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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看书 > 古代言情 > 宫阙芳华 > 第36章 金老虎

中元节阴气重,家家户户放了灯烧了纸,便紧闭门户缩在屋里,这个时候无论家里富裕还是贫困,都尽可能多点上一盏蜡烛,富裕的人家会把屋里每个角落都照的亮堂堂的,仿佛这样就能祛除心里的恐惧。

小院的前屋也亮堂堂的,满屋都是姑娘家的欢声笑语,铃铛说不出来话,就跟着笑,几个姐姐夹给她吃的,把她面前的小碟子都装满了不说,高高的压了一大截儿。

羊肉牛肉都是乔笙亲自挑的,嫩的很,茼蒿和菠菜中和了锅子吃久了的膻气,铃铛在临王府的时候也没吃上这么有人间烟火气的吃食,一个劲儿的埋着头吃,只恨不能多长出一张嘴来。

沈烨当然是舍得她吃的,他王府的厨子听说是皇上御赐的,做吃食也很好吃。

但是论吃的开心,还属在乔笙这儿。

喜秋沏了壶茶,给大家伙儿刮油解腻,众人说着笑着,满屋热腾腾的,这会儿虽已是九月,天却还是热的,喜秋便去把窗子打开。

窗子临街,一打开屋里的锅子香和姑娘们的说笑就飘到了街上。

沈煜淮站在小院侧身,闻到了熟悉的锅子味。

前世他去看望太后时,陪她吃过很多次。

那时的乔笙,愿意在芝麻酱里滴一些蒜蓉和韭菜花,再搁些香菜末与花生碎,她这样调出的蘸料味道很不错。

重生后,沈煜淮想找回前世的味道,自己吃锅子的时候也调制过多次,但是味道却总不对,他不明白是自己忘放了什么,还是因为调制酱料的人不一样。

“等咱们这小食肆开起来,生意一定红红火火的!”粥粥兴奋的畅想着:“咱们姑娘以前过的苦,以后我们就一条心,把这食肆好好经营着,不愁日子过不红火。”

“对了姑娘,食肆开张,红布下的牌匾叫什么啊?”喜秋问:“神秘兮兮的,请了人挂上还不让看。”

乔笙吃的高兴,晚上喝了几杯酒,这会儿一手撑着脑袋,脸红扑扑的,醉意朦胧的说:“叫笙记食肆,好记得很。”

虽然姓乔,可她本身并不想和这个姓氏有什么关系,便用了自己的名,一个笙字做了店名。

“那日子订在哪天?”喜秋又问。

粥粥紧忙说:“可得等婢子这脚好了的,要不食肆一忙起来,我岂不是成闲人一个了。”

“你那脚我看过了,三天便能好利索,这两日你注意修养,按时按晌擦药酒就成。”乔笙说。

“听姑娘这意思,开张就快了。”喜秋意有所指的问。

乔笙笑的无奈:“这两日店里勤收拾些,食材要备最新鲜的,后天喜秋和铃铛随我出去买菜卖肉,我想着院里那空地留着没什么用,翠姨娘之前也没找人好好打理过,翻了土种一些小葱之类的。”

喜秋在乔家伺候的时候,侍弄过花草,翻土种东西她很拿手,当即说道:“明儿婢子就去,包在婢子身上。”

