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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游戏竞技 > 火星大纪元:末世大富翁 > 第144章 无名浮尸

任何事情,如果留下了讨价还价的余地,那就别指望能够顺利完成。

到最后,谁也搞不清楚下限到底在哪里。

所以,制定任务的前提是:必须得合理,命令一旦下达,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半点折扣。

组装打火机的任务,对马尔斯来说颇有难度,好在,他的救星及时出现了。

他的耳边,响起了管教张警官的声音:

“小马,跟我来。”

张警官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在他的请示之下,马尔斯的任务取消了。

马尔斯不用组装2000个打火机,也不用组装1000个,甚至连一个都不用做。

这是对残疾人的特殊照顾,也跟张警官之间的私人交情不无关系。

一个犯罪嫌疑人和一名管教干警,能有什么私交?

这或许可以追溯到神秘人寄来的520块巨款。

私下里,张警官带着马尔斯去食堂里吃了一顿回锅肉。

马尔斯呢,则学会了“刷脸”,在小卖部里成功为张警官“刷”了一包“华子”。

当然,交情归交情,任务归任务,马尔斯虽然不用组装打火机,但也不是无所事事。

很快,马尔斯便得到了一个“物料员”的差事,推着平板车为众人供应打火机的零配件。

这个岗位简单,是跑腿的活儿,一只手就能完成。

马尔斯就像个保姆一样,推着平板车东奔西跑,将所需的零件送到每个工位。

刚开始,他感觉有些吃力;慢慢地,悟出了一点窍门,也就轻松了许多。

就这样,马尔斯的工作越做越顺,不仅没有给张警官丢脸,还得到了其他管教人员的赏识,就连监狱里的中年干警也夸他做事有干劲儿。

最重要的,他证明了自己是个有用之人,并非一无是处的废物。

负责组装打火机的人员,也是越做越熟练,越做越顺手,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2000,这个数字已不再可怕,将其征服是完全有可能的。

辛苦了一个上午,终于到了饭点,每个人都想着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可久久不见食物送来。

原来,监狱里有服刑人员的专用食堂,并不像看守所里那样,必须呆在监室里吃饭。

由于人员过多,犯人们需要错峰用餐。

等了将近半个小时,众人终于来到了食堂,见到监狱里的伙食,个个都笑得合不拢嘴,觉得一个上午的辛苦没有白费。

只见餐盘里有一份红烧肉、一只鸡腿和一份炖土豆,道道都是硬菜。

要是吃噎着了,还可以再来一碗番茄蛋汤,运气好的话,还能捞到一整勺的蛋花。

在偌大的厅堂里享受着美味的佳肴,真是堪比豪门盛宴,假使顿顿都能够如此,相信很多人都不愿意再回看守所了。

吃饱喝足之后,还得回到车间里继续工作。

管教人员已经明确告知,监狱里是不管大家晚饭的,只有完成任务以后,准时回到看守所,才能够吃上一顿晚餐。

“不想晚上饿着肚子睡觉的话,动作就放麻利点,不要错过了饭点。”

管教人员的提醒还真起了作用,跟上午相比,打火机的组装速度快了不少。

到了大半下午,生产线上便传来了一个好消息:

有人提前完成了任务。

第一名,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荣耀,马尔斯兴奋地跑过去,想要一睹冠军的风采,差点惊掉了下巴。

他原本以为,第一个完成任务的,必定是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万万没有想到,会是一个干柴棍似的瘦小老头。

这老头,并不陌生,正是昔日过渡监室内的室友。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人类的潜力是巨大的,如果不逼自己一下,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有多么厉害。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没过多久,亚军和季军的名次相继诞生。

随着时间的推移,好消息也是一个接着一个……

红日西斜,刘所长安排完成任务的人员先行离开,只留下张警官负责扫尾工作。

看得出来,张警官是刘所长的心腹,而马尔斯又是张警官的心腹,所以,就跟着一起留了下来。

人的能力有大小,动作有快慢,总有那么一些人会落在别人后面,这并不奇怪。

傍晚时分,工作台上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完成任务:

一个长得圆滚滚的,活像一只熊猫宝宝,十根手指都是肉,做起细致活来有些笨拙。

一个长得干精瘦猴的,本来具备争夺冠军的潜质,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看得马尔斯都感到着急。

果然不出所料,熊猫宝宝终于完成了任务,瘦猴变成了最后一名。

马尔斯看不下去了,想要催促一下,却被张警官阻止了:

“别去惹他。”

张警官似乎有所顾忌,将马尔斯带到稍远处,小声说:

“他不是个慢性子,只是心里头有事。”

每个进看守所的人都会有心事,这样的借口不具有说服力。

马尔斯怀疑,张警官是惧怕瘦猴,毕竟,那恶人小臂上排列着三个圆形的烟疤。

张警官犹豫再三,或许是出于对马尔斯的信任,透露了一个跟烟疤瘦猴有关的秘密:

“他的儿子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马尔斯不觉心头一颤,收起了所有的偏见。

“真是够倒霉的。”

“可不是吗,虽然不是个好孩子,但在父母眼里都是宝贝。”

张警官似乎想起了什么,凑到马尔斯的耳边,悄声八卦道:

“没准儿,你见过那死孩子,前不久,他还在我们所里呆过两天。”

马尔斯认识的犯罪嫌疑人并不多,想要弄清楚并不困难,“他儿子叫什么名字?”

“名字我不清楚,只记得,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染了一头黄毛,胸口纹着条过江龙。”

马尔斯的思绪翻滚,迅速闪回到过渡监室里的那个夜晚,眼前出现了纹身小伙子的身影。

“不久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死了?”

“麦酒河里的无名浮尸,你没有听说过吗?这段时间正闹得沸沸扬扬。”

马尔斯终日都在看守所里面,哪里会听得到外面的传闻,除了固定的新闻节目,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他儿子淹死了?”他打听道。

“不好说。”张警官说,“到底是沉到河底淹死的,还是死了之后才沉的河,现在还没有结论。”

张警官掏出手机,找到一张新闻照片,向马尔斯展示:

死者面部打了马赛克,脖子上的纹身依然清晰可辨,跟马尔斯记忆中的形状几乎一模一样。

回想起纹身小伙子讲过的故事,马尔斯心中有一种隐隐的不安:

“麦酒河在哪里?”

“就在麦芒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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