归生盖章盖到手软——

这年月的印章,主要是用作封缄公文、书信,盖在封泥上的,归生直接依照后世用法,往纸上盖——总比签名来得省事。只是暂时没有足够的朱砂,所以盖的还都是墨印。

但也并非每个国人都分到了田地,因为有小部分国人,其主业就不是务农,也压根儿不会种地——主要是那些工匠。归生乃将工匠全都算作官吏,先用十亩一金(一斤青铜)的价格买断其分地,再厚给俸禄、赏赐。

好比说,张荼是中士的身份,得金三十斤,他算邑内大匠,列为大夫之下一等官,每年领俸禄粟谷三百斛、麻一匹、丝一段。就理论上来说,养活七八口人毫无问题,何况张荼如今还是单身狗——倒是已经在娄林订亲了——且工作完成得好,归生尚有额外赏赐。

基本而言,象张荼这种水平吧,若在郢都,也就中等匠人,所领报酬不及在娄林的七成——要是真正的国之大匠,楚王岁给百金都有可能啊。

由此众人皆谓,昌文君不但重农,亦重工商。

此外,归生还给自己留下了七千亩好田,旋召自家和公家农奴(如今公私合一,其实算是同一种身份了)一百四十多人来,先厉声喝问道:“汝等皆怠惰,鸡鸣常不起,日斜便卧田头,若无监者,力便松懈。且我分发铁具于汝等,其坚远过于骨、蚌,然所报废损,却与从前无异——这分明是故意破坏工具,消极怠工!”

奴隶怠工,甚至于破坏生产工具,也是当时的普遍现象,倘若逮住了,必定严惩,但多数奴隶把不多的智力点全都加满偷懒了,还是以捉不住的情形为多。若在别处,且奴隶数量多,官吏往往从心而判,只要劳作量不足,或者工具破损,不管是有理由还是没理由,一律严惩不贷。甚至于三天两头打死奴隶,那也是常事。

但归生不愿意这么干,对待奴隶颇为宽容,再加上邑内公私奴隶数量本就不多,即便华生或者心肠再狠些的监工吧,也不敢惩罚过重——真要是一不小心打死了,或者少给吃食饿死了,没处找补去啊。

白邑千户,总人口大概是五六千,其公私奴婢之数亦然,平均下来,一国人而有一奴。但娄林原本两百余户,却只有四十多名私奴和五十多名公奴,两户而不能分得一奴。至于白邑的迁人,多下士、平民,也没带多少奴隶过来,而今邑内奴数,总计不过三百余——哦,陶鸣刚还送来五十。

也就是说,若加上奴隶,当初白邑的农夫数量是一万左右,而今娄林则不足三千。由此白邑年入动不动就六七十万,娄林往年不过两万左右,即便去岁有不少迁人加入,又用上了新农具和沤粪施肥,秋后收获总计也还到不了十万斛——估摸着今年不用盖房子了,迁人之务农者也全都下地,最终能收个二十五六万顶天了吧。

在这种情况下,还敢苛责奴隶么?可是奴隶原本劳作效率就不高——因为吃不饱啊——若再怠工,怕是一奴的劳动成果,都不足国人农夫之四成。

由此归生召来农奴呵斥,农奴们既不敢顶撞,也无辞申辩,只能磕头告罪而已。归生等他们磕了半天的头,方才颜色稍霁,缓缓说道:“我也知道,汝等每日糠食,气力有限,若再求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力耕于田亩,心中不能无怨也。既有怨,难免懈怠。”

农奴们也不敢说心中无怨,且并无懈怠,却也不敢附和,说昌文君您说得对啊,只得继续磕头,有如捣蒜。

归生一摆手,说别磕了,都把脑袋抬起来,随即环视众人,语气温和地说道:“人生在世,其谁愿为奴,生死操于人手,而勤劳终岁,却不得粒食啊?我素从仁风而行德政,乃欲开释汝等,如何?”

其中有几个,本是娄林国人,因为负债而被迫为奴的,闻言面上微露喜色,其他人却全都慌了,一脑袋又再叩将下去,却不说话。

归生也烦——这三棍子打不出个响屁来,让我怎么跟你们说事儿啊?拧眉问道:“难道有黎庶不做,而汝等竟甘愿终身甚至于世世为奴么?!”

其中一个农奴这才大着胆子说道:“小人原本世世为奴,黎庶岂敢想望?其国人皆有公家之田,野人皆有村落之田,小人无田可耕,倘若开释,岂不要活活饿杀么?昌文君饶命哪!”1

归生朝那农奴微微颔首示意——说得好。

其实这个农奴本是归生在白县时的私奴,他特命华生找个相对伶俐些,且敢说话的,私下里教了些对答之言,以备今日附和他宣传新政。1

当下归生说道:“无妨,我今有田七千亩,可以贷于汝等。则人耕近五十亩,即便亩产两斛,总计也有百斛之多,岂会轻易饿杀哪?”

“敢问昌文君,所获百斛,难道都给我等吃用么?”

“岂有此理!我云贷汝等田,不云赐汝等田,况乎即便赐田,今亦统取一成为赋,再加每户三斛为税。则既释汝等,身份等同于国人,去除劳役、兵役,田赋、户税外,我再每亩征收两成,则汝等秋后可以结余六成还多。

“五十亩田,亩产两斛,其六成是六十斛,三百五十日,日食粟可过于一斗——汝等以为如何?”

