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还以为他的病好了。
可他一张口,那呆傻气无所遁形。
“你怎么不穿蝴蝶那种颜色了?”
林煜慢了半拍,才想起来他说得什么。
蝴蝶在傻子眼里是粉色的。
林煜张了张口,还没说话,便听见傻子又自顾自道:“你穿那种颜色很好看的。”
他说着,还点了点头,又伸手在他手里塞了些什么。
晨光慢慢移走,院内阴影变多。
傻子却惊呼一声,追着太阳往前走。
平仲金黄落叶砸在林煜面前,他一低头,看清了手中的芝麻糖。
芝麻糖很小。
年幼时,林瑕有食物的话,向来会留一半给他的。
林煜恍惚一瞬。
兄长向来是极温和的性子,可在乡下,却是谁都能使唤的,父亲讨厌兄长,便越发看中他,他年少时,夫子说他没有读书天赋,是以,听说血缘关系亲近的互相饮血能改变天赋。
他便喝起了以兄长的血为引的汤药。
哪怕兄长那时已经中了举人,兄长从来都没有怪过他,书信中似也把他当成小孩子哄。
等林煜一路中举,他才明白兄长这一路艰辛险阻。
可林煜的父母已经年迈。
他已经找不到任何人去怨恨、去愤怒。
他只能找他自己。
他一生都在沼泽之中,
不致痛,但满身泥泞。
给兄长看病已然成了他的执念。
林煜看向追着阳光而走的林瑕,顿了半响,这才回屋。
第74章 大婚
开元二十三年, 霜降。
登闻鼓位于玉阶之上,迎来了开国以来的第一次声响,鼓槌重达千斤, 寻常百姓根本握不动,而从鼓声声响判断,敲鼓者力道乐感皆为上乘,鼓声并不刺耳,却震耳欲聋。
按黎朝律法, 奏登闻鼓者需先受三十大板。
可此时玉阶之上着丧服的青年却毫发无损,应该执刑的小吏却不见踪影,宫门前扶棺者数人,均着丧服。
棺材重重,丧幡飘扬。
刚下早朝的官员踏出宫门时, 被吓得后退一步, 瞌睡虫都被打跑,见了这黑棺白布, 恍如踏进了坟场,又下意识挺直腰板, 走到扶棺前一人的面前, 训斥道:
“哪里来的刁民, 竟敢在宫门前叫嚣!”
可他话还没说完,却看见此人缓缓抬起头。
浑身杀伐气,小麦肤色, 轮廓冷硬,一双眼睛恍如深潭, 不正是近日回朝的萧将军?
官员被吓了一跳,不由讪笑道:
“萧将…将军……”
他话还没说完, 被听到总是被他们挂在嘴边嗤笑的,偏女声的冷硬声调响起。
“我姓明,我叫明瑜。”
不是孤儿拼死挣军功,又后被冠以萧姓。
官员一时没听懂,他继续讪笑道:“明…将军,您不是抱病卧床吗?”
他话还没说完,明瑜已然没了耐心,她高声道:“今日扶棺击鼓,为我明家洗刷冤屈!”
天边黑云翻滚,雷声带起白光,映出官员瞪大的双眼。
本是下早朝的时间,官员自是三三俩俩的结伴而行,消息越过重重宫墙,举朝震惊,飞进老皇帝的榻前,老皇帝混浊的眼球滚了滚,登向立在窗前的女子。
兄弟姐妹大多被她关押,她徒站在窗前,似察觉到老皇帝的视线,扭头朝老皇帝笑了起来,她盈盈走来,双手负立:
“功高盖主,但要斩草除根啊。庆王府的子女目前就在宫外,击鼓鸣冤。我这一路上,少不了他们的帮助,自是要把皇兄和您的事给抖出来啊。”
她说到此,声音蓦然尖利起来,恍如恶鬼:“庆王本就没有谋逆之心,而您和您的好儿子们为了铲除庆王府,甚至不惜同北狄勾结,让了一城,我阿姐不得不去和亲北狄。”
宫内更静,她喘息一阵,才蹲下身来,那双泪眼笑意盈盈,却似乎如真的担忧一般:“您说,史书会怎么写您呢,说您阴险狡诈?自私自利?还是说您心胸狭窄呢?”
老皇帝被她气得喉中痰鸣作响,混浊眼球里多出了些红血丝。
芸娘居高临下的审视着他。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褪去那层权势的光环,他只不过是个平常的老人,发根发白,眼角皱纹多如树皮。
“父皇,您该上路了。”
汤勺的声音落在碗壁上,老皇帝愤怒的看向她,却因喉间异物而一句话说不出来,芸娘强硬的将药灌到他的嘴里,待他挣扎的满身都是,可怜又愤怒时,才恶劣的笑了起来:“父皇,我说什么您都信呢。”
她面无表情又灌了老皇帝一口:
“这是参汤,故事的丑角,您还没上呢?”
窗外雷光闪过,老皇帝被迫吞咽下参汤,眼眸里倒映出面前女子身上的龙袍,他震惊的瞪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