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9 章
叶青阑把腿摔断了。
听到这个消息时,庄献恩正焦头烂额地跟管家对账——他打算把在北京和上海的产业都归拢归拢,能抛售的都抛售了,折成钱存到洋人的银行里,然后火速带着叶青阑远赴美利坚,避风头。
那些房产丶商铺丶股票丶古玩珍宝,现在不卖,等薛靖淮杀过来,一样落不着好。眼下薛靖淮已经带兵回了北京城,听说还把徐蔚山的豪宅烧了个片瓦不留,简直就是条疯狗!
庄献恩不得不佩服老徐的先见之明,得亏跑得快,不然非让姓薛的扒了皮不可。
庄献恩把薛靖淮生平劣迹从头梳理一遍,惊出一身冷汗,是啊,怎么能妄想那家夥按常理出牌呢?虽然自己身在租界,理论上是安全的,但听闻那家夥曾经拿枪指着洋人医生扬言要炸平洋人的医院呢!万一他真发起疯来,公然杀进租界与洋人宣战,届时自己还能躲到哪儿去?
跟洋人作对,一般军头不敢,他们巴结都来不及,但薛靖淮不一样。
此人是朵奇葩,躺在老薛打下的家业上,却挺有志气,不愿意看人脸色。文韬武略都有点儿,然而架不住是个痴情种,为了个叶青阑连命都可以不要,何况功名富贵,何况看不见摸不着的天下苍生——那是戴总统该考虑的事。
说白了,薛靖淮就是根肉中刺,越抠,扎得越深。
庄献恩肠子都悔青了,当初吃饱了撑的给叶青阑通风报信,就应该让梁仞把这厮活活揍死,永绝后患才好!
为什么呢?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讨好叶青阑,怕他伤了心。今时今日,庄献恩真想一巴掌抽死自己:让你心存幻想!让你引狼入室!你的心肠软了,别人的感情硬了,原本打算细水长流慢慢培养感情的阑哥,突然就被薛靖淮连花带盆一锅端走了。
人虽然在身边,但魂儿早随薛靖淮那厮去了。简直不啻于活活摘走了他的心肝。
越想越火大,越想心越烦,偏偏北边刚打完仗,产业都卖不上好价,更烦。
庄献恩瞅着管家老实巴交的样子,想发火又忍住了。虽然老家夥沈默寡言,但办事踏实可靠,出洋有不少事情要仰仗他准备,而且,母亲那边,也得指望他去周旋。
多年来,艾伯纳提议过无数次想带母亲去美国,但母亲很执拗,坚决不去,说故土难离。
也许,跟母亲有些交情的老管家这回能帮忙说动她。庄献恩莫名感伤,于情于理,他都不能把母亲独自丢在国内,毕竟这一走,下半辈子还能不能回国就很难说了,除非薛靖淮死了。
薛靖淮虽然还没死,但被他一竿子支到广东去,也够折腾一阵了。庄献恩知道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收拾利索走人,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原以为叶青阑的病情能一天天见好,谁承想居然摔断了腿!
庄献恩听到消息,第一反应以为叶青阑故意受伤,有那么一瞬间杀心骤起,真想当着叶青阑的面拧断薛玫的脖子:让你找死,让你添乱,让你不听话,让你出尔反尔!
等暴怒的他杀气腾腾赶到医院,质问了医生和看护的下人,才知自己错怪了人家。众口一词:叶先生是在卫生间不小心滑倒的,那时清洁工人刚拖过地,叶先生又不愿意让别人伺候他那个……
听完,心肠陡地又软了,出了医生办公室,忧心忡忡地回病房看望叶青阑。
叶青阑右腿打上了石膏,怪可怜地吊着,一张苍白消瘦的脸,眉头微蹙,闭着眼。庄献恩看到他的右腿就心疼不已,气势更矮下半截,抓起他的手,握住,轻轻揉搓了半晌,把他弄醒了。
“阑哥,你怎么样?”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疼吗?”
叶青阑微微睁开眼,下巴点了点,算是回应。
“用不用打点吗啡止疼?阑哥,我见不得你受罪。”
其实吧,庄献恩虽然心疼,但确实又有点说不出口的高兴。本以为叶青阑死性不改又要自寻短见,以为自己一颗真心又被辜负了,结果,嘿!原来是个意外,而且阑哥的模样还十分温顺——不知是不是摔跤时顺带摔坏了脑子。
他高兴,有种莫名其妙的欣慰,甚至有点感动。
不幸的是,按外科医生的说法,叶先生的伤情不宜远行,腿伤起码要养三四个礼拜,否则可能禁不住海上的潮湿和风浪,何况,从检查结果来看,叶先生受伤的这条腿,似乎早前就有旧疾……
说到这里,庄献恩几乎听不下去了,挥手打断医生的话:别说了,我知道了!
这个高高瘦瘦的女大夫也不跟他废话,双手插进白大褂的兜里,掉头就走。
庄献恩心里乱,一阵风一阵雨的。晚上约了买主谈价,卖的就是现在住的庄公馆。宅子价值不菲,他得亲自去,不能在医院久留,但心中又实在放心不下,于是加派了数倍的人手,把叶青阑所在的住院楼层围得密不透风。
夜幕悄然来临,郭渺的秘密据点。门被吱呀一声推开。
“不行了,你们带不走他,弄不好会把命丢掉。”管家太太进门,摘下口罩,对郭渺说,“庄派了很多人。”
“很多……是多少?”
