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长警察说得十分自然,仿佛就是在一字一句复述秦团长讲过的话。
马尔斯却表示怀疑,挑拨离间,是办案人员惯用的审讯手段,只不过,这一次用错了地方。
坐火车又怎样?
驾马车又如何?
都是一些不打紧的事情,没必要这样大惊小怪,也犯不着争来争去,无非就是一个快点,一个慢点。
无论乘坐什么交通工具,都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
东方歌舞团的所有成员都到达了山顶庄园。
马尔斯没有与之争辩,而是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随他怎么说吧,反正,马车是我驾的,地图是他画的,谁也没有规定,去山顶庄园就非得开豪车,不是吗?”
“好吧,这么说,六月十七号下午,你去过麦西村啰?”
麦西村,马尔斯似乎有那么一点印象,大概是经过的吧,他也记不太真切:
“我也是头一回走那条路,对那些什么村什么寨的不熟,就算去了你说的那个麦西村,也只是路过而已。”
“那么,你经过麦西村的时候,有没有遇见过什么人?比如说,神枪手朱的……”
听到神枪手朱的的名字,马尔斯顿时头皮紧绷,耳朵直竖,这不是刚好与纹身小伙子的故事相吻合了吗?
马车经过了很多个村子,也见到过不少的人,但真正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一个:
神枪手十环。
朱的就是十环吗?
马尔斯无法确定,更不敢妄下结论,便故意隐瞒道:
“我没见过什么神枪手,也不认识你说的那个人。”
“是吗?”年长警察盯着马尔斯,眼睛都不眨一下,“可是,有人看见他上了你的马车……”
乘坐过马车的陌生人,只有神枪手十环一个,很可能是被路人看见了。
这种一马力的板车本身就是个另类,引起旁人注意也并不奇怪。
如果纹身小伙子的故事是真实的,而神枪手十环又恰好就是朱的,那么,马尔斯就跟一个刺杀过总统候选人的凶手有过交集。
这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情。
这个时候,说谎话只会引起更大的嫌疑,但马尔斯也不想说实话:
“也许吧,我本来就是一个热心肠,喜欢助人为乐,看见有人要搭顺风车,我也不会拒绝,别人姓甚名谁,我也不会多问。”
“当然,这很正常,谁也不会去打听一个过路人的名字,就算对方说了,自己也不一定记得住……”
年长警察一反常态,竟然对这个回答表示认同,他话锋一转:
“但是,只要你见过那个人,还有幸坐着马车同行了一路,即便是过了三天三夜,也不可能就忘记了对方的长相吧?”
年长警察从卷宗里抽出一张照片,约莫五寸大小,向马尔斯展示:
“这个人,认识吗?他就是麦西村的神枪手朱的……”
那双阴郁的眼睛,马尔斯怎么可能不认得,正是神枪手十环。
他伸长脖子,假装辨认:
“……有一点像……又不太像……光看照片,我也拿不准,要是能够见到本人,就更好了。”
年长警察收回照片,放进卷宗内。
“你见不着了,他已经死了……”
这个结果,马尔斯早就应该猜到,当他亲耳听到噩耗的时候,还是不免一阵心酸。
年长警察看着马尔斯,意味深长地说:
“人是死了,但事情还没有完,不应该让一个死人来承担下所有的罪责,不是吗?”
这样的暗示没有用,马尔斯不会心虚,他是清白的,他非常肯定。
“此人曾经是射击队的成员,听说枪法很准,闭着眼睛都能够打出十环,号称‘神枪手’……
“奇怪的是,就在几个月之前,他被射击队开除了,你说,这是一种巧合吗?
“就在前天,六月十八号的晚上,他潜入了威廉姆斯家的山顶庄园,当着近万人的面,拔出手枪,刺杀了豪斯·威廉姆斯……
“结果,被威廉姆斯家的私人保镖当场击毙……”
原来,纹身小伙子的故事都是真的。
马尔斯仿佛看到了神枪手十环贫寒的家境:
他短命的父亲,溺死的母亲,远嫁之后杳无音讯的姐姐,以及他悲伤的妻子,嗷嗷待哺的孩子……
当想到两颗子弹穿过神枪手十环的头颅,结束了他悲惨的一生,马尔斯再也忍不住,流下了两行伤心的泪水。
年长警察将这一幕看在了眼里,反倒笑了起来:
“你不用难过,豪斯·威廉姆斯不会死,那颗子弹刚好从他的腰间划过,擦破了一点皮,流了一点血,勉强可以算作轻伤,要不了他的命……”
马尔斯当然不是在为老威廉姆斯伤心,不过,当他听到老威廉姆斯没有生命危险的时候,心里还是感到些许欣慰。
“豪斯·威廉姆斯虽然没有死,但是事情还没有完,他不可能无缘无故挨上一枪,还要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我们提取了凶手的血液样本,发现里面含有酒精成分,这也许就是神枪手失手的原因……
“据我们调查所知,朱的平时基本上是滴酒不沾,怎么会在如此重要的时刻喝上了酒呢?
“这,难道又是一种巧合吗?……”
马尔斯回忆起那个夜晚,回忆起那个山洞,回忆起神枪手十环说过的每一句话……
原来,神枪手十环早就有预感,自己很可能完成不了任务,而且还会因之丧命。
所以,他才会打破禁忌,喝下了那瓶壮行酒,也算是对这一生最后的告慰。
“最神奇的是,就在凶手行凶之前,卡卡·威廉姆斯的10克拉钻戒被人掉了包,订婚仪式被迫中断……
“这,还是一种巧合吗?”
这真的就是一个巧合,但马尔斯说不出口。
这个时候,他更加不可能承认,是自己偷了那枚10克拉钻戒,否则的话,他就真的说不清楚了。
说实话,如果马尔斯没有偷那枚10克拉钻戒,仅仅作为一个旁观者,他也不会相信,两件事情没有丝毫关联,纯粹就是巧合。
“能够从戒备森严的山顶庄园里面偷走钻戒,不得不说,这个小偷很厉害,也很聪明。
“但是,他算错了一步……”
“他本来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那枚钻戒,我们或许还会认为,他只是一个单纯的小偷。
“然而,那枚鸽子蛋暴露了他真实的目的。
“如果仅仅是贪图那枚10克拉钻戒,他就该拿了东西直接走人,没有必要多此一举,这不合常理……”
“所以,他的目的并不是偷走那枚钻戒,而是想要破坏订婚仪式,从而引起现场的混乱,以便神枪手朱的开枪行凶……
“因此,小偷并不是小偷,而是凶手朱的的同党,刺杀事件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