乔笙还想说些什么,但一想到她对面的窗子还开着,便闭了嘴。

有关于沈烨的话,在这儿可不能随便说,要放心隔墙有耳。

听着熟悉的声音,沈煜淮虽神色淡定的站在墙边,但心中早已经惊涛骇浪拍打个不停。

他不明白,为什么一切都和前世不同了。

他依稀记得,前世他和乔笙认识的第一年中元节,家家户户紧闭门窗,乔笙却不怕。

他去乔笙的院中,带了兔子灯笼给她看,乔笙给他煲了汤,二人也喝了两杯酒。

当时他还未表露情意,但二人已经心照不宣,看向彼此的眼神都带着浓情蜜意,不同于现在,乔笙压根不认识他,就算看见了他也不知道他应该是自己的爱人。

沈煜淮捏紧了拳头,他抬头看向了邹家的方向。

这辈子,或许也不需要把乔笙送进宫为自己巩固地位。

这是下策,他也不忍心把自己心爱之人送给年迈的父亲为妾。

但邹婉玉,他是一定要娶到的,毕竟在自己的登基之路上,邹家付出了很多。

吃饱喝足,喜秋和铃铛留下来收拾,乔笙和粥粥则互相搀扶着回后屋。

把粥粥送回房间后,乔笙转身回自己房间,又听外面有人在敲门。

喜秋听见外头有人敲门,将门打开后外头是不认识的人,铃铛一眼看出这是管自己要水的,她皱着眉毛看向喜秋,冲她比划了两下,可惜喜秋没看懂什么意思。

“这位郎君,您有什么事吗?夜深了,要是没什么事的话,我就闩门了。”喜秋说。

她作势要关门,沈煜淮忙伸手横在门前,铃铛还以为她要硬闯,一下把喜秋挤在一边,一双秀眉皱的紧紧的,像一只小豺狼死盯着面前的男子。

沈煜淮收回了手,客客气气道:“姑娘,我和你家主子,也就是这儿的掌柜有过几面之缘,今儿过来,我是有些事想同她说,你们几个姑娘家,撇家舍业的住在外头不方便,容我和她说两句话,也是对她一些警醒,我是好心,姑娘别误会。”

喜秋顿时敛了脸上的笑,语气不善道:“我们家姑娘已经睡下了,有什么事以后有机会再说吧,夜半三更,郎君既知晓院里都是姑娘,也该知道贸然迎你进府对我们几个姑娘的名声不好,还请郎君离开,我们要关门了。”

沈煜淮不好硬闯,他想光明正大的和乔笙有交谈的机会,可现在看来,他这机会真不好得啊。

若是夜里翻墙去见乔笙,会把人家姑娘吓到的吧?到时候把他当成登徒子,再误会了他,那就不是他本意了。

想了想,沈煜淮只能离开。

躲在廊柱后的乔笙,背上都是冷汗。

果然是沈煜淮。

没想到沈煜淮如此阴魂不散,前世明明那样害她,把她当成自己向上爬的工具,又把她当成一只宠物养在身边,还夺走她唯一的骨肉,变相造成了她的离世。

重生后,他要是有良心就该离她十万八千里远。

可现在,乔笙明白了,沈煜淮是还想走前世的老路,把她进献给皇上,铺平自己的青云路。

呸!

乔笙忍着恶心,看向走来的喜秋和铃铛,同她们说:“这人鬼鬼祟祟,一看就不是好东西,以后不准他进来,但也别和他正面冲突。”

好歹也是个皇子,而且沈煜淮本身是个睚眦必报十分记仇的人,他或许不会直接伤害乔笙,但对于乔笙身边的人,他可不会手软。

第二天,一个口信儿被传到了临王府,林木森急急忙忙走进殿内,同正在喝茶的沈烨说:“殿下,顺天府有人报,下半夜时有人假扮狱卒,想要害死那两人。”

沈烨喝茶的手一顿:“人没死吧?”

林木森摇了摇头:“殿下特意吩咐,让顺天府好好看管,他们当然要醒着神儿,及时发现刺客要意图不轨。只是刺客逃掉了,他身手不错,会轻功,顺天府十几个人都没抓住他。”

“也正常,顺天府处理的是民事,有几个膀大腰圆的壮丁拿着杆长枪能唬人就行,要说功夫,他们没几个会的。”沈烨眯了眯眼睛:“看来,老四这是着急了。”

“殿下,昨儿您巡视西郊,时间短安排的又严密细致,皇上今早在朝堂上格外夸奖了您。”

他今早告了假没有去上朝,说是自己旧伤复发身体不适,昨天他也是用一样的理由,从西郊早回来了半天。

所以皇上上早朝时特意夸奖了他。

“属下说句僭越的话,皇上这一夸,又给您拉了忌恨,朝堂上与您交好的臣子告诉属下,说太子眼神很是不对。”

“他上一次没能杀了本王,心里急的不行。老二对他的太子之位虎视眈眈,他这边还忌惮着我,也不想想,本王要是有心和他争,随便使些手段都够他死八回的,他和老二绑一块儿也争不过本王,只不过不屑与他斗罢了。”沈烨语气不屑道。