农奴多半知识水平很低,甚至于不怎么会数数,所以归生必须帮他们详细地计算收成,并且最后归结到口粮上来。

这年月度量衡都小,归生估摸着,楚量一斗,大概也就后世两升多点儿。若在未来,这些小米够吃好多天了,但这年月人们肚子里普遍缺乏油水,菜蔬也少,因此碳水消耗量极大,强劳力的壮年男子,可以日食一斗。

当然啦,那是往饱了吃,一般人无此福分,能够多加点儿水熬成粟粥,一日两餐,餐食两到三升粟米,就够扛饥啦。至于农奴,一餐能食两升就不易,且多半还都是糠,轮不到他们食粟……

由此说到你们今后每天都能吃一斗多粟,农奴们都是大吃一惊,随即陆续将脑袋抬起来,充满渴盼地望着归生——自然,内种也掺杂了相当的疑虑和不信任。

那个农奴又再帮腔,问道:“然而我等无农具,农具都是公家的,或昌文君所授,亦无谷种,如何耕田哪?”

“我自会将农具、种粮,甚至于耕牛贷予汝等,汝等可在秋后以收获偿还。若能期以三年还贷,农具亦可自留也,所余尚可日食五六升矣。”

归生想把农奴全都开释,等同于国人,但他不可能再分给这些释奴田地了,否则国人们必定不满。他只能暂且将农奴转化为佃农,耕作自家留下的田地,则这些无田之人,以这年月的生产力而言,哪怕再如何辛勤劳作,再加风雨调顺,估计还得一年到头喝稀的,顶多过年能吃顿干饭罢了。

倘若不是孤家寡人,而还有个老婆,有个孩子,那肯定过得更苦啊。

当然啦,比起从前强迫劳动,连稀饭都喝不上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啦!

归生原本不用跟这些认知贫乏的农奴解释那么多,直接一道旨令,其谁还敢不从吗?问题是农奴虽少见识,未必无心眼,倘若不先让他们有个盼头,骤然改变身份和环境,必定茫然无措啊。说不定因为瞧不清前途是黑暗还是光明,会寻机落跑,甚至于投入那些富裕人家,再去为奴……

由此先详详细细地解释了一番,方才取来身契,当着众人之面,一火焚之。然后归生带着徐无咎,领这一百多名释奴出邑,逐一分配好贷给他们耕种的田亩,写下契约,让他们按下手印,以宽其心。

但归生也仅仅是释放了农奴而已,其于家中充洒扫,做杂役的奴婢,暂且维持原状。一则他身为封君,大……小领主,日常起居离不了这些人,二来这些人不会种地,且日常吃用,远迈农奴,甚至于超过很多贫穷的国人。释奴很简单,问题你得要能给他们找到更好的活路才成啊。

为了减少释奴的阻力,归生也仅仅释放自己名下的农奴而已,对于邑内富裕国人私豢之奴,则暂且不问。

他曾经仔细查考和研究过农奴问题,确乎在强迫劳作之下,多数农奴阳奉阴违,导致劳动生产率总也提不高。而今他分了邑外之田,愈是那些豢奴人家,所得田地愈多,若在白邑,奴隶足耕,但在娄林,还真不够数啊。则只要自家这些释奴能够释放出足够的生产力来,其他国人迟早是都会仿效的。1

等到多数农奴俱已获释,再下令尽数释为国人不迟。

随即归生又颁布了新的法令,不但张榜于邑内四门和通衢,还在司法大夫处和学堂内存有备份,国人无论身份高低,皆可前往索看——若不识字,可以请求司法官员或者教师讲解。

最主要的,规定了刑罚等级,总共分为七等:一,弃市,也就是砍头后再陈尸示众;二,辟,即斩首;三,绞。

以上三等为死刑,其下则根据罪行轻重,分有:徒、笞、赀,以及黥。

这年月各国都有种种酷刑和肉刑,比方说刖(斩足)、膑(折膝)、劓(割鼻)、宫(去势),等等。归生的灵魂来自于后世,自不忍心见到这类酷刑,但他也知道,因应社会现实,肉刑不可遽废,恐无以吓阻奸人也,由此废除了刖、劓等刑,但仍保留了笞刑和黥刑。3

徒刑就是剥夺人身自由,囚禁再加做苦役;笞刑就是打板子,从笞十到笞百不等——再多,估计人很可能给打废了;赀刑就是罚款。

他与熊宜僚、徐无咎、新垣熙等人梳理从前的案例——既包括白县的,也包括娄林过往的——逐一核定案情轻重,对应相关刑罚,争取在一年之内,造一部还算完善的法典出来。

因应案情的不同,也有可能对应多种刑罚,比方说轻罪若愿赀,或可代笞。同样是笞十的罪过,偷窃必须严惩,要给贼人留下足够的教训,非笞不可;但若是无心之失,好比说不慎损毁了公物,同样当笞十杖,如愿赀谷五斗,可以代也。

至于黥刑,归生是觉得某些罪过吧,就非得让罪犯记一辈子,且让周边人尽皆以之为耻的好。这就相关于不久前发生的一桩或许不能算小事的小事了。

那天,新垣熙从学堂过来,对归生说:“邑内涂某,其女年十二,不能入学,依昌文君之法,当重责,然其实有隐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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