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场区的更衣室内,佘初白脱掉外套,换上球衣背心。球帽手套等必备用具,都是俱乐部提供的。
陆陆续续的,临时组建的队员到齐。
虽说棒球也是一项团队运动,但比起足球篮球,分工明确且固定,每个人各司其职,对抗冲撞不会那么激烈。
好比篮球足球是即时战略游戏,而棒球是回合制的。
在一众球类运动中尤为另类的一点是,拥有球的一方是防守方。
一场棒球比赛分为九局,每一局又分为上下半场,轮流交换攻守。
由棒球衍生而来,最广为流传的一句话可能是“九局下半才是真正的开始”,即最后半局最为关键。
因此佘初白所在的白队,抽到了后攻的顺序,在心理上就占据了一定优势。
佘初白戴上一只厚重的牛皮手套,走到场地上热身。
赤手抚摸着硬式棒球上的手工缝线,尘封的记忆随之一点一点复燃。
佘初白朝手心吹一口气,摆出早已刻入骨骼的姿势——抬腿,迈步,通过肩膀发力,猛地将手臂像一根鞭子一样甩出去。
霎时间,一个白色小点从视野中远去。
这颗直球的飞行速度大概有100公里/小时,对于动辄一百三四、最高能达到一百七的职业投手来说远远不够看,但对于业余爱好者来说,差不多是顶尖了。
更何况这场他也不是投手,只是练习防守时的传球。
飞出去的球骨碌碌落地,郎澈跑去捡回来给他,已经是第六趟了。
虽然面上没有怨言,但内心不住腹诽,还不如变成狗来呢。四条腿跑得比两条腿快多了,也不累。
“我陪你热身吧。”一名好心的队友上前。
正常热身都是两人有来有回地抛接球,如此事倍功半地在场地上跑来跑去,那名队友只能认为是郎澈不会接球。
“不用。”佘初白冷淡地侧目瞥了一眼。
队友缩起脖子,不自觉有点怵。他终于想起这一画面怪异在哪了,不是热身,而是主人扔飞盘,小狗去捡。
小合从红队牛棚(投手专用热身场地)走出来,助理兼经纪人史密斯正在观察场地,两人很自然就注意到昔日队友,今日对手。
“呵,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喜欢虐待人啊。”小合说。
史密斯却另有一番解读,往一个越界的方向高速发展:“你说他们谁上谁下,五百块,赌不赌。”
小合诧异地看他:“要怎么开奖,你直接去问小白,还是趴他们床底下偷看?”
史密斯一时间如醉方醒,抱着双臂抖了一下:“哇……差点死了。”
一声长长的轰鸣声过后,比赛正式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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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燃一下子
后面小狼也会上场
第66章 小白登场
一场棒球比赛中,防守方9人全员在场守备,进攻方则是每一位打者依次上场击球。
每当进攻方的3名打者被淘汰出局后,攻守交换。
白队投手踏上投手丘,压了下帽檐,目光犀利。
佘初白担任的位置是游击手,站在内外野的交界处,全神贯注地盯着本垒的位置。
郎澈以后勤人员的身份,坐在白队的候场准备区内。
他对棒球规则一无所知,只是百无聊赖地欣赏着佘初白挺拔的身姿。
佘初白戴着那个像熊掌一样肥大的手套,站在空旷的场地上,不知道在干什么……
怔怔神游时,坐着的长椅忽然跷了一下,差点将他弹飞出去。
郎澈惊魂未定地转过头,只见史密斯抱着一大桶爆米花,挤过来问他:“听说你和小白很熟啊?”
又一个。叫小白的。
郎澈略带不悦地皱起眉,点点头:“不是很熟,是男朋友。”
“……”太直白,反而让史密斯有点愣住。
而且因为话语中明显的歧义,使他初听混淆成了“不熟”但是“男朋友”。
“你又是谁?找他干什么?”郎澈的语气不太友好。
“别误会别误会,”史密斯猛摇头解释,“我对小白——你男朋友没有任何想法,我们以前是队友,小合也是,那天他就是故意逗你的。”
郎澈上下扫他一眼,淡然道:“那倒不会误会。”
“……”史密斯默默吸气将啤酒肚憋回去一点,转移话题道,“你怎么不上去打,是替补吗?”
郎澈目视前方,没有表情:“我不会。”
“啊?小白一点都没教过你吗?没事,我教你。”史密斯大方地递出手中的爆米花桶。
郎澈谨慎打量,动动鼻子,闻不出面前这人是善意恶意,犹豫片刻还是被黄油香气打败,抓了一大把嚼嚼嚼。
史密斯笑逐颜开,朝另一个方向的红队备战区抛了个胸有成竹的眼色。
小合摇摇头,叹一口气。
不能直接问佘初白,就想方设法去套另一个人的话吗。
真是没死过。
不知道“物以类聚”吗,难道佘初白能算是人吗。跟他厮混在一块的又能是什么好德行。
不过……那一身肥肉应该挺抗揍的,揍掉几斤也不算坏事。
试投几次后,投手点头示意,比赛正式开始。
【白队的第一个球……一个偏外角的曲球,红队一棒挥棒落空。有点可惜,明显是个试探的坏球,这么直的钩都咬了。】
史密斯化身为解说的解说,细心为郎澈讲解着:
“棒球呢,就是一个人扔球,另一个人拿棒子打,打中了就丢下棒子开始跑,跑过一垒二垒三垒回到本垒,就可以得分。三次都没打中,就下场换另一个人上来打,也就是常说的三振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