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没有写那只小狗的结局,荀非雨不敢轻易尝试喂给活着的狗,但犬鬼本来就比活着的狗凶悍太多。他埋下头拱了拱犹豫不前的犬鬼,忍着剧痛将那块还在抽动的肉推到犬鬼面前,双眼闪动着说:“有可能会死,但是……吃了或许会变得更qiáng,和我……和我一起去抓向南吧,吃吧。”
闻言,yīn影中的犬鬼一拥而上,血沫横飞。
第一百一十二章
当晚,云扉又一次来到了宠物医院,宗鸣站在后院的槐树下凝望着下弦月,扫了小猫一眼,勾唇低笑:“妖监会该紧张了,你还跑出来?”
小白猫跳下院墙,径直走到宗鸣身边,晃神之间已经变作左霏霏的样子。它扎起长发,几只贴着院墙跑过的野狗惊动了风,让云扉嗅到一股浅薄的血腥气。下弦月的边缘隐有红意,人民公园的方向更是映得殷红一片:“妖气,”云扉瞥宗鸣一眼,“怪不得妖监会这么忌讳天狗的存在,再看一次还是……”
妖族的血肉都蕴含着某种“能力”,其中最为明显的是人鱼肉,食用之后若不爆体而亡,则会长生不老。因为有死亡的可能性,所以人类不敢轻易尝试食用妖族的血肉,但还是用过动物做实验,其中最疯狂的就是谭家,将龙的血脉引入了后代的身体,后果自然相当惨痛。为了维持血脉的纯粹,近亲结婚导致新生儿畸形早夭,且并非每个孩子都能拥有龙力,十有八九都是普通人,还带有不同程度的遗传眼病。
直到仝山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进入了妖监会,他无意间切到了手,饲养的那一只哈士奇舔舐后,保持原貌活了十年。那只小狗极其聪慧,能听懂人言,辨别鬼气,但在仝山受重伤时也会变得虚弱。谭青行发现了其中异常,他找仝山要了一管血液,注入另一只小狗的身体,竟然发觉那只狗身上有了妖气,并且能迅速明白仝山未说出口的话语。
但这种“转化”只能作用于狗身上,仝山想用自己的血救将死的战友,却导致那个丙级gān员全身血管破裂,加速死去。妖族的排外,已经篆刻进了能力之中,也难说这不是用于自保的机制。
“有一只天狗活着,它就不会没有同族。”宗鸣挂着笑低声说,“这种转化同族的能力,妖族中也仅有天狗一种,同生共死,绝对忠诚的族人,人类会羡慕吗?”
“会,”云扉斩钉截铁地答道,它垂下眼眸苦笑,“仝山,是自焚而死的吧,不留下任何一片能被妖监会利用的血……”
肉字还没说出口,宗鸣便撇嘴摇头:“火烧不死天狗,仝山挖出了自己的妖丹,捣碎心脏而死。”
“他是自杀的?!”
“你死得早,错过了一些很jīng彩的事。”
“那他的身体在什么地方……”
“当着谭家那群豺狗的面,明漪以永绝后患的名义把他烧成了飞灰。”
下弦月被冲天而起的妖气染成了血红色,明漪坐在西南分部屋顶新搭的露台上,满目怀恋地望着红月。宽窄巷子这闹市中的喧嚣在他周围沉寂下来,时间流动似乎格外缓慢,绕着男人翩飞的纸蝶时而上升,时而下坠,似是跳着欢快的舞。蓝花楹的暗香包裹于空蒙的馥郁之中,这一切都是过去的余味,恍然间,明漪竟生出一种仝山会穿破结界,向自己跑过来的错觉。
这里不是西南分部,而是北新桥镇海寺的后院。戴着墨镜,整个人懒懒散散的谭青行正翻阅着一本言情小说,边看边流泪;小少年模样的谭昭绕着仝山心爱的盆栽打转,铆足了劲儿伸手去扑蝴蝶。仝山单手拿着一个网球,笑着朝明漪扔去,自己接住了球,却没接住和球一起跑来的小狗:“回来啦?”
“老岳头回来啦!”谭昭那双水亮的眸子一闪,“给我带桂花马蹄糕了没?”
谭青行摘下墨镜,露出一双青中带金的shòu瞳,嫌弃似的瞪了明漪一眼:“磨磨唧唧,等你吃饭老半天。饭前可不许给他啊,牙都蛀几个眼儿了!”
“我敲掉再长一颗新的!”
“小祖宗,你可别折磨我了,晕血!”
“哎呀,你俩消停点儿,我做饭去,今儿炒的菜明漪你铁定爱吃。”
谭昭气结:“怎么回回都做老岳头爱吃的!我的呢!”
谭青行揶揄一笑:“谁叫你仝山哥喜欢?哎哟,臊皮啦?脸别红啊。”
“已经,十六年了啊。”
明漪仰头深吸一口气,他怔怔看着天顶的月亮,憋回在眼眶打转的泪,冷声对其中一只蝴蝶说:“小心那群吃了天狗肉的狗。”
站在人民公园海棠苑小亭中的谭嘉树放下望远镜,摸出一包万宝路,想了想还是放了回去。他眼见着狗群分散跑向各自的来处,银灰láng犬在警犬面前变回了人形,掏出手机似乎在给它们看什么东西。虽然距离甚远,谭嘉树仍能感受到一股带着怨恨和执念的鬼气,他苦笑半晌:“他把肉给了犬鬼,全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