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云海比这个姑且应当被称为他的“家”的地方,更像一个家。
祝饶没什么行李,那点东西,收拾起来甚至要不了一个下午。
这一点项云海也一样。
于是项云海跟房东退了房,两个人,两只箱子,当晚就订了两张绿皮火车票,从宁城回了项云海的老家。
祝饶其实是个观察力很敏锐的孩子,跟项云海待在一块儿这么久,不管是从这个男人的日常习惯,还是偶尔无意间听到他跟家里打的电话,他都早就猜到项云海的家世应该不一般。
不过猜到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一回事了。
从小到大十四年,祝饶见过最有钱的人就是他的养父养母。
他们住在宁城城东的别墅区,三层的小洋楼,大概三百平方米出头,带个小花园。有两辆车,一辆奔驰S系,一辆卡宴。
有充足的经济实力送小孩出国,从中学一直读到大学。
这样的家境,不管放在全国什么地方,都能称得上是金字塔尖的那一小撮的殷实之家了。
项云海家却远远不是“殷实”两个字足以形容的。
首都CBD的全景落地窗大平层,山清水秀的近郊庄园式别墅;司机,保姆,厨师,生活上的事,无论大事小情,没有一件是需要自己动手的。
一开始祝饶很不适应,但渐渐地也习惯了。
同时习惯的,还有项云海跟他家里人的时不时吵架。
用项云海的口气来说,这次回京,他已经尽量让步了,能不跟家里起龃龉的就忍耐,只不过偶尔也有忍不住的时候。
祝饶不置可否。
一方面忽然觉得,项云海也不过就是顶着比他大九岁的年龄,其实还挺幼稚的。
另一方面,又有点羡慕。
所幸项云海的父母并不排斥他,对于他这个被独生子随便捡回来的孩子,展现出了远超对自己儿子的耐心和友善。
主要原因当然还是祝饶装乖。
不过能被一点小小的心机就俘获的人,必然也是心地善良的人。
项云海开始逼着祝饶叫他“哥”。
不是“项哥”,就是“哥”。
“既然已经跟我回了我的地盘了,以后我养你,你就确定是我弟了。嗯?
“叫声哥哥听听。”
祝饶不是很情愿管项云海叫哥,在他心里,项云海的的确确已经取代了所有过去曾在他周围占有一席之地的人,成为了最重要的那个。
但他就是下意识地排斥“哥”这个称呼,似乎这个称呼会给他们之间的关系做出界定,而这个界定,并不是祝饶想要的那个。
所以他张口闭口喊“老项”,项云海试图纠正,也纠正不过来。
回了京城以后,项云海就给祝饶约了精神科的复查,同时带着他,一个一个的试心理医生,挑来捡去许久,最后终于挑到了一个合适的,开始了祝饶长达数年的、漫长的心理咨询。
病不是说好就能好的,有时候祝饶发病还是会把项云海吓得够呛。
他时而解离,时而耳鸣,时而产生幻觉。
吞过药,还差点从项云海位于CBD的高层公寓上跳下去。
可怜项云海,也不过是寻常刚毕业大学生的年纪,已经操起了老父亲的心。
他一次次地哄,一次次地安慰,一次次地将祝饶从放弃的边缘生拉硬拽回来。
他把几百平米的家重新整修到连一只苍蝇都没法轻易地在家里死掉,给祝饶的手机撞上监控,以防小孩儿走失;给家里的门落上一重重的锁,如果自己不在家,就找佣人白天黑夜地看着祝饶。
是的,回了京城以后,项云海就变得比以往更忙碌。
因为他跟家里换取自由身的代价是老老实实继承家业,给项鸿和黄心莲分忧。
不到二十四岁的项云海,肩膀还没能发展到能挑起这世上所有重负的程度。
可为了祝饶,他放弃了那颗青年人叛逆的心。
摇滚的长发剪成了干净利落的短发,皮衣换成了西装加衬衫。
项云海让小孩儿继续做小孩儿,给自己则揠苗助长了一把。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七年。
七年的时间,能改变太多。
曾经的不靠谱青年项云海成了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年轻总裁。
曾经沉默寡言、惴惴不安的小孩祝饶,也变成了金娇玉贵的小少爷。
具体是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又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项云海的,祝饶已经无法分辨。
只知道,初次窥探到情//爱一事时,脑海中唯一仅有的,就是项云海那张有些凶戾的俊脸。
至此,项云海竟已占据他三分之一的人生。
而往后,这个占比更会不断延长。
项云海是唯一让他切实地感受到爱为何物的人,那么……他爱上项云海,也是理所应当吧。
首都音乐学院宿舍的木板床比家里要硬得多,又是个失眠夜。
祝饶翻了个身,喟叹,终于收起了那些陈年的思绪。
……
他心里好像有千言万语,又不知从何说起。
最后千言万语也只能化作一句——
…………
……
项云海这个大蠢蛋!
大骗子!!!
别管
京城总是很干燥,很少有像宁城那样连绵的暴雨。
今年夏天倒是下了好几次暴雨,这几天也一直动不动就有阵雨,简直就像当年宁城的那个梅雨季一样。
祝饶住的宿舍寝室号是307,其他几个人都是从大一就在一起住到现在的,都已经很熟了。
本来在他拖着行李箱进宿舍之前,寝室里吵吵嚷嚷的,但他进来之后,那三个人就噤若寒蝉,说什么、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仿佛不是室友搬回来了,而是系主任大驾光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