林木森面露警惕:“殿下,太子让人跟踪您,当场就告了您的黑状,说您在西郊自称旧伤复发,回京后却没回王府,而是去了一处民居小院儿。皇上表示您肯定是有要做的事,表示理解,可他这种行径,让属下很是生气。”

“这太子啊,他若不是占着个嫡子长子的名分,就太子这位置,累死他也坐不上去。”沈烨的手指一下下的敲在扶手上:“这些日子忙活乔笙的事,倒是把他忘了,也该让他知道知道,和本王作对的下场了。”

“殿下的意思是?”林木森问。

沈烨眸中闪过一丝精光:“老四的那块贺寿石,很得皇兄喜欢,太子心里嫉妒,差人去寻更好的东西来,势要把老四比下去,既如此,咱们不如帮太子一把。”

很快,太子得到了消息。

他派出去寻宝的探子来了消息,说是在京城一间民居中,找到了百年前的古董,是皇上的属相,一只威风凛凛的大老虎。

那古董浑身都是金塑,左边靠着一大块金坨,太子得到了宝贝后怎么看怎么满意,立马吩咐人在这多出来的金坨上刻上个寿字。

“他老四不过是得了块带着寿的石头,谁都知道石头人不会有字,都是人为后刻的罢了,他装什么?今儿我也好生弄一个,好好压一压他的风头!”

他不知道的是,那金坨里头,封了一层厚厚的蜡。

工匠的凿子没有穿过蜡,很快完成了寿字,这大老虎有一整条胳膊那么高,侧面的大金坨更是显眼无比,放在烛光下看金光闪闪,实在是耀眼夺目。

送进宫后,皇上果然很喜欢。

他喜欢的不见得是东西,主要是自己的儿子愿意为了孝心给他寻些稀奇的玩意儿,这份心他觉得珍贵。

“好啊,这金老虎很得朕心!”皇上称赞着,吩咐内侍:“把这只金老虎跟贺寿石放在一块儿,好好保养,等到祭礼那天一齐拿出来,叫老百姓开开眼。”

内侍答了声是,四人一起小心翼翼的抬起了沉甸甸的金老虎,无人注意老虎的底座已经有了些细碎的裂缝。

晚上,沈烨又来到了乔笙这儿。

在金老虎里动手脚,本也是乔笙的主意。

“明儿就要开张了,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吗?”沈烨问。

乔笙回头看了一圈,堆放的满满登登的灶房,靠墙的架子上整整齐齐放着碗筷厨具,对面的筐子里是下午刚买回的时鲜菜蔬,后院的水井上还吊着一大篮子肉,不碰水却用水拔着,既能保证肉不会被泡烂,也能保证肉不会因天热而腐烂。

这九月份的天气,这种肉在外头放一宿也是会坏的。

“都准备好了,咱们这笙记本也没想开多大,明儿想来也不会过来几桌,王爷若是想捧场,让人多送两个花篮就是。”

沈烨笑着一指她:“你可知道,本王要送,就不会送花篮这种不值钱的玩意,你看看本王带了什么来。”

他微微一欠身,身后的陆声提着个桶进来,那桶实在不小,他上头提着下头还得拿手兜着,生怕里头的东西会掉出来。

“这是什么?”乔笙有些不解:“神神秘秘的。”

陆声把水桶搁在了地上,抬手一擦汗,同乔笙美滋滋的说:“这可是御膳房刚得的好玩意儿。”

乔笙低头去看,见水桶里是满满一桶的海螺,或是黄褐色或是灰绿色,壳口紧闭,色泽明亮,一看就是相当新鲜的海货。

“这…这时节海螺可不多见,尤其是这么新鲜的。”

陆声得意道:“乔姑娘说的是,海螺过了五月肉质就好,可过了九月就见少,肉质也不肥嫩,这海螺可是西海的大将军进贡的,这会儿可金贵着,连着海螺还有许多海参鲍鱼,乔姑娘要是需要,我们王爷都能给你送来。”

乔笙继续看着那些海螺:“从西海送过来,还能保证个个鲜活,这一趟可废了不少功夫吧?”

光是换海水的辛苦,就是常人想不到的,海货都娇气,出了海死得快,这一路能保持新鲜,实在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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