管家太太不假思索:“少说三四十个。”
管家神情忧虑,转头去看郭渺,郭渺沈吟几秒,果断放弃:“那还是算了。”
郭渺清楚自己的实力,算上他一共三个人——另外俩是他临时找来帮忙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付酬金的街头流氓,跟庄献恩那群训练有素的保镖相比,根本成不了气候。
敌我悬殊,没必要做无谓的牺牲。
老管家是帮不上忙的。能允许太太出马,已经是铤而走险,接下来就看这些年轻人自己的造化了,虽然从本心来讲,他希望庄献恩少造杀孽,别搞得生灵涂炭,但他也明白,别的不说,就他目前的所作所为,庄献恩要是知道了真相,第一个就得把他涂了炭。
到那时,庄老夫人能不能帮他说上情都是个问题。
“不过,现在至少咱们争取到了时间。”管家太太见郭渺神情沮丧,安慰道,“叶先生分寸掌握得极好,他的腿伤看着严重,其实只是皮外伤,但骗过他们应该问题不大。”
“太太不愧是专业的。”老管家忍不住竖起拇指夸赞了句。
管家太太的脸红了,浮现出一丝娇羞,心乱如麻的郭渺没注意,继续冥思苦想。
困扰他的问题是,如果不能直接救走叶青阑,那就只能等,但叶青阑的腿伤最多能拖几天?按庄献恩丧心病狂的个性,会不会狗急跳墙把叶青阑硬往船上拉?答案是肯定的。
那人是疯子,宁愿得到一具在风浪颠簸中雕零的尸体,也不愿把叶青阑拱手让人。
薛靖淮,你他妈到底在哪儿!郭渺恨铁不成钢,心说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再不来你的心头肉都要被带到美利坚了,到时候可别怪我没帮你!
“阿婶,麻烦你再给叶老板带句话。”思虑许久,郭渺闷声说。
管家太太擡起眉毛:“嗯?”
“请他想尽一切办法拖延庄献恩启程的时间,对,一切办法,告诉他我已经联系到了薛靖淮,让他千万再忍耐一下,等我的好消息!千万,千万不能放弃!”
郭渺的语气很郑重,管家太太也肃穆道:“知道了。”
腿伤之后,叶青阑确实虚弱了许多,也乖顺了许多。
这样更符合庄献恩的期待。庄献恩自忖,有时真受够了阑哥高高在上冷漠如神祗的模样,装得再圣洁清高,还不是让他扒了裤子随便□?就不理解这人明明已经身经百战,做过他无数次手下败将了,还摆出那副遗世独立的姿态给谁看?难道薛靖淮会给你立贞节牌坊吗?
现在好了,对他总算有了点和煦的笑模样,依稀有初相识时的影子,他欢喜得像条哈巴狗,在叶青阑床前摇着尾巴徘徊。
“阑哥,你快点好起来。”庄献恩端着一只白瓷碗,一勺又一勺,小心翼翼地喂他喝粥,“你太瘦了,以后到那边万一水土不服怎么办?赶快养好身体,我才能放心带你走。”
叶青阑明知故问:“去哪儿?”
“美利坚。”庄献恩狡狯地笑了下,挤挤眼睛,“你会喜欢那个地方的,自由自在,艾师父很有威望,再也不会有人打搅我们的生活。”
“哦。”叶青阑发现这人真是有毛病,自己喜欢的,就以为别人也喜欢,尤其认准他也会喜欢。他面带微笑地望着那张笑得天真的脸,垂下浓密的眼睫,遮住眼中的冷漠和厌恶:“好,但我有条件。”
庄献恩就知道他有条件,虽然不会照办,但不妨一听:“什么条件?”
“不准再伤害玫儿,把他送回薛靖淮身边。”
庄献恩若有所思,不置可否,勺子无意识地搅弄着粥碗,发出清脆的磕碰声,嘬着下嘴唇,表情似乎很为难。
“怎么,你不愿意?”
“愿意!”庄献恩突然大度地笑起来,“本就是他的儿子,当然要物归原主咯!但是阑哥,你拿什么保证不会离开我呢?”他皱起眉,十分有预见性地发牢骚:“哪天你要是想不开,跳海自尽了,那我岂不是傻眼了吗?”
说着,想到一则趣事,跟叶青阑分享,也是为了吓唬他:“不过啊阑哥,溺水的滋味也不好受,死得痛苦,就算不死也容易变白痴!”他嘻嘻笑,丝毫不像在描述一出惨剧,“前几天我听医生说,有个小夥子,不知怎么想不开,从天津过来的船上跳了海,送到医院时都快凉透了,结果你猜怎么着——”
瞥了眼叶青阑的神情,见他仿佛也很关切,接着眉飞色舞道:“救回来了!但是变成傻子了,可惜啊,长得还挺漂亮呢,结果成了木头人!”
叶青阑眼底流露一丝哀伤:“然后呢?”
“听说被他的朋友接走了。”庄献恩摇头,感慨万千,“阑哥,你说要是这好端端的人,变得跟任人摆弄的花花草草一样,会是什么感觉呢?做那事的时候,还知道什么是快活么?”
叶青阑不接茬,冷冷道:“不如死了罢!”
“所以啊阑哥,你可不能学那种蠢东西哟,好好活着,和我白头到老!”庄献恩抓着他的手,用力握了下,满意地为这番安全警示教育划上句号,笑眯眯地站起来,弯腰在叶青阑额头吧唧一